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结20世纪中国隋唐五代史研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既需要高屋建瓴的宏观把握,又要能具体地点出各研究领域的代表性作品和前沿性问题。我主编的《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述》(天津教育*,1996)曾经以近百万字的篇幅对20世纪以来隋唐五代史研究史做了一个基本的描述,而目前唐史学界更组织了一大批力量进行世纪性的全面总结。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百年来中国史学界的研究情况做一简单回顾。
  
  一 概观
  
  尽管人类编年符号的更替并不一定与学术发展的规律同步,但是20世纪确实是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学术知识体系建立与发展的时代。运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和视野去整理国故,是五四以后学术发展的主流。其主要特征不外乎陈寅恪所概括的“二重证据法”:“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就隋唐五代史断代研究而言,20世纪初叶仍然带有比较明显的旧的时代特征。据统计,1900—1949年发表的隋唐五代史论文约1100篇,著作不下150种。前30年内发表的论文不多,主要是考证性文字。其中史籍考订41篇,其他考证文章24篇,论述性文章仅8篇。人物研究的文章涉及近150人,绝大多数为文学人物,政治、学术人物仅有10%。最能体现这个时期时代特色的是西域考古学论文。黄文弼、向觉明(达)等介绍了西域考古的新收获;罗振玉、蒋斧、王仁俊、刘复等刊行了敦煌残卷;韩儒林翻译介绍了西方学者对突厥三碑的研究成果。1937年以前,主要局限在考史、补史方面,包括运用新材料如西域出土文献所做的考订。30年代起,以陈寅恪为代表的一些唐史学者,运用西方新的理论学说,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使唐史研究出现了别开生面的格局。
  无论从哪方面看,30—40年代的隋唐五代史研究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是20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第一个高峰。社会经济史和财政史研究出现了崭新的局面,代表性著作是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以及他与陶希圣合著的《唐代经济史》(商务,1935)等。代表性的论文有叶芷荪《隋唐经济史研究》(《中国经济》2,1934)、吕振羽《隋唐五代经济概论》(《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2:4,1935)等。《唐代经济史》以其新的学术视野和问题意识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当时的重要报刊如《天津益世报读书周刊》、《中国社会经济集刊》等都发表了书评。《食货》双周刊在1933年创刊后发表了许多关于唐代经济史和财政史方面的论文。该刊发起了唐代经济史讨论,将论文汇编成集出版;也翻译和介绍了不少日本学者的经济史著作。从此以后,租庸调、两税法、均田、庄园、漕运、邸店、盐铁、茶税、钱荒等成为中国学者研究唐代经济史、财政史经常涉及的课题。
  在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史方面,陈寅恪《元白诗中俸钱问题》(《清华学报》10:4,1935)、刘樊《五代的幕府》(《食货》5:1,1937)、桑伯华《汉唐间地方行政区分的演变》(《天津益世报·食货》27,193768)是比较早的论文。抗日战争以前对于隋唐五代重大政治事件、政治思想和重要军政人物的研究成果并不突出。少数评点式的论文可以见到,如马其昶《唐代藩镇论》(《民彝》1:4,1927)。但是大多数成果都是考证性或史料编纂性的作品,如孙诒让《唐静海军考》(《国粹学报》5:9,1909)、吴廷燮《唐方镇年表》(连载于1930—1931年《东北丛镌》)等。这些都仍然反映了传统的研究方式。这个时期比较引人注目的讨论是刘盼遂、朱希祖、陈寅恪等人关于李唐先世氏族的研究。陈寅恪关于李唐氏族的意见,后来在40年代出版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有集中的体现。在社会史研究方面,30年代广义的社会史内容很丰富,除了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外,还包括妇女、婚姻、家庭、宗族和社会制度等方面。董家遵《唐代婚姻制度》(《现代史学》1:1—2,1933)、黄现《唐代之贱民阶级》(《师大月刊》13,1934)等等是其时的代表作。