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的亲情犯罪


  在现实生活中,亲人之间因琐事、感情、金钱等诸多原因而争吵不休、大打出手、相互残害,最后引发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件件充满血腥的亲情厮杀,令人触目惊心。在司法实践中,亲情犯罪主要指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夫妻之间和姻亲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犯罪。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家庭悲剧的发生,必然导致社会稳定体系发生紊乱,其危害性不可忽视。
  血案频发
  近日,安徽省泗县14岁少年弑母案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豆肖犯罪时未满16周岁,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豆肖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的父亲豆之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认为判决过重,遂以法定监护人名义,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省高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情节、性质等确凿证据,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豆肖曾是泗县一中的一名优秀学生,被老师们看作是“大学苗子”。然而,这个少年在读高一时却陷入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天天逃学去网吧,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其母对此火冒三丈,屡屡采取过激的高压行为阻止儿子上网。14岁的豆肖心生恨意,一天,他随手拿起一根电线,趁母亲不注意,猛地套在母亲的脖子上,狠劲一勒,要了母亲的命。杀人后,豆肖若无其事地去网吧上网。警察抓获他时,他十分镇定。归案后他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作案经过,既没有流泪,也没有伤心、后悔之意,反而说杀了母亲是一种解脱,让办案人员吃惊不已。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的加快,经济利益的纠葛增多、人们心理压力增大等原因,发生在亲属之间的亲情犯罪案件逐渐增多。尤其是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杀亲案”接连不断,不仅影响了家庭和睦,而且也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2011年4月上旬,上海发生一起“子弑母”案件,起因仅是留学生儿子汪某向母亲讨要学费发生口角,之后对母亲连刺9刀,致其身亡。
  2011年5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发生一宗“地税局长灭门案”。制造这起地税分局局长周子雄一家4口包括他的妻子凌小云及儿子、女儿被杀死的“灭门惨案”的凶手凌小娟竟是被害人凌小云的亲妹妹。凶手凌小娟向警方供述:她杀死姐姐凌小云全家,原因是与其姐姐凌小云因经济利益及家庭琐事产生积怨,同时为了让其母亲能够继承凌小云的遗产而使自己也受益。
  2011年9月4日,安徽省泗县城发生了一起不孝逆子“汽油烧母”恶性案件。当地警方调查,起因是逆子向母亲索取房产证做赌博抵押,其母不给,于是逆子对其下毒手。
  2011年11月15日凌晨4点多,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江庭院B区7栋705房间,17岁的高中男生徐刚突然拿起家里的菜刀,疯狂地砍向刚从熟睡中醒来的亲生父母,致母亲死亡,父亲重伤。
  2012年1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发生一起悲剧:一个七旬老汉因家庭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并滋生仇恨,亲手杀死老伴、儿子和儿媳。
  2012年3月20日,海南省三亚市发生了震惊社会的灭门惨案。兄弟两人因为分房产问题产生了矛盾,弟弟一直怨恨哥哥,最终弟弟举起屠刀砍向哥哥一家5口。此案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
  2012年5月11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新店乡新寨村发生一起悲剧。46岁的杨其高将亲生哥哥杨其聪一家三口杀害后服毒自杀。警方了解,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因琐事反目。
  2012年7月底,安徽省砀山县供电局家属院内发生一起惨剧,16岁少年残忍掐死自己的生母。当地警方查明,惨案发生是孩子因为谈恋爱的事多次和母亲争吵。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引发人伦悲剧的亲情犯罪因素越来越复杂。据了解,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至2011年共受理故意杀人案件60起,其中因亲情犯罪引起的32例,占案件总数53.33%。可见,亲情犯罪已不容忽视。
  追根溯源
  一件件血案撕裂亲情,让人们不得不追问、思考悲剧发生的原因。
  过度溺爱。一名多次采访安徽泗县弑母案的新闻界资深人士说,少年犯罪与家庭长期的溺爱教育有一定关联。从小到大,身为家中独生子女的豆肖,一直是家中的“小皇帝”,加上学习成绩又好,长期生活在甜蜜的赞扬声中,从未遇到过任何打击或挫折,这种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经不起“风雨”,更经不起“磨难”,一旦遇到挫折,无法满足个人愿望的时候,便会采取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泗县弑母案件中,母亲舐犊情深,但是说到底是一种畸形的爱,它逐渐让母亲和儿子都习惯了物质的给予和接受,而忽略了母子两代之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长期在溺爱“温室”里长大的孩子,在精神上和心理上都非常脆弱,常常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任性,缺乏认识自己和社会所需的人情冷暖、人情世故等成长元素,导致孩子心理扭曲,而父母用畸形的爱换来变态的恨,结果自食恶果。
  家庭暴力。不久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审理的27起发生在家庭间的命案进行调研,发现家庭暴力已成为亲情犯罪的最主要诱因。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者,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压抑和报复情绪,当施暴者行为超出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时,这些平日的受害人有可能出于反抗和报复心理成为加害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瑞娟向媒体记者介绍说。
  婚姻不和。来自沈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该庭每年都会审理30起左右的亲情犯罪杀人案件,其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亲情犯罪比例较高。在这类案件中,因配偶有婚外情或怀疑对方有婚外情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命案的占多数。
  “这其中又能分出很多种情况,比如配偶一方有婚外情,夫妻关系处于破裂边缘,又不能理智地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为达到与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就伤害甚至杀害对方;也有相当部分案件因痛恨配偶不忠、不贞,矛盾激化,酿成悲剧。”辽宁省法院一位研究亲情犯罪的法官分析道。
  除了发生在有矛盾的双方之间外,由于婚姻失败而引发的其他家庭成员间的犯罪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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