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户选代表 民主参政新实践


  中牟县白沙镇通过实施家庭联户代表制这一政治性改革,创新了共产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激发了农民有序民主参政的积极性,巩固了党的基层执政基础,为实现农村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基本途径和基础性保障,弥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益显现出来的不足和弊端。白沙镇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体现出了发展基层民主的优越性,显示出了强大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对此,河南省委高度重视,徐光春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白沙镇的做法;郑州市委、中牟县委正在全面推广白沙镇的成功经验。希望白沙镇的经验能像“小岗村”一样,成为典范,在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中国大地上,呈星火燎原之势,遍布神州,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辉增力。
  
  一、家庭联户代表三会制的建立弥补了联产承包制的不足
  
  30年前,我国根据小岗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胆创新,在全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劳动和经营的自主权,使农民的生产成果和利益直接挂钩。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公有制形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解放了长期被压抑的农村生产力,从而成力我国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但是,随着目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越来越暴露出很多的不足和弊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分散经营,导致缺乏集体观念、纪律观念,对公共事务不关心、不参与、开会难,农村干部群众长期缺乏沟通,造成相互不理解、不支持、不信任。另外,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政策、思想教育,导致党的政策在农村难以贯彻落实。由于决策过程透明度不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造成了群众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提高,农民群众对行使民主权利的热情更加高涨,对实现村民自治的愿望更加强烈。什么是权利和义务,很多农民群众还不是很了解。一些人片面地把民主理解为绝对自由,在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中,向基层政府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阻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引发了许多不安定因素,给基层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不利于农村的和谐发展。白沙镇在党委书记朱麦囤的带领下,为解决农村矛盾,实现村民民主管理,让广大群众有序地参与村组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建立基层干部和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他们经过反复实践,多次论证,探索出了家庭联户代表三会制,该项制度是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配套的,是一种致力于实现农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目的是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的创业致富欲望,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该项制度既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补充,更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配套,它弥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足和弊端。
  
  二、家庭联户代表三会制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家庭联户代表三会制,是由三方面的代表组成的三个会议合成制度。三个代表是通过最基层的三个民主选举选出的:1 家庭代表(管理本家庭成员,代表本家庭参与社会活动)。2 联户代表(在本村民组内,每10~14个家庭法人代表民主推选出一名联户代表(村干部不能担任),联户代表是这些家庭的管理服务者,联户代表的职责是及时收集、联系这些家庭的意见和建议,在村联户代表全体会议上反映村情民意,并把上级的决议、村支两委的工作安排传达给联户群众。3 村民监督员(联户常务代表)。全村联户代表按10:1的比例民主选举出村民监督员。村民监督员对村支两委的日常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督促规范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并把村支两委的工作情况以及联户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在联户代表大会上向全体联户代表进行汇报,形成政策与民意上通下达的局面,可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由这三个代表作基础,逐步建立起联户代表三会制,搭建起民主管理的平台。联户代表三会制:即一是联户代表大会;二是村民组委员会;三是村民监督委员会。行政村全体联户代表组成村联户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听取村支两委月度工作报告、监委会关于村财政收支通报,审议表决村内重大事项,对涉及村情民意的有关问题向村组干部面对面地提出质询,督促村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制定相关措施,以改进工作。几年来,白沙镇23个村300多名村组干部,没有一例因财务不清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白沙镇先后被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推荐访问:联户 参政 民主 实践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