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前期是中国隋唐五代史研究的第二个高潮,其主要标志是出版了多部断代史作品,从1955—1965年10年间出版了杨志玖《隋唐五代史纲要》(上海人民,1955)、吴枫《隋唐五代史》(人民,1957)、岑仲勉《隋唐史》(高等教育,1957)、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中华,1959)、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三联,1961)、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一、二两册(人民,1965)。显然,这对于隋唐五代史学科体系的建设,促进隋唐五代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断代史著作的内容和体例各有特色。岑著《隋唐史》基本上是札记性质,吕著《隋唐五代史》则以史料丰富见长。这两位史学家都属于20世纪的第一代唐史学者,其著述体例或语言风格,都比较多地保留了传统方式,迄今的重版和再版,是对其学术价值而不是对其断代史编著体例的肯定。范著作为通史中的一个部分姑且不论,其他几部断代史基本属于大学教材性质,它们开创的这种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和农民战争几大板块介绍一个断代的历史,比较容易吸收50年代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当时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这样的断代史成为模式之后,便很难容纳社会史、历史人物的活动和典章制度等内容,随着研究的深入,其缺陷便日益暴露出来。从这个角度说,不久前完成的白寿彝《中国通史》就是试图纠正这一偏向。
  “文革”前隋唐五代史研究也受到“五朵金花”讨论的影响,主要是关于土地所有制和农民起义问题的讨论。学者们认真地翻检了马克思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来探讨均田制究竟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所有制,是否排除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如果不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它到底真正实行了没有?隋末农民大起义和唐末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农民战争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人们认为中国古代农民战争提出的口号具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相信农民起义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消灭了一大批官僚地主以后,便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因此,人们开展了对隋唐五代时期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或者称号的研究。对于唐太宗李世民时代的“贞观之治”,也有学者从隋末农民起义给统治者的教训,统治者被迫采取“让步政策”去进行说明。
  70年代末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也是我国隋唐五代史研究飞速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文革”后的最初几年,史学界拨乱反正,致力于清除极“左”路线思潮影响。隋唐五代史研究领域,也在反思“影射史学”中的武则天研究,清理批儒评法中对隋唐历史人物的评价。许多学者出于补偿心理,埋头致力于具体历史课题的研究,史学的反思停留在对“文革”史学的批判的表面层次。由于“文革”前唐史研究在浮泛的概念层次上的讨论居多,沉潜的实证研究开展不足,也给历史研究工作者留下了很大的空白。制度史的钩沉索隐,政治史的探幽发覆,经济史的推陈出新,社会史的异军突起,文化史的别开生面,在在都显示出80年代以来隋唐五代史学界的活跃局面。敦煌吐鲁番研究吸引了相当一批优秀的唐史研究者,从个别文书的校录、考释,到文书涉及的历史问题的研究。敦煌吐鲁番研究最需要实证、需要细密工夫,它与唐史研究互相借重,相得益彰*。比较重要的断代史著作有章群的《唐史》(台湾中国文化大学,1958、1980)三卷,以叙事详实受到称道。王寿南《隋唐史》(台湾三民书局,1989)为台湾地区的大专教材。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下册(上海人民,1988、1990)有110多万字,非常详尽地叙述了这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基本历史事实,于文化部分着墨较多。最近完成的白寿彝主编的12卷本《中国通史》隋唐五代部分篇幅更大,而且采取了综述、典制、传记的新体例,但各部分水平参差不齐。三秦出版社、西北大学出版社于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相继出版了“隋唐历史文化丛书”和“唐代历史文化丛书”,共数十种。武汉大学3—9世纪研究所主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出版了18辑,始终保持着以考证资料、疏释史实为主的办刊风格。史念海主编的《唐史论丛》已经出版了7辑。荣新江主编《唐研究》已经出版6卷,并以其严整的学术规范受到学术界好评。大陆、台湾、香港编辑的有关唐史的会议论文集有多种。《唐研究基金会丛书》截止2000年也已经出书15种。台北文津出版社推出了数十种大陆学者唐史方面的博士论文和学术专著。
