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带犬民警的临场武力控制能力


  摘要: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的高低决定其自身的安全与否。带犬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临场武力控制主要有语言控制、吠叫控制和扑咬控制三种形式。
  关键词: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警犬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162-01
  作者简介:周依鹏(1979-),男,辽宁鞍山人,鞍山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研究方向:警犬技术;王志恒(1978-),男,辽宁鞍山人,鞍山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研究方向:警犬技术;方伟(1981-),男,辽宁辽中人,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研究方向:侦查学、警犬使用。
  一、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提出的背景
  当前,警犬技术正在由传统的服务于侦查破案向为反恐工作服务、为处置大规模突发事件服务、为侦查破案服务、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及警卫工作服务即“四个服务”全面拓展。而当前的暴恐犯罪具有“作案动机独特、及预谋与突发为一体、手段残忍、存在长期性”①的这一特点。带犬民警作为警犬技术实施的主体,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利用警犬技术服务于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时,极易使带犬民警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近年来已经发生的带犬民警流血牺牲事件来看,这些事件的发生与带犬民警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但客观上也反映出带犬民警的临场武力控制能力有限。临场武力是国家法律赋予警察临场使用武力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继续。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自身的安全与否,这是带犬民警执法安全的重要保障。二、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的内涵
  所谓临场武力控制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当面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武力控制,制止犯罪行为的行为过程。所谓能力就是指“团队或个体达到一定活动目标的功能或本领。就个人能力而言,能力是个体成功地完成某种实践活动的本领和个性心理特征。”②故所谓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犯罪行为继续,能否依法对其采取有效武力控制的本领和心理特征。带犬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语言控制
  所谓语言控制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使用语言引导、指令、警告犯罪嫌疑人保持或做出某一行为,以达到控制其反抗的目的。(二)吠叫控制
  所谓吠叫控制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警犬凶猛的震慑力,指令警犬吠叫,以震慑犯罪嫌疑人,达到制止其继续犯罪、控制其反抗的目的。(三)扑咬控制
  所谓扑咬控制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指令警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扑咬,以达到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三、带犬民警临场控制应注意的问题(一)语言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带犬民警临场使用语言要准确、简练,要有震慑力,能够有效控制住犯罪嫌疑人。同时,要文明、规范用语,不能说脏话,避免激化矛盾。(二)吠叫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带犬民警临场使用警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吠叫控制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警犬吠叫时要给警犬带上口笼,同时严格控制警犬的行为,避免警犬过于兴奋而冲向犯罪嫌疑人;第二,犯罪嫌疑人系怀孕妇女不能使用吠叫控制;第三,使用警犬吠叫时带犬民警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应保证必要时警犬能够冲出去。(三)扑咬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每一社会均须有保护人本身不受犯罪分子危害的手段。社会必须有权力适当运用,这些手段都是自由的保卫者。”③既然是权力,就有扩张、膨胀乃至滥用的可能,而权力一旦扩张、膨胀乃至滥用,将对公民的个人权益是极大侵犯。带犬民警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极有可能在现实中被滥用,如某地曾发生警犬咬人事件,共导致4名服刑人员被咬伤,就连人权意识浓厚的美国依然存在,据人权观察公布的调查报告,在美国康涅狄格、特拉华、艾奥瓦、南达科他和犹他5个州的监狱中,使用警犬震慑、攻击甚至撕咬犯人,以迫使其服从。康涅狄格州的监狱,2005年一共发生过20起用警犬对付囚犯的事例;在艾奥瓦州,自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共发生了63次。④故需要以法律控制警犬的具体应用。从维持法治秩序的角度进行考察,尽管世界各国侦查程序所遵循的法治原则不尽相同,但各国在任意侦查原则、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必要性原则、秘密原则以及被动型侦查为主、主动型侦查为辅的原则上却相对一致⑤,而纵观西方国家对强制侦查的法制化构造总体上遵循了强制侦查的相应性原则、法定性原则以及司法审查原则⑥。警犬扑咬应属强制侦查行为,亦应遵守“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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