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退役士兵实现立体安置等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安置政策。佳木斯市建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的协调会制度,由市民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是以培训促就业,实现专项安置。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需要配置劳动力的客观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择业技能,实现多方就业,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不断加强与专业院校的合作,充分利用专业培训场所,努力做好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收缴力度,推进自主择业。积极协调市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有关税收、社会保险、文化学习、技能培训等方面,享受与下岗职工相同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同时,不断加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筹集力度。
  四是加强宏观调控,创造就业岗位。制定了“以兴办公益事业向社区服务要空间,以优惠政策与企业换岗位”的新的安置手段。政府出资增设公益性岗位,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政府保障开支,专项用于安置家庭生活困难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政府并责成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大病、失业等项保险,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支;政府制定出台了专项安置工作补充政策,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实行减免部分上缴税费项目的优惠政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协调解决用工单位中退役士兵的保险待遇问题。
  
  浙江省嘉善县村委会自办村报
  
  自2001年嘉善县魏塘镇厍浜村创办了嘉善县第一张村级简报,免费向村民发放,受到农民欢迎以来,嘉善县已经有141个村委会办起了“村务简报”,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87%。这些自办“村报”的宣传政策、公开村务、传播信息,成了村务公开的有效载体。一是将涉农税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村干部报酬、村集体经济所得、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和村里的重大工程等事项都通过它向村民公开;二是立足本村实际,编发村民关心的用工、农技、市场行情等实用信息;三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文明行为,引导文明乡风。同时,“村报”还成为村干部与村民双向互动,就村里的热点问题在报纸上平等交流的平台。
  
  上海市金山区双拥工作开创“一连设一站”与“一连带一户”新方式
  
  上海市金山区双拥工作创新“一连设一站”与“一连带一户”新方式,为密切军民关系、推动部队和地方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
  “一连设一站”,就是由区心理协会在每个连队设置一个心理辅导站,帮助新战士排除各种心理障碍、疏导心理压力、解答心理困惑。已有60多位战士接受了心理疏导后,增强了适应危险训练和艰苦生活的心理承受能力,精神抖擞地投入到艰苦紧张地军营生活之中。
  “一连带一户”是由区武装部协调组织部队和民兵开展的一项拥政爱民活动。一个连队联系一个贫困家庭,目前已使184户贫困人家远离贫困线,40多户人家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江苏省姜堰市出台残疾人社会保障暂行办法
  
  近日,姜堰市出台残疾人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从生活、就业扶持、教育、康复医疗、社会救助等五个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全面保障。生活保障方面:纳入城乡低保的残疾人低保标准提高20%,残疾人五保供养对象优先实行集中供养,农村因征收失地且无劳动收入的贫困残疾人直接列为城镇低保对象,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每月20元的定补。就业扶持方面: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各类税费减免优惠。教育保障方面: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缴杂费、书本费,残疾小学生享受100元/人·年、初中生200元/人·年的补助金,对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专科文凭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康复医疗保障方面:市财政解决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的保险费,贫困残疾人在本市非盈利性医院就医享受“四优先、五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社会救助方面: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活动,帮助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改善生活状况。
  
  湖北省鄂州市建立孤儿“两落实一兜底”综合救助机制
  
  日前,湖北省鄂州市民政局将91户133名农村孤儿纳入“两落实一兜底”的救助工作机制。“两落实”就是指落实供养标准和供养方式,“一兜底”就是对未落实社会化供养方式(如领养、寄养、代养)的孤儿实行福利院兜底安置。
  一是提高孤儿的生活救助标准,将分散供养孤儿原800元/年的生活救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年;二是落实供养方式。鼓励亲戚、社会领养、代养、寄养孤儿,不能落实社会供养方式的孤儿,福利机构兜底安置;三是加强艾滋病孤儿及艾滋致孤儿童的救助工作,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四是在救助站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开展保护性救、学服务;五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孤儿的教育救助政策,免除学杂费、书本费,给予住宿生生活补助费。六是逐步建立健全孤儿就业、义务教育阶段外就学援助机制。
  
  贵溪市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制定了《贵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从今年7月1日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840元的农村居民可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按“三查、三审、三公示”的程序将生活在低保线以下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提高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的发展.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由原来的100元/月·人提高到120元/月·人。
  三是建立健全了《贵溪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四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按文件要求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
  (闵美琪)
  
  南康市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
  
  近日,南康市对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和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除”的工作要求,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清理乡村不良债务。注重采取以下方法:一是核销减债。因债权人或债权人单位已撤销或债权人主动放弃债务要求的,各乡、村按法律程序办理后予以核销;二是拍卖还债。各乡、村集体长期闲置或长期亏损的企业,或目前无能力管好的资产,可采取公开拍卖其财产用于抵债;对使用以乡、村名义贷款的挂靠企业或个私企业,其财产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到原企业法人及其配偶的个人财产;三是划转债务。以乡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式的债务,在取得债权单位认可后,一律划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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