  相对唐史而言,隋代史和五代史的研究成果要少多了。隋代断代史目前还只有韩国磐《隋朝史略》(华东人民,1954)和金宝祥等的《隋史新探》(兰州大学,1989),后者带有专题研究的性质。五代史方面有陶懋炳《五代史略》(人民,1985)、郑学檬《五代十国史研究》(上海人民,1991),前者概述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历史事实,后者则带专题研究性质。国别史著作有杨伟立《前蜀后蜀史》(四川社科院,1986)、任爽《南唐史》(东北师大,1993)、诸葛计与银玉珍合撰《吴越史事编年》(浙江古籍,1990)。
  隋唐五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把握和认识它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和阶段。中外史学界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唐代或者说唐宋之际中国社会曾经发生了重要变革。大多数意见认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是中国封建社会从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标志。王仲荦《魏晋南北朝隋初唐史》、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均持此看法。也有人把这种变革放在唐宋之际*。个别学者否认唐宋之际变革说,却又肯定陈寅恪《论韩愈》中说的唐代前期结束了南北朝相承的旧局面,唐代后期开启了赵宋的新局面的看法*。前两种观点虽然有细微的差别,但如果把唐代后期的变化看成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问题是怎样来看待唐代前后期或者说唐宋之际的变化,其主要表征是什么?金宝祥反对“把均田制的破坏作为划分唐代历史前后两个不同阶段的唯一标志”,认为决定这一变革的,“是世族所有制的瓦解,而不是均田制的破坏”,“唐初以至开天之际的主要历史内容正是世族地主所有制向庶族地主所有制的转化”*。其主要立论根据是,世族地主的庄园制才是主要的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不应该过多地重视均田制。前引胡如雷、侯外庐的论文则着重从农民起义口号上去分析“唐中叶以前和以后有着鲜明的不同点”,认为前一时期“主要表现在反徭役并争取人身权方面”,后一时期则主要表现在“分产均产方面”。而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由于“中唐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已进入后期”,生产力提高了,土地所有权形式和土地占有关系以及地租形态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并且因而引起封建制社会内部上层建筑的变化,如九等户等级制代替了九品制等*。唐长孺及其弟子牟发松突出地强调唐朝的南朝化倾向,认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具体说来,“是指十六国北朝以来逐步形成、后来为隋唐所继承的一些有别于东晋南朝的制度因素随着唐代社会的变化渐次消失”。这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已越过北朝的迂回而重新回到魏晋南朝以来的正常发展轨道。对于中古历史的这种理解,既表明了中唐前后历史发展的衔接性和连接性,具有划阶段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说明了这种阶段仍然是封建社会内部发展阶段,是封建社会因素自然发展的结果*
  以下各节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分别介绍。
  
  二 经济史
  
  鞠清远、陶希圣合作的《唐代经济史》虽然篇幅不大,但是对于经济史的许多细节问题有精湛的论述,它提供了后来学者讨论唐代经济问题的基本范围,包括庄田、草市、行会、色役、资课、漕运、客户、邸店、柜坊、飞钱等等。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1959)是作者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该书论述了隋唐社会经济承继魏晋南北朝之后的发展与变化,但对鞠清远等的《唐代经济史》提出的许多课题,并没有进一步的研究进展。
