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山之玉反腐败,靠多管齐下树清廉


  摘要:国外反腐败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主要做法有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反腐败机构、注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在反腐败方面,还应加强规范和约束公职权力的行使、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强公民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公务员的廉洁思想教育、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关键词:国外反腐败;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2
  打击腐败是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腐败问题并没有减少,只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发生变化而已,实质上都是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或者公共资源谋取个人的私利。这种假公济私、损公利私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降低了经济的效率。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政府廉洁度当作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反腐败的方法和技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时至今日,有许多发达国家在反腐败上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们在反腐败方面的这些好做法和经验,对加强我国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反腐败的主要做法
  1.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
  为减少腐败和减弱腐败对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世界各国均在通过法律法规严格打击腐败行为。如早在1921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预算和会计法》,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法国的《资产透明法》,韩国的《反腐败法》等都有效地减少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1]。同时,随着现代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世界各国均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制度规范及举措,包括政治制度、监审制度、采购制度和官员任用制度等。各国政府经过不断的完善法律和制度,在反腐败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腐败的界定和适用的法律越来越清晰;二是被认定为腐败的标准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愈加严格,对拟进行腐败犯罪的人员起到了极大威慑作用;三是针对反腐的法律不断增加,体系越来越健全。
  2.注重反腐败机构的建立健全
  为了打击腐败和减少腐败带来的危害,各国政府均会设立专门的机构用以反腐,比如司法检察机构:它的作用是对违法人员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直至公诉;立法机关:具有独立的立法权和监督权,不易受到腐败官员的干扰。监察机关:通常包括议会监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是在腐败行为不断升级的情况下,当代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产物,也是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的主角,它具有任务专一、力量集中、手段强硬、成效显著的显著特点[2]。
  3.注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系统是遏制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建立和健全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权力运作的监督,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它们能有效减少官员的腐败行为。各种监督互相衔接,构成网络,形成合力。比如古巴通过两种方式对党政干部进行监督:一是道德法规监督,制定了《国家干部道德法》,以此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健全廉政建设监督机制,让群众直接参与监督,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在中国香港,廉正公署在内部设置了4个委员会负责监察,另外设立了投诉机构负责接纳市民的投诉[3]。
  二、对我国反腐败的启示
  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杜绝腐败的发生不能一蹴而就,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也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因此,我们既要清醒的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也要有信心和决心与腐败斗争到底。习近平总书记上台后,多次表明了新一届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并持续在开展反腐败工作。他提出:一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二是大小腐败问题都要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规定,注重成效和变化。近一年的反腐败行动查处了不少的腐败官员,既彰显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也隐含了我国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通过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反腐败的理论和时间,作者认为我国反腐败工作还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和约束公职权力的行使
  一是提高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加强反腐败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官员不能钻法律的空子;二是鼓励社会监督,完善公民举报制度,引入民主监督机制,保护监督者和举报者的利益;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借鉴中国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或西方发达国家的其它监督制度,确保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四是严格执行官员离任后的追责;五是提高政府运作过程的透明度,防止腐败官员滥用公权,同时发挥政协监督、社团组织监督和公民个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4]。
  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根据中外各国反腐和防范腐败的经验,在经济领域防范腐败的根本和长远之计,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无形之手,利用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通过为全社会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弥补现行经济体制的不足,减少个别官员利用公权寻租腐败的现象。有经济学家指出,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时间的调节和寻租者相互间的竞争能减少甚至消灭经济租金。建立和维护市场正常的规则,将极大减少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因此,竞争的市场才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纯洁性,才能有效减少和抑制因政府干预而诱发的官员腐败。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既要进行经济运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建设及创新,构筑寻租腐败的防火墙,也要做到现有和新建制度的正常、有效运行。
  3.加强公民社会的监督作用
  公民社会和媒体在制止公共生活中的腐败现象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这一点已经被国际反腐人士所共同称赞。我国政府应重视公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鼓励有益的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提升公民与政府对话和谈判的能力,培養公民社会成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监督力量。另外还要提倡新闻自由,加强大众传媒及舆论监督。媒体独有的特性能起到有效的抑制腐败的作用,比如揭露腐败人员、推动政府调查、宣传反腐的功效、形成唾弃腐败的公众舆论、促使有关机构回应等。此外,新闻内参还可以为党和政府及时发现和传达问题,有利于政府了解民间疾苦和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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