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辅助生殖技术中性别选择的伦理审视


  [摘要]从伦理的角度审视辅助生殖技术中的性别选择问题,分析了它在社会应用中的善与恶问题,及其应用中潜在的社会危害。因此,我们应对辅助生殖技术中的性别选择给予足够关注。
  关键词:辅助生殖技术 性别选择 制度伦理
  Scan the Sex Selection of the Artificial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Ethically in Our Country
  Zhao Bin Institute For STS,Henan Normal University,Henan XinXiang 453007
  [Abstract]:Scan the problem of sex selection in artificial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ethically;analysis the good and evil in applying to society;and the potent damage to society in its application;therefore we should pay good attention to sex selection of the artificial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Key words]:Artificial Reproductive Technology;Sex Selection;Institution Ethics
  中图分类号:R3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07)1-0014-03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男女交媾时,如果男方的阳气盛就会生男孩,而阴气盛就生育女孩。在男尊女卑的生育观念影响之下,人们以 “弄璋”为荣、“弄瓦”为耻。为延续香火、光宗耀祖,在当时没有科学的性别选择技术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求助于神仙和菩萨,以求生儿育女(主要是生男孩),传宗接代。但文化、历史和政治因素只能决定生男生女的愿望,要将这一愿望变为现实,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帮助。如今,随着现代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性别选择技术日趋成熟,扩大了人们选择的空间和选择权,但同时也冲击着传统的生育伦理观念。
  
  1 辅助生殖技术中的性别选择
  
  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其“袪魅”作用,使人们逐步弄清了生男生女的奥秘,并掌握了择男选女的主动权。生殖科学和遗传学的发展表明,生男生女是由男性成熟精子中的一部分男性(带性染色体Y)精子和一部分女性(带性染色体X)精子决定。在辅助生殖技术中,性别选择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精子筛选技术,即利用现代技术分离出“男性精子”或“女性精子”,然后进行人工体内或体外授精。二是胚胎性别选择技术,即对通过体外授精培育的胚胎进行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查明胚胎性别,再将所需的男性或女性胚胎植入妇女子宫继续孕育。
  在现代辅助生殖技术操作中,下面三种情况与性别选择相关:一是在体外授精-胚胎移植过程中,可能无意识地造成孕前性别选择,特别是要想选择高质量的胚泡时。此外,如果体外授精接受者年龄组不同(小于35或者大于35岁),也可能造成出生性别比有显著的不同。[1]二是精子分离技术与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的应用,可降低人群个体X性连锁遗传病的发生率,保证患者夫妇出生男孩或女孩,避免或降低X伴性的遗传风险。三是出于非医学目的所导致的性别选择。如出于个人偏好选择胎儿性别等。
  
  2 辅助生殖技术中性别选择的伦理问题
  
  今天,我们生活在传统文化仍有深刻影响的社会中,许多人心中依然怀有偏男情结,辅助生殖技术的价值负荷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社会历史文化的影响,当人的观念与现实科学技术相结合时,性别选择必然发生偏差。由于精子分离技术和胚胎性别选择技术,与人工流产等终止妊娠术无关,就对妇女而言,可能在诸多方面并不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学术界和社会上就辅助生殖技术中所涉及到的性别选择的伦理问题:它的社会、家庭和个体的结果,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2.1 性别选择的或然之善
  2.1.1有利于控制和预防伴性遗传疾病。X连锁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只能位于X染色体上,根据该病的发病规律,在正常男性与女性致病基因携带者婚配的后代中,男孩中将有一半是该病患者,女孩也将有一半成为致病携带者但不会发病,从优生学角度考虑,这样的夫妻应当选择女胎。在正常女性与该病的男性患者婚配的后代中,男孩均正常,女孩则全都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这样的夫妇应考虑选择男胎。此时把性别选择技术应用于孕前或孕后胚胎植入子宫前,属于积极优生学的范畴,对于患者家庭甚至社会来说,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现在已发现多达300多种X伴性遗传病,运用此技术降低X伴性连锁病的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2.1.2有利于降低人口出生率。如果一对夫妇已经有了他们理想性别的子女,就可能不会再去生育更多的孩子。传统生育观念中的多生、偏男、儿女双全等思想,既有社会、经济原因,又有科学技术水平低的因素:当时人们没有能力调节、干预自身生殖活动。当前社会中,传统生育文化的存在仍有一定的根据,在政府人口政策的挤压之下,有些人为生男孩而超生,有些人则为生女孩而超生。从家庭角度考虑,如果现代医学技术能满足他们在生育孩子性别上的偏好,出于现在孩子生育成本不断增加的趋势,他们有可能较少违犯政策、少超生。
  2.1.3有利于生命科学技术的研究。就当前的生物医学而言,对大多数有严重畸形的胎儿缺乏治疗手段,目前最有效的办法是采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2]利用性别选择技术,对一些遗传病进行胚胎植入前的预防和筛查,既减少了孕妇因人流、终止妊娠所造成的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又丰富了积极优生学治疗与诊断方法,推动着生命科学的发展。
  2.1.4在未来社会中,性别选择技术可作为调节两性比例的方法。从长远来看,性别选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人类对人口发展趋势可以做出更加可靠的预测,以及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基本清除性别歧视并能服从社会大局利益时,可以考虑用性别选择技术作为定做胎儿性别、调整两性比例的方法。[3]
  
  2.2 性别选择的或然之恶
  2.2.1男女两性比例失衡的潜在威胁。目前,辅助生殖技术在我国的应用非常广泛,如果其中的性别选择技术被普遍应用于非医学目的,就可能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中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有可能造成社会中男女两性比例失去平衡。在我国,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文化影响深远,至今在很多地方还根深蒂固。在众多人心怀偏男情结的情况下,性别选择偏差的结果便会造成社会中男女比例失调。例如,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出生婴儿性别比除西藏和新疆外,都高出正常范围,其中海南和广东两省分别高达135.6和130.3。社会中男女性比例失衡,可能引起以下严重的社会后果:
  一是未来男性择偶困难。据专家预测,如果过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不到及时纠正,2030年以后,我国将有3000多万大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同时由于婚姻成本的提高,多余的未婚男性极有可能沉重地积压在边远、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
  二是与性有关的犯罪活动将增加,妇女和女孩的权益也将受到更为严重的侵犯。婚姻与性需求分别是成年男性的基本需求和生理本能,大量未婚男性的出现,婚外性需求的增加,将增大妇女受伤害的机率。同时,由于社会中女性数量相对较少,妇女将进一步失去主体性而被客体化、工具化和商品化,婚姻家庭问题、性犯罪、性暴力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暴力犯罪活动可能会增加,拐卖妇女、女童的现象也将加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将陷入更加被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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