  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史研究也受到学术界论战风气的影响。邓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的研究》(《历史研究》19544)提出了均田制未曾认真实行,在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邓氏否定均田制实行的重要根据之一是敦煌户籍中各户已受田数远低于应受田数,而且两者的比例又各不相同。说明所谓均田令只是一纸空文。韩国磐、胡如雷、乌廷玉等则提出反对看法,其强有力的论据之一正是敦煌户籍中既然写明已受田、应受田和未受田,而且符合均田令的数额规定,就说明均田制曾被推行,只是受田不足而已。于是,围绕着均田制是否实行和均田的土地所有制性质,从1955年开始在《历史研究》等报刊上展开了热烈讨论。
  80年代以来关于均田制的研究又有了新进展。宋家钰的有关论文及专著《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中州古籍,1988)通过对户籍法的研究发现均田令实际上是国家关于土地占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户籍上的已受田就是来自祖业的私田,它们被划分为口分田与永业田,是为了按照田令审查民户土地的继承和转让的合法性,性质上都是私田。王永兴《论唐代均田制》(《北京大学学报》19872)及有关论文也认为均田制是国家对私田的管理制度。他的《关于唐代均田制中给田问题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861)提出了冬季授田主要给欠地丁的问题。从一个方面坐实了均田令的实施和土地授受问题。杨际平《均田制新探》(厦门大学,1991)肯定均田制的国有土地性质,但是他通过对四至和自田的考察,认为永业、口分田之外仍然存在私田。武建国《均田制研究》(云南人民,1992)提出均田制下的永业田和口分田具有国有和私有两重性质的看法,认为封建国家对于民户土地的登记即所谓簿籍授受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土地的某种所有制关系。宁波天一阁藏宋《天圣令》发现后,戴建国就已佚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中的田令进行了专门研究(《唐〈开元二十五年令·田令〉研究》,《历史研究》20002),对传世的唐令可做多方面补正。
  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636)反对把唐宋的庄园比附成比较独立的经济共同体的看法,这实际上是进一步发挥了鞠清远、陶希圣《唐代经济史》中关于唐代庄园只是一处地段的观点。韩国磐等则持相反观点。讨论一直继续到“文革”以后,1979年吴泰发表《论唐宋文献中的“庄园”》(《历史学》19794)总结性地指出唐代庄园不同于欧洲中古自给自足的经济组织*。唐代土地制度研究中也涉及一些十分具体的问题。如敦煌户籍中的“四至”和自田的性质问题,韩国磐认为自田既然写在户籍的四至中,就不会是政府不知的私田;侯绍庄、胡如雷、杨际平都认为自田就是私田;张维训则提出自田包括均田和私田,但是自田的增多反映了籍外私田的发展趋势。又如吐鲁番文书中的部田和常田问题,国内学者大体有三种看法,即认为部田是休耕之田,瘠薄之田,部内之田。有关论文在此不具引。关于职田,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北京大学,1995)把它作为官府财政问题来处理。关于屯田,黄正建《唐代前期的屯田》(《人文杂志》19853)、《唐代后期的屯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4)和杨际平《唐代“屯田”与“营田”关系辨析》(《汕头大学学报》19995)在60年代郑学檬、乌廷玉有关论文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论述。关于租佃制问题,沙知《吐鲁番佃人文书里的唐代租佃关系》(《历史研究》19631)通过对佃人文书的统计分析,得出自耕小农私田出租多于官田出租的结论,不同意韩国磐官田出租较私田为多的看法。唐耕耦进一步探讨了租佃关系的多样性(《关于唐代租佃制的若干问题》,《历史论丛》5,山东人民,1985)。冻国栋《唐代的小农经济与经营方式管见》(《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1997)认为唐代的小农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自耕农经济向佃农经济变化的过程,中国封建社会也随着而由前期向后期转化。
