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突出”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采取“三个突出”有效方法,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干警为培训重点,广泛开展全员性岗位培训和主题练兵活动,有效提升了检察队伍素质。
  一是突出全局意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为主线,着力加强政治思想理论、职业信仰、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检察业务培训之中。结合工作岗位需求和检察人员业务知识需求,把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文明执法和廉洁从检教育作为必修内容贯穿到各类培训当中去。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根据高检院、省院对教育培训重点工作的安排及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监督理论、法律专业素质、检察业务实践能力等全员性专项业务培训,以学习新修改后“两法”为培训重点,全面系统讲解“两法”修改的指导思想、现实背景、主要精神、修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诸多机遇与挑战等内容,采取案例教学的方式,结合近年来全国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重点从侦查制度、证据审查制度、强制措施、特别程序等方面进行解读,提高应对“两法”的能力。
  三是突出培训实效。本着“履行检察职能、适应形势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执法能力”的原则,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最基本途径,搭建服务平台,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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