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金姐妹


  现实:身带巨款的美丽死者
  
  那是一个秋风扫枯叶的早晨,A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司梁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撞上一伙来报案的人。
  报案的是几个青年民工。他们早上骑自行车一起来城里做工,在楠木村出来10公里的公路边,发现一具女尸,她手里紧捏着一个时新的提包,包上还有锁。
  凭职业敏感,司梁立刻意识到这很可能是起谋杀案。他回转头对队员们喊了一声“出发”,便径直去启动警车。
  他驾着那辆破旧的吉普,载着大案组5名队员,像离弦之箭射出了公安局大门。
  尸体现场在距楠木村10公里的公路边,死者侧卧在路基边的一棵桉树下,因法医尚未到,司梁未接触尸体,他只是在一定距离察看。晨风中,几丝长长的黑发在死者清秀端庄的脸上拂动着,一眼看去,死者皮肤细腻,身材匀称,是个年轻貌美的女性。她身着一套高档裙装,衣着完好,手里的那个提包,鼓囊囊的。从死者扑于地面的腿、臂及摔出去的提包所形成姿势看,司梁判断她是在强大的外力作用下扑砸在地面上的,至于致死原因只有待法医通过解剖检验后方可下定论。
  作为侦察员,司梁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疑问是:她是谁,哪里人,被谁所害?
  司梁抬头环视四周,居民区离现场都在5公里以外,公路上有稀疏的过往车辆。从他们到达现场后,公路两旁停下了四五辆汽车及手扶拖拉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却无一人能说出死者的身世。
  当司梁的目光再次落到死者的衣着及面貌时,突然觉得此人好像见过,可是何时何地见过,细想,他却满脑子找不着定点。司梁身后传来一阵急刹车声,他下意识的回忆被打断了,原来是局长带着法医、痕迹师等技术民警赶来了。
  