  农业研究涉及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工程、耕作技术和作物种植与栽培等问题。汪估算出唐代实际耕地面积在800—850万顷(《汪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1981)。胡戟研究唐代粮食产量后认为平均亩产为1石。李伯重在《唐代江南的农业发展》(农业,1990)及有关论文中认为江南水稻产量约每亩3石,稻麦复种则达4石。学者们还论及隋唐时代的水稻产地、茶叶产地、丝织品及纺织品的地理分布问题。个别论文还讨论了唐代林业种植、渔业生产以及花卉业、蚕桑业、畜牧业和农民副业问题。利用敦煌文书和考古资料并结合文献记载研究区域经济特别是河西、敦煌、关中、江南和河北等地区经济生产的论著也很多。
  手工业研究。早期的重要著作有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新生命书局,1934),近年有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1995)、魏明孔《隋唐五代手工业研究》(甘肃人民,1999)等。鞠著一般地讨论“官工业的组织”、“私工业的组织”、“私工业成品销售方式及流动资本之考察”、“工业种类与地域生产”、“工业的行会”等问题;张著论述采掘与冶炼(包括探矿、选矿、矿冶、石油与天然气等)、铸铜、铁器制造、兵器制造、金银制造、建筑、造船、纺织(包括丝织、麻织、毛织、棉织)与印染、陶瓷、制茶、制盐、粮食加工(碾、酿酒、制糖)、漆器、制纸与印刷等14个行业门类的生产状况,资料比较丰富。魏书的重点不在手工业的各个部门,而是着重研究了手工业的类型和管理体制和手工业者身份,手工业在南北经济中比重的变化,手工业与市场关系的变化,手工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与其时科学技术发明的关系。
  赵丰《唐代丝绸与丝绸之路》(三秦,1992)广泛搜集有关文献和考古资料,研究唐代丝绸的生产与产量,在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当时丝绸技术与品种工艺,建树颇多。卢华语《唐代桑蚕丝绸研究》(首都师大,1995)侧重于讨论唐代蚕桑丝绸业的产地分布、丝绸的图案特色以及丝绸的用途等。杨远《唐代的矿产》(台北学生书局,1982)对于矿业生产与分布,陈衍德与杨权合著《唐代盐政》(三秦,1990)对于盐业产地与制盐技术,陈明伟《唐宋饮食文化史》(台北学生书局,1995)与黎虎《汉唐饮食文化史》(北师大,1998)对于餐饮业及食品加工业都有详实的论述。季羡林的《糖史》及有关论文是制糖业研究的重要成果。一些论文还涉及造船业、航海业、酿酒业等。
  商业与货币。30年代陶希圣等已经发表过《唐代管理市的法令》、《五代的都市与商业》、《唐朝的货币》、《五代的货币》(均见1935—1936年《食货》)等论文。近年冻国栋的专著《唐代的商品经济与经营管理》(武汉大学,1990)论述了商品与市场、流通与资本、管理与经营等商业问题。前举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介绍了国内商业、边境互市和对外贸易三种商业类别。货币金融的研究集中在钱货兼行、估法(虚估与实估)、除陌钱、飞钱、公廨本钱等。重要论文有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币兼行”》(《历史研究》19641)分析了唐代绢帛与铜钱同时流通的原因;卢向前《唐前期估法研究》(《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指出时估的制定及其对民间交易的约束作用;李锦绣《唐后期的虚钱、实钱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892)认为唐代后期的虚估是企图挽留实物货币的措施;陈明光《唐代“除陌”释论》(《中国史研究》19844)指出“除陌”不仅是交易税,还是一种货币支付方式,即中央政府财政支付中每贯扣除若干钱;除陌也是一种流通方式,即铜钱在流通过程中不足一贯准许按照一贯使用。全汉升《唐代物价的变动》(《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1,1943)至今仍不失为重要论文。王仲荦《唐西陲物价考》(《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5,1992)鸠集了敦煌文书中关于生活用品价格的资料。
  鞠清远等30年代已经在《食货》上发表了关于四川蚕市、岭南墟市的论文。最近10年来论述农村集市的论文有牟发松《唐代草市略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4),他在《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武汉大学,1989)第4章对于草市和城市都有专门讨论。傅宗文的专著《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1989)第一章介绍了宋以前草市的历史梗概。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1997)对于中古时期的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也做了集中的叙述。
