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机制建设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电子政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民政工作领域。山东省为实现社会救助目標群体的精准定位,在兼顾地方特色与普遍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低收入家庭信息四级核对体系,形成了专业化的核对工作模式。这一机制的建立使信息核对更加准确、工作效率得到提高、行政成本得以降低、区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但低收入家庭信息收集存在着伦理困境及各地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各地数据库建设水平不同步等问题,未来应以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为主线,加大金融资产信息审核力度,稳定基层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核对工作日常管理。
  关  键  词:电子政务;社会救助;信息核对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9)04-0063-09
  收稿时间:2019-02-18
  x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阶段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ASH009。
  当前,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战略性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在此背景下,将信息技术融入民政工作,助力改善民生,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的必然选择。在民政工作领域,社会救助如何实现精准施救是困扰各级工作者的难题,原因就在于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单纯依靠家计调查等传统手段难以准确把握。针对这一问题,民政部2014年签发了《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核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1]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管理办法》等规定,2014年山东省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开始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截至目前,山东省137个市县中已建成核对中心131个,初步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年核对人次不断增长。本文拟对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系统的整体运行特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机制的整体运行模式
  (一)四级核对体系初步形成
  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于2013年批复成立,2014年4月正式投入运行,主要职责是承担省民政厅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以及省内民政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站的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任务。除此之外,核对指导中心还要参与拟订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信息核对办法,并协调指导跨省、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查询核对工作等。以此为依托,目前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系统已初步形成部、省、市、县四级联网的核对体系。这一建设过程以“分期开展,稳步推进”为指导,整体历经约四年时间。2014年4月,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开始探索建设多级联网的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体系。2015年初,山东省民政厅将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列为当年社会救助领域的重点任务,并计划以国家级平台为基础对各地现存核对系统进行本地化开发。同年8月,山东省各市县开始以民政部基础平台为参照对各地核对系统进行更新与测试,和11个市完成对接并签订协议。2015年10月,省级平台通过了部省平台对接测试,被民政部认定中心列为首个部省平台对接试点。在之后一年多时间里,山东省配合民政部与第三方测试机构就业务功能、系统对接、安全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测试与论证,推动了部省对接的优化与运行效率提升。2016年底,山东省完成了信息平台部省对接技术测试。2017年9月,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与民政部签订《全国居民家庭经济信息联网查询协议》,四级联网核对体系正式形成。
  (二)各级核对系统相对独立
  山东省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体系尚处在发展初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级核对系统在实现联网的基础上仍保持独立运作,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横向沟通与纵向监管两个方面。在横向部门沟通方面,各级核对系统数据库目前并未统一,数据收集由各级民政人员自主开展,市、县核对中心分别收集辖区内数据,对部、省级机构依赖程度不高,特别是跨市级车辆过户及房产信息目前无法查询。省级核对系统与省公安、教育、人社等九部门建立了数据交换关系,主要收集其他部门省级层面的数据信息。德州市自主建立“10+8”信息数据库,除了与市级公安、财政等十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关系外,还和市内八家保险公司保持合作。德州市下属临邑县同样拥有县级核对数据库,其数据内容也与省、市级不同,主要包括房产、公积金缴存、工商注册等信息,其中房产等信息为县级数据库独有,无法在省、市数据库查询到。核对体系内部也没有对各级数据库的数据类型进行分工,在开展核对工作时各级数据库共同发力,以市、县级为主力,部、省级数据库查缺补漏。在纵向监管方面,山东省核对体系的形成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各县级核对系统的建立与运行早于市级,同时市级系统的建立又早于省市联网,因此各级系统之间更多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部、省级核对系统并非核对体系的统筹者与管理者。在各地核对工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地区采用一次审核的数据核对方式,只有济南市建立了从市到县的二次审核模式,主要由市级核对系统在核对工作完成之后重新对核对结果进行独立筛查,以此对县级核对工作进行监管。
  (三)专业化核对模式业已形成
  从实践层面看,山东省各地市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审核程序已形成相对完整的固定模式,不同地区间操作程序也具有相似性。第一,信息化核对工作的实际覆盖层级为乡镇(街道)、县、市、省,其中乡镇(街道)一级操作权限为基本信息录入与疑似信息接收,未与数据库建立联系。第二,由于操作平台的整合由“市—县”之间自主完成,全省统一的核对系统尚未形成,因此各地市核对流程基本以市级机构为中心,省厅一级主要起辅助作用。第三,信息核对工作在程序上前置于社会救助审核流程。另外,信息核查及报告权限集中在市一级,社会救助审批权集中在县一级,二者相互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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