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中国心,浇铸道德魂,培养创造力


  摘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民办高职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而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等多方面来看,必须对学生进行补课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办高职院校必须认识此项教育在办学、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厘清思路,强力推进。
  关键词:民办高职;文化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99-02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2015年3月,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进程中,民办高职院校必须认真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落实高职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一、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要性思考
  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必要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家庭教育中缺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目前大学生的父母,大多都出生在“文革”开始的1966年之后,那个时代的教育是一个割断历史的教育,所有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均被列为“四旧”思想予以破除和否定。改革开放以后,是他们接受中学大学教育的时期,尽管对青年提出“四有”教育,但是,中学阶段的“有文化”教育主要是应试教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未被列入应试内容,所以中学基本只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那个时候,大学教育尚未普及,即使进入大学读书,大学阶段的“有文化”教育也只是“科学文化知识”学科教育和专业教育。因此,这些父母由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根本没有能力对孩子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从而造成现在大学生在家庭教育中缺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社会教育中缺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现在的大学生,都是1990年以后出生,“变态”的素质教育和“变形”的应试教育成为他们的主流社会教育。各种美术、乐器培训班打着素质教育的幌子,瞄准了父母的钱包,各种“奥数”、“英语”培训班对接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父母的心理需求。90后孩子(主要是城市孩子)中小学阶段的社会教育基本上都是在父母胁迫下接受各类社会培训班的教育。同时,这一阶段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图书本来就不多,家长又把这类书当作“闲书”、“杂书”,列为“禁读”物,而中小学教辅类图书应运而生,成了家长积极为孩子购买的阅读品。广播电视等媒体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电视作品不多。网络文化的盛行也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这些孩子自主意识不断增强,价值追求更加多元化,个性特点更加突出。以上诸多因素造成了90后的孩子在社会教育层面,严重缺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三)学校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效果不明显。1990年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199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教育部围绕中央布署也多次出台相关文件。2004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但是,成效不明显。分析其原因,主要有:1.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中央及教育部发文提出相关要求,但大部分中小学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识不高,行动不快,措施不力;2.一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学校,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3.由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识不到位,对教育内容缺少系统性规划,对教学环节缺乏整体性设计,导致教学内容碎片化,教学设计随意化,大大降低教学效果;4.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力量不足,教育教学感染力不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相对滞后;5.课程体系和教材编写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和专业指导;6.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支撑的良好态势。正是以上多种原因,致使目前在校大学生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际效果较差。
  (四)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是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较少的大学生。民办高职院校属于第四批录取,学生普遍知识水平较低,成绩较差。尽管高考未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入高考内容,高考成绩不是衡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水平的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学生所掌握的各类知识具有融通性。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时必须对学生进行补课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对民办高职院校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要性分析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对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认识深度,决定着教育的行动与效果。我们认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民办高职院校重要性有六点:
  (一)高校有四大功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高校四项功能的综合体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效果,不仅是一所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标志,也决定着她对国家和社会贡献的大小。
  (二)民办高职院校是高职教育的生力军。民办高职院校数量、在校生人数约占全国高职教育总量的四分之一。2014年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强调“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民办与公办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党和政府寄民办高职院校于厚望,民办高职院校就应有担当、有作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展示民办高职院校有担当、有作为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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