  
  通过尸体解剖,发现死者是受机械运动从左前侧强烈冲撞,扑倒在地,头部撞击树根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死者有过生育,案前24小时未与人发生过性关系。
  从死者胃内容和尸斑的形成,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头天晚上10至11点。检验死者的遗物,未发现有任何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剪开提包,内有打着封条的3万元人民币和一盒高档化妆品。
  根据现场勘查和尸检,可以判断死者是被高速行驶的机动车辆撞击致死的。
  这纯粹是一起交通事故吗?司梁近年侦办过许多重大人命案,他觉得此案有不少的疑点,非同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从死者的服饰和身带巨款来看,死者像是一个商人。从现场的地理环境分析,在这笔直、宽敞、平坦、视线良好的柏油路上,一位少妇徒步走在路的左边公路上,靠右行驶的车辆怎么会迎面撞死路左边的行人?除非是机械事故所致,但是现场却没有任何机械事故的迹象反映。
  司梁越想越觉得蹊跷,莫非案中有案,莫非死者系被有意制造车祸谋杀?要是这样,死者又是怎么会带着3万元钱被诱到现场?凶手为什么不掳走她身带的3万元巨款,为什么要把她嫁祸于车祸?
  一连串的疑问萦绕在司梁的脑际,脑海里浮现着一种推理性联想:死者与凶手的关系十分密切,凶手是一个高智商的人,可能有较高的政治地位或者经济地位。死者也许是因为一种特殊关系,知道凶手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手里握有其把柄,威胁到其政治斗争、商业战场中的安全,其为了清除身边的定时炸弹,消除心患而杀害她。也许死者是凶手的情人,被玩腻了要踢开,而死者又纠缠不放,威胁着凶手的名声及地位。那天晚上,凶手将她约到野外,以给她一笔钱来寻求好散,可是她仍不肯罢休,凶手就制造车祸将她撞死……
  在情节上,可以推断是——
  那天晚上,凶手驾车将她约到野外,到了幽暗僻静的路段,凶手将车停靠路边,两人一起下了车。先是习惯性地散步,接着,凶手提出要与她断绝关系,并给她3万元钱以求得好聚好散,不料她不肯,还以抖出他的一些“秘密”相威胁,要纠缠不放。两人边走边吵,路越走越远了,夜也深了,两人开始往回走,沿路的右边,也就是来时方向的左边。往回走了一段,她心情极坏,身体乏力,就站在路边等候,由他快步去开车来接她。当车子接近她时,恰好沿路没有车辆和行人,凶手突然一转左方向,急踩油门,将她冲倒,再调转车头下车,看到她的头正撞在一棵树上,戴着手套摸摸她的头,断定活不了。凶手又在想,她手中的提包里还有3万元钱,一定会有见财弃义的人,为掠走那3万元钱,而把尸体销毁埋藏。即使后来被人发现了,这起人命案也就嫁予劫财者。
  凶手算错了,死者并没有遇上劫财者,而遇上的是一群民工,被及早发现报案。
  案情分析会,司梁大胆地发表了自己的分析及推断,局长认为他分析的有些道理,但也有的同志认为此案就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不主张将案情复杂化,浪费有限的警力及破案经费。最后局长拍板说,两种案因的可能性都有,但人是被车撞死的,我们就暂立为交通肇事逃逸。鉴于破案难度大,也还不能排除凶杀的可能,局长特意指定司梁带领重案组协同交警侦破。
  在刑警大队办公室里,司梁拿着死者的人头放大照片反复琢磨、回忆着,这人真的好像见过,在哪儿见过呢?他在记忆的宝库里,竭力搜寻着。既然见过,她就极大可能是本地人。
  对了,应把重点范围放在离市区30公里外的猪街镇。司梁根据记忆推断,决定调兵下乡。他带着重案组的队员们,拿着20张死者人头放大照,去到了他曾经摸爬滚打过5年的老营地——猪街派出所。
  太阳逐渐西沉,西边的天空布满了晚霞。司梁驾驶着那辆旧吉普,带着3名民警,奔驰在撒满霞光的村庄道路上。他们忙碌地走访了4个村,仍无结果,只好打道回府,把希望寄托在其他几个片组。
  晚8点,5个组的民警都饿着肚子回到所里会合,结果很令人失望,没有一个组查到死者的下落。
  深夜,司梁独自躺在派出所的一间招待室里,却没有丝毫睡意。他想利用这个静谧的夜晚,理清思路,廓清记忆。
  蓦然,司梁想起了那本曾在派出所的工作日记,他立即翻箱倒柜找来逐页浏览。在简单的一事一记中,尚能看出当天接触的主要人和做的主要事。
  司梁在日记的触发下,不由得回想起那个令他牵肠挂肚、充满怜悯的家庭,这家花容月貌的春花三姐妹的特殊遭际,使他坠入了漫长而忧伤的回忆之中……
  
  回忆:司梁走进“钉子户”
  
  八年前,司梁警校毕业分配到猪街派出所。
  那天早晨,他被镇长安排去配合计划生育小分队到桃园村执行任务,要把那个老“钉子户”拔掉。
  被村干部称“钉子户”的就是春花家。春花妈生了三男四女,仍未做节育手术,眼下又有了身孕,村里没有办法,只好报告镇上。
  司梁随小分队跨进春花家。春花妈靠墙坐着,头歪靠在泥巴糊的土基墙上,脸色蜡黄,神情木然,而春花爹却是粗黑块大,阴沉着脸,双眼死死地盯着地面,对小分队的到来视而不见。
  小分队队长直冲冲向春花爹问道:“愿交五千元罚款,还是让婆娘去做手术?”
  春花爹仍盯着地板,头也不抬,半晌才恶狠狠摔出一串话:“你们把我全家老小9人都卖了,凑五千元钱做罚款。婆娘是棵经不起风浪的枯树桩,你们要拉她去做手术我不管,但她现在是个能吃喝能做家务的活人,你们拉去了还我时必须是这样的活人,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家老小睡在你家。”
  春花妈脸朝着火塘,抱着大肚子,转了转身子,一声不吭地又将头的另一侧歪靠在墙上。
  司梁穿着一身警服,站在春花家门口,心里很不是滋味。看到计生队的往春花家卧室、楼上、畜厩房里钻时,他借机退出春花家并“噗”地打了个喷嚏,自言道:“感冒了,去找点药吃。”便自个去了春花家住房后的村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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