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单车的使用看技术创新背景下公民文化素养的提升


  摘要:在技术创新的背景下,共享单车的出现有效解决了公众短途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颇受社会各界欢迎。在资本力量的助推下,共享单车被投放到市场上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但与共享单车相关的不文明行为也层出不穷,考验着公众的公共文明素养。本文借助成本与收益理论、破窗理论等对使用共享单车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分析,试图找出其背后的发生机理,并探讨利用技术创新的力量来构建社会征信机制,强化社会公共道德建设,营造公共文明环境,从主观上倒逼公民行为自律,从客观上引导公民遵守公共道德。
  关键词:技术;创新;共享单车;文明素养;提升
  中图分类号:F5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6-0082-04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共享单车应运而生,有效地解决了用户短途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压力,成为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的代名词。共享单车使用方便,即拿即用、即停即放的无桩式停放模式,以及低廉的租金赢得了人们的青睐。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单车租赁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425.16万人,预计2019年中国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将达1026.15万人,[1] 可见,共享单车已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出行习惯。然而,共享单车的公共属性也在考验着公众的公共文明素养。围绕共享单车就出现了多种不文明行为,且经常被媒体曝光,甚至共享单车还被看作公共文明素养的“照妖镜”[2]。在这种背景下,分析使用共享单车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机理,探究公民文明素养提升的实施路径是学界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一、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共享单车是技术创新催生出的一种新的经济业态,是共享经济的有益尝试。[3]在适应这种新鲜事物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文明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
  一是“独享”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是一种公共资源,然而总有一些使用者为了方便自己,达到“独享”单车的目的,或私自加锁,或把单车私藏起来,或者涂改二维码,甚至还有人改装喷漆,把共享单车变成自己的“私家车”。据腾讯企鹅智酷2017年发布的共享单车数据报告显示,ofo和摩拜单车用户举报违停(如停在校外/小区里等)的比例分别为18.9%和13.2%;[4] 天津一家名为无锁小绿车的共享单车公司2016年11月在天津投放15000辆单车,一月后单车损失率约为20%;[5] 共享单车品牌悟空单车在重庆投放了1.2万辆单车,运营时间仅6个半月,竟然有90%的单车被盗,最后公司以倒闭告终。[6]
  二是蓄意破坏共享单车。由于共享单车停放分散,且无人看管,就给破坏者以可乘之机。破坏共享单车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拆卸车辆、偷盗车辆零部件、将车辆挂在树上、将车辆推到河里、焚烧车辆……据腾讯企鹅智酷2017年2月份发布的共享单车数据报告显示,ofo用户上报车辆故障的比例高达39.3%,摩拜单车用户上报车辆故障的比例也有 26.2%。[4] 另有数据显示,摩拜单车在上海的损坏率超过10%,ofo单车在杭州的损毁率近5%,[7] 永安行单车在温州的损毁率也近10%[8]。
  三是无序停放共享单车。无桩共享单车本意就是方便用户,可以自由停放在目的地附近,无需归还至指定地点。但这也给少数不自觉者提供了乱停乱放的機会,他们不愿意花时间认真摆放单车,以至于有人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人行道上、盲道上、绿化带里、商家门前,甚至广场上、小区里等等。被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既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又影响市容市貌。据《中国改革报》报道,2017年1月17日,南京中心城区新街口的近600辆单车被管理部门拖走,酷骑单车在天津以违规“占路运营”被综合执法通告。[9]
  四是用车者不遵守交通规则。一些共享单车用户不遵守交通规则,违规骑行,强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有人将共享单车骑上了高架桥,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更有一些共享单车用户被交警拦下时,往往选择弃车逃走,以逃避责任、躲避处罚。
  二、使用共享单车不文明行为的原因分析
  围绕共享单车出现的不文明行为,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产生的原因,笔者从成本与收益理论和破窗理论两种视角,来分析这些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机理。
  (一)成本与收益理论及其对使用共享单车不文明行为的分析
  成本与收益理论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学理论,成本是指为获得某种收益而必须为之付出的代价,收益则指因为前者的投入而获得的利益。收益大于成本是人们各种行为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人类社会首要的理性原则。
  成本与收益理论认为,一个理性的人在做成一个行动之前都会作成本与收益的综合考量。由共享单车而引发的不文明行为,通常也是行为人一种理性的选择结果,是其在充分考虑不文明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在权衡利弊得失后做出的选择。其中,不文明行为成本主要包括经济、时间等直接成本,信誉、道德等间接成本,以及被处罚等机会(风险)成本;不文明行为收益就是行为所获得预期想得到的东西,包括经济上、时间上、情感上的收益。不文明行为的动机取决于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可以认为,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行为人才可能产生行为动机,不文明行为才有发生的可能性,这也是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必要条件。
  按照上述理论,一部分用户“独享”单车,本质上是“贪占小便宜”的心理在作祟。这种不文明行为获得的收益是单车的长期使用权;而花费的成本主要有私锁、喷漆等经济成本,涂改二维码、私藏单车的时间成本,被舆论谴责的道德成本,以及被发现可能会扣除的信誉积分或法律的制裁等机会(风险)成本。其中,在城市“陌生人社会”环境中,公共道德的约束力有限,道德成本较低;由于技术原因和管理上的缺陷,“独享”单车被发现遭受处罚的几率也很小,机会(风险)成本不大。因而,这些人认为不文明行为的收益大于成本,不惜背负道德舆论的谴责,甚至冒着被发现可能遭受法律制裁和信誉受损的风险,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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