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积极措施开创边境民族工作新局面


  临沧市是一个多民族的边境地区,辖1区7县、89个乡镇(24个镇)、925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有3个民族自治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18个民族乡(1987年区改乡时成立23个民族乡,到目前已有5个撤乡建镇)。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229.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84.6万人,占总人口的38.9%;11种世居少数民族人口84.3万人,占总人口的36.59%,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9.43%。佤、傣、拉祜、傈僳、回、苗、德昂、景颇8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耿马、沧源、镇康3县的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290公里。由于临沧地处边疆,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居住分散,经济发展缓慢,社会发育程度低,1976年,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原临沧地区享受其他民族自治州的优惠政策。
  1999年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来,临沧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当地实际,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中和民族地区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临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定》,就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战略、扶贫攻坚、“兴边富民行动”、民族教育、科技进步、非公有制经济、对内对外开放、小城镇建设、民族文教卫生、民族干部培养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各区(县)委、政府也相继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进一步得到巩固。2001年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后,双江、耿马、沧源3个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县实际,着手对《自治条例》以及农业、林业、教育、计划生育、婚姻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单行条例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更具操作性、适用性,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三是给予自治民族和建乡民族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贫困民族乡降低财政上缴基数和高于其他乡镇的财政超收分成等方面照顾;临翔区、云县还对在边远贫困民族乡工作的干部制定了给予生活补贴的优待政策;对民族贸易县和民族定点生产企业税赋给予减免、贷款倾斜和利率优惠等政策。
  
  (二)以“两个共同”为指针,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3个自治县的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2003年,3个自治县的通车里程达2952公里,3个自治县29个乡镇241个村委会全部修通了简易公路。目前3个自治县的邮电通讯已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通讯网络,实现了村村通邮、通电话的目标,现代通讯工具已进人了寻常百姓家庭。民族地区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扶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为帮助民族贫困地区解决温饱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采取把少数民族村优先列入重点村,扶持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目前采取对口帮扶、小额信贷、易地开发、温饱工程、帮扶到村到户、“三村”工程建设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
  三是人口较少特有少数民族的发展加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少数民族发展步伐的通知》,进一步抓好布朗族、徳昂族脱贫发展规划和扶持项目的落实。按照“四通五有一消除”的总体要求,结合临沧人口较少特有民族布朗族、徳昂族聚居的乡(镇)、村(居)委会的实际,以温饱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扶贫工程、民族文化扶贫工程、人才扶贫培养工程5个工程项目为重点,制定实施规划并申报资金实施。
  四是“兴边富民”取得明显成效。抓住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和云南省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机遇,加强边境民族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培植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实施易地搬迁、安居温饱、劳务输出、消除贫困户茅草房等工程,建设口岸城镇,实施教育“三免费”政策,完善边境乡镇、村卫生院(室)、文化站(室)设备条件,边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突破。
  五是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积极引导内地生产要素进入临沧,制定出台了《临沧地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对内地企业和个人到民族贫困县和民族贫困攻坚乡投资的,给予市场准入、生产用地、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外来投资。2003年,全市外贸进出口额1.8亿元;其中沧源、耿马两个自治县进出口额为1.4亿元,占77.88%。
  六是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由于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质量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效益明显提高。2003年,3个自治县有乡镇企业11242个,从业人员27681人,完成总收入61295万元,与1998年相比增15582万元,实现利税7942万元;有个体户9455户,从业人员13115人;私营企业96户,雇佣人数2569人。18个民族乡有乡镇企业2274户,实现总产值10742万元,利润1784万元。
  七是产业结构调整有突破性进展。各级党委、政府抓住退耕还林契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生物、气候、生态环境等优势,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多种经济作物,甘蔗、茶叶、核桃、畜牧业等正逐步形成基地、形成规模。2003年,3个自治县甘蔗种植面积达46万亩,占全市甘蔗总面积的43.9%;茶园19.8万亩,比1998年增17万亩。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特色经济正在逐步形成、发展、壮大。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艰苦卓绝的努力,临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为全市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个自治县GDP总值由1998年的13.62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20.25亿元,增长48.68%;财政收入由l.38亿元增到1.64亿元,增长18.8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17元增到1035元,增长67.74%。
  
  (三)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
  
  一是民族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五年来,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
  程”、“危房改造工程”和“三免费”工程,共争取到“三免费”经费1462.72万元,解决了36701名中小学生读书难的问题。2002年,双江县通过省政府“普九”复查验收,被认定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2003年,全市中小学校在校生35.2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4.93万人,占42.33%,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二是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以“佤文化”为主的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得以培植;少数民族古籍、民族民间歌曲舞蹈音乐得以抢救整理;众多民族语译制片获奖(佤语片《缉毒战》和傣语片《新仇旧恨》荣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电影“骏马”奖,佤语片《水稻抛秧栽培技术》和傣语片《水稻旱育秧》荣获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电影“骏马”奖),一批传统体育项目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奖(获省第六、七届男子、女子陀螺团体赛和个人赛奖、摔跤个人名次奖,第七届表演项目三等奖);“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进一步延伸到自然村,广播覆盖率达87.29%,电视覆盖率达92.1%。三是医疗保健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得到较大改善,卫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防疫保障网,常见病、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推荐访问:边境 开创 工作新局面 措施 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