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发布:“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由八部分组成,即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及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中央政策研究室常务副主任、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将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描述为“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

职能调整

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
  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中央统战部


  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重新划职责


  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

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组建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衛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更名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

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


  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

组建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职责调整: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更名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深化跨军地改革

①公安边防部队改制


  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②公安消防部队改制


  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

③公安警卫部队改制


  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


  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
  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群团组织改革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强化问题意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地方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省市县统筹、党政群统筹,根据各层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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