  财政史研究。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1940)讨论税收与财务行政问题,奠定了后来学者研究唐代财政史的基础。近些年出版的三部断代财政史:蔡次卿《隋唐五代财政史》(中国财经,1990)概述隋唐五代时期的财政制度;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中国财经,1991,修订本1999)试图从财政预算的角度把握唐代财政制度及其变化;李锦绣《唐代财政史(上卷)》(北京大学,1995)广泛征引敦煌吐鲁番文书和文献资料,以百万字的篇幅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唐代前期的财务行政机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等问题。属于财政专题史方面的著作有张弓《唐代仓廪制度初探》(中华,1985)、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三秦,1991),探讨的是财务工作中的仓廪与国库的出纳管理。王永兴《唐代勾检制研究》(上海古籍,1991),二书探讨了唐朝前期财务行政监督问题。吴丽娱《唐后期五代财务勾检制探微》(《唐研究》6,2000)认为唐后期尚书比部的财务勾检完全不存在,新的勾检体制在三司内部形成,御史台作为财务监察部门也实际参与了财务勾检工作。
  赋税与徭役。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中华,1986)比较详细地论述了赋税和徭役问题,赋税包括租庸调、地税户税、资课勾剥、两税法、工商税杂税、土贡进奉、和籴和买、常平仓义仓等;徭役包括力役、杂徭、色役、和雇、兵役。郑学檬主编《中国赋役制度史》(厦门大学,1994;上海人民修订本,2000)由杨际平撰写的第一编第五章、郑学檬撰写的第二编第一章论述隋唐五代赋役制度,简明而精到,吸收了前人成果而间有新意。有关论文对于租庸调与户等的关系、与均田制的关系展开了讨论。意见分歧最大的是关于户税地税与两税法的关系问题,或谓户税起源于唐初定户等时,或谓起于隋朝,或谓户税分大小税,其起源也不一致。关于建中元年施行的两税法的内容,大多数学者赞同鞠清远等《唐代经济史》两税即户税与地税的观点。但是,是以户税为主,还是以地税为主,抑或根本就不包括田租斛斗,学者的看法很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唐代后期关于两税法施行的实态资料非常有限。
  资课是唐代赋役制度中比较复杂的问题。鞠清远、陶希圣《唐代经济史》指出资课是官民皆纳的代役钱。李春润《唐开元以前的纳资纳课初探》(《中国史研究》19833)、《略论唐代的资课》(《中华文史论丛》19832)首次提出纳资与纳课的区别在于身分性,开元前纳资是有官资的人纳钱代替色役,纳课是课口纳钱代役。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则认为区别在于纳资与纳课的用途不同。张邻、郑学檬曾分别考察了唐五代商业税收,陈衍德对于盐铁茶酒专卖制度发表过系列论文,吴丽娱对盐政也有精到的研究。
  关于徭役制度,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注意运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徭役问题。王永兴《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释》(《历史研究》195712)和《唐天宝敦煌差科簿研究》(《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中华,1982)是关于唐代前期的色役制度的重要论文。唐长孺、张泽咸、杨际平、程喜霖、吴丽娱对杂徭、杂任、兵役与差科等也发表了很好的研究成果。杨际平《唐代前期的杂徭与色役》等论文也论及唐代两税法时期的徭役问题,专门论文还有陈明光《试论唐后期的两税法改革与“随户杂徭”》(《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李春润《庸值的构成及其实质和特点》(《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1997)试图从理论上说明庸值是封建超经济强制下戍力(征戍所付出的劳力)或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费用的社会平均值,因而也反映着农户范围内的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准。
  
  三 政治史
  
