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摘 要循环经济是以资源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ccycle)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世界各国通过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立法、在具体领域实施循环经济管理、重视抑制废物形成和体现预防优先原则等三类立法模式对其进行法律规范,我国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方面的立法缺陷,不利于循环经济模式的确立与推广。应当从更新立法理念,明确指导原则,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关键词 循环经济 3R原则 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李廷浩,重庆大学法学院2009级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姜凌舟,重庆大学法学院2008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0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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