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 监察体制改革是当前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建设的创新之措。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关乎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决定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面临转隶融合的新形势,存在种种问题。干部转隶和深度融合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以思想融合为突破口,以专业理念为思路,创新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專业培训和学习,构建制度规范激活干部管理机制,全方位细化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纪检监察机关; 干部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1.021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9)01-0108-04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由于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问题逐步凸显,社会矛盾更加复杂,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反腐败形势还很严峻。2018年,国家全面启动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机构组织,融合监察干部,成立监察委。至今,全国已实现机构组织大调整和干部转隶融合,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的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整和人员转隶要达到党中央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新要求,还需进行深度调整和磨合。在国家监察体制深度改革的形势下,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质量,关系到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隶融合成效显著
  中纪委七次全会要求,各省、市、县的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成立工作。截至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相继完成了监察委员会的挂牌成立工作,转隶人员陆续到位。
   2018年1月19日, X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监察委成立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第四纪检监察室两个科室,机关内设部室总共10个,分别为组宣室、党风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及办公室。在编人员35人,包括转隶人员6名。干部年龄以中青年为主,学历主要为本科和专科 ,专业涉及法律及相关经济学仅有7人。干部主要从其他单位调动和公务员招考,占比总人数的68%。总体上看,年龄、学历、专业和经验的结构状况比较合理。
  随者转隶工作的推进,X县组织机构设置到位之后,下大力气进行干部队伍的深度融合。首先,开展每周一讲活动,强化干部的知识储备。所谓每周一讲,就是由相关部门安排每周一的例会上,安排一名干部就自己所熟悉的专业领域的知识进行讲解。转隶干部主要讲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纪委干部则侧重解读党纪党规。双方互相学习交流,补齐知识短板。其次,深入谈话交流,消除转隶干部的后顾之忧。领导班子对6位转隶干部在转隶前和转隶后进行多次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问题和顾虑,努力解决生活和工作困难,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再次,X县纪委监委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合理安排转隶干部。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调研,采取与转隶干部当面谈话、民意调查和书面档案资料的研究,了解他们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等相关信息,结合干部个人意愿,安排岗位,努力做到人尽其用,充分发挥人才效能。最后,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以纪检监察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抓手,增强干部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专业水平。
   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普遍提高,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较好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依法履职、持续深化的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专业性,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又需要有法律、经济、心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新时期,基层纪检监察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还需下大力气科学管理。[1]目前,少数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够,表现为人浮于事,工作态度消极懈怠、按部就班、工作效率不高、创新性不够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监督执纪工作的实效,减缓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步伐。[2]
  现阶段,造成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思想观念滞后,转隶过程中,转隶干部和原纪检干部的思想观念滞后,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不能较快转化角色,担当监督执纪的重任;二是基层晋升空间有限,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状态欠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晋升和其他党政干部的晋升渠道一样,都要按照《党政干部选拔工作条例》来进行,职业优越性不够,但责任重大;三是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某些大型案件时,由于涉案人员较复杂,纪检监察干部的人身安全会受到影响。
  (二)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职机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专业性。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特殊形势下,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的培育。[3]
  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缺乏,专业技能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相应的法规条例知识,凭感觉、凭经验查办案子。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程序意识差,查办案子不遵循相应的案件查办程序,导致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差错。这种严重不符合纪检监察要求的工作状态,则可能会办冤案错案,影响人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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