  政治史一般被理解为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历史。就此而言,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无疑开创了政治史研究的新时代。他用关陇集团的形成和演变来说明北朝隋唐的政治纷争,认为西魏北周迄于隋唐,统治集团的核心都是宇文泰入关后形成的关陇贵族。这种用地域分野解释党派斗争的观点引起了不同的看法。60年代曾经在《历史研究》等杂志上开展过关于唐初政权性质的争论,其中有人用士族地主和庶族地主的矛盾来分析问题。“文革”后一般都用士庶之争来解释唐初至武则天时期的政治斗争。但是黄永年认为,无论用地域差别,还是用士庶分野来解释唐朝的党派矛盾都是求之过深。他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对陈寅恪建立的唐代政治斗争系统几乎逐一做了翻案文章。黄永年认为,西魏北周时期,其统治区域的核心是关陇地区,统治集团当然只有关陇人,也只能执行所谓“关陇本位政策”,但是北周灭齐,隋朝灭陈后,稍有政治头脑的人都不会死守关陇人的旧框框。根据对“太原元谋功臣”和“功臣实封”名单的分析,他认为李渊、建成和世民等在用人上没有关陇或山东的畛域之见(《唐代史事考释》,台北联经,1998)。
  人物始终是政治史研究的热门。目前隋高祖、炀帝、唐高祖、太宗、武则天、玄宗等都有传记出版,而且有人的传记还不只一种。韩《隋文帝传》(人民,1998)对于杨坚的开皇政治和统一事业做了充分肯定。胡戟《隋炀帝新传》(上海人民,1995)认为杨广是中国历史上建树最多的皇帝之一,试图描述一个精力充沛、改革勤政的政治家形象。牛志功《唐高祖传》(人民,1998)充分肯定了李渊在建唐过程中的功绩,纠正了史书中美化袒护李世民的偏颇。袁英光、王界云著《唐太宗传》、《唐明皇传》(天津人民,1984、1987),赵克尧、许道勋合著的《唐太宗传》、《唐玄宗传》(人民,1984、1993)都以文笔流畅、取材精审、评论允当而受好评。胡如雷著《李世民传》(中华,1984)及有关论文对唐太宗的局限性与贞观之治的背景条件也注意加以分析。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出版了“唐帝列传”,为唐朝诸帝都做了传,试图以帝王的一生来展示一个时代的重大历史活动,但水平参差不齐。最近,陕西人民出版社又推出“隋唐历史人物丛书”,第一辑有《李》、《武则天》、《唐肃宗》、《怀素》等数种。
  唐代历史人物的评价以对武则天的评价最为纷纭。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历史研究》19541)提出武则天代表山东集团的观点,胡如雷《论武周的社会基础》(《历史研究》19551)不同意用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的矛盾解释当时的政治斗争,认为武则天实际代表的是中小地主集团的利益。这个看法得到吴泽等的响应。60年代初经过郭沫若用戏剧的形式为武则天翻案,武则天的正面形象终于占了主导地位。武则天研究甚至在“文革”中成为“影射史学”的一部分,因此70年代末拨乱反正,就有熊德基《武则天的真面目》(《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等全面否定武则天的文章出现。此后,关于武则天的论文、传记和讨论会都有很多,绝大部分论著都像胡戟的《武则天本传》(三秦,1986;陕西师大,1998)一样,肯定了武则天时期的成绩,也指出了她的酷吏政治的残酷性。胡如雷《关于武则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931)纠正了他原来认为武则天代表中小地主或庶民地主的观点,认为武则天并没有自觉的阶层意识,她对上层集团严刑重罚,对下层民众基本实行“无为”政治,即所谓“上法下道”。
  近年出版的《薛仁贵》(黄约瑟著,西北大学,1995)、《李光弼》(马驰著,陕西师大,1996)是两位杰出军事家的传记。《薛仁贵》澄清了关于传主的一些粉饰和迷雾,力图通过薛仁贵的事迹展现唐代前期军事外交的历史。《李光弼》通过描述一个有契丹血统的蕃将的身世与战功,再现了中唐平定内乱那场血雨腥风的斗争,并且从“光弼现象”分析了唐代蕃人汉化的基本历史特征。田居俭《李后主新传》(吉林文史,1991)以优美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叙述了南唐李煜作为绝代才子和薄命君王的一生。
  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唐王朝从盛世走向了衰弱。关于这次事变的原因,陈寅恪曾经从种族和文化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河朔地区大量的蕃胡内附,安禄山等人成为胡族的首领,种族和文化上的矛盾导致了战乱的发生和割据局面的形成。50年代以来,大多数著作都从民族压迫、阶级矛盾、中央与地方军事力量对比的失衡以及边疆节度使权力的过重来进行探讨。西方汉学家蒲立本早就论述了安禄山的粟特人血统,最近荣新江《安禄山的种族与宗教信仰》(《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北京大学,1998)通过仔细分析各种记载,确认安禄山及其亲密从属有祆教信仰,安禄山以祆教的“光明之神”自居,对于参与叛乱的胡人具有很大的号召力。
  唐代藩镇曾经被看做是地方分裂割据势力的代表。王寿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通过统计分析,认为大部分藩镇在大部分时间对中央的态度是恭顺的,跋扈割据只发生在特定时间(如德宗贞元间和僖宗以后)与特定区域(如河朔地区)。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1987)进一步把藩镇划分为不同类型,这些类型根据其功能和地域特点分别为河朔割据型、中原防遏型、边疆御边型、东南财源型。王援朝提出藩镇的类型应该划分为长期割据型、一度割据型、京东防内型、西北防边型、南方财源型(《唐史论丛》5,三秦,1990)。也有一些文章对武宁镇、忠武军、宣武军等个别藩镇做了专题研究*。何灿浩《唐末地方动乱的新特点》研究了唐朝末年地方动乱的新特征,即动乱的主体力量由军士变成了刺史和军将,动乱的地区也以州为主,地方独立化的趋势在明显增强(《中国社会历史评论》1,天津古籍,1999)。他的《唐末方镇的类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2000)研究了黄巢起义后方镇的4种形态。
  牛李党争与宦官专权。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首先用党派之分来解释牛僧孺、李德裕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岑仲勉《隋唐史》等论著力主李德裕无党,旧史“牛李”的李指李宗闵。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提出牛党为进士科出身的庶族地主的代表,李党(以李德裕为首)是门荫出身的门阀士族地主的代表的看法,实际上是对陈寅恪观点的进一步引申。胡如雷《唐代牛李党争研究》(《历史研究》19796)以对藩镇的态度来划分牛李两党阵营,认为在公卿显官集团、豪强大地主阶级、中小地主阶级中,李党是公卿显官集团的政治代表,他们与中小地主结盟,反对藩镇割据,从而与代表豪强大地主政治利益的牛党发生冲突。此文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学者力图用阶级分析的观点解释党争的研究思路。王炎平《牛李党争》(西北大学,1996)仔细考辨牛李党争中的人和事,认为李德裕父子并未结党,并且把牛李之争定性为“朋党乱政和李德裕反朋党的斗争”,可以说是对岑仲勉观点的引申与完善。傅璇琮《李德裕年谱》(齐鲁书社,1984)也是研究牛李之争的重要著作。最近丁鼎发表《牛僧孺年谱》(辽海出版社,1997)及有关论文,主张为牛僧孺辨误,认为李德裕也结党,与周建国扬李抑牛的观点不同*。关于宦官。王寿南《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台北正中书局,1971)概述了宦官内侍省的组织以及宦官权势的演变。张国刚《唐代监军制度考论》(《中国史研究》19812)考察了唐代宦官监军的组织与职能及其在唐代政治生活中的微妙影响。唐长孺《唐代的内诸司使及其演变》(《山居丛稿》,中华,1989)勾勒了唐代中叶以后15个主要由宦官担任的内廷使职的职掌。杜文玉《唐代内诸使司考略》(《陕西师大学报》19993)利用墓志对此做了进一步补正。牛志平《唐代宦官年表》(《唐史论丛》2,1987)表列神策中尉和枢密使及地方监军人选。葛承雍《重评高力士》(《人文杂志》19841)试图客观地评价高在玄宗朝政局中的积极作用。杜文玉《高力士家族及其源流》(《唐研究》4,1998)对高力士的家世做了考索。他的《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学术月刊》20006)研究了奇特的宦官婚姻问题。唐代中后期政治史研究中还有“永贞革新”问题,“甘露之变”问题,大多与宦官擅权问题有关。
  农民战争。李斌城主编《中国农民战争史(隋唐五代十国卷)》(人民,1981)概述了这个时期大大小小农民起义的情况。该书与王永兴《隋末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1980)、张泽咸《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1979)都可以看做是50、60年代以来农民战争史研究的总结性成果。胡如雷《唐末农民战争》(中华,1979)注意分析战争前的阶级状况和战争后的社会变动,力求避免就事论事的描述。方积六《黄巢起义考》(中国社会科学,1983)则致力于考证起义过程的一些细节。诸葛计试图从军事学上探讨唐末农民战争的战略问题。
  五代的政治史近年来也有不少论文发表。郑学檬《关于石敬瑭评价的几个问题》(《厦门大学学报》19831)认为割让燕云十六州是国内民族间的疆界问题,不能视为卖国。谭其骧、孙祚民等对此提出了反驳。这种争论的关键不是史实问题,而是基本的历史理论问题。对于论者一向诟病的历仕唐、晋、汉、周4朝的冯道,也有论文指出他有为官清廉的一面,他成为不倒翁与割据政权更迭频繁的历史特点有关。任爽《南唐史》(东北师大,1993)及有关论文分析了南唐党争的地域特征,认为不同地域集团(包括土著和侨寓的分野)围绕各种利益在政治和经济方针上都表现出了对立与斗争。关于周世宗,学者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肯定他的改革成绩和为统一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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