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与行政法


  摘要:本文对如何解决奥运会期间可能出现的若干行政法律问题提出一些粗浅建议,希望有利于实际部门反思借鉴,在办好这一举世瞩目的国际盛会同时,期待推动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奥运会;安全管理;行政行为公开化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66(2008)10-0113-01
  
  为了当好东道主,建设法治奥运这一话题已并不陌生。“法治奥运是现代奥运会运行的模式。作为世界性的体育盛会,奥运会的举办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在很多领域都将牵涉到法律问题。因此,如何从法律上做好准备,为成功举办奥运会保驾护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会副会长、天津体育学院教授于善旭这样说道。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大大加快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也将从一个侧面推动我国行政法治的进步。因此,研究奥运会有关行政法治问题,十分重要。
  
  一、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管理
  
  “安全奥运”是确保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前提条件。确保安全,不仅仅是在自然灾害上加以防范,更主要的是加强社会秩序的管理。法律是构建秩序、维护秩序的强制性、稳定性行为规范,因此,如何整合、完善我们现行法律制度,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历史上曾出现过奥运会安全事故:1972年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的第20届奥运会上,曾出现5名巴勒斯坦恐怖分子闯入奥运村残杀9名以色列运动员的流血事件,以色列和一些阿拉伯国家代表团因担心安全问题,离开了慕尼黑[1]前车之鉴告诫北京在举办奥运会时仍应把安全问题列为重中之重,在奥运会召开期间,涉及到很多安全方面的问题,如:运动员入境(人、物、动物等)、食品卫生安全——吃、饭店安全——住、交通安全——行、伤病员救护安全、由赛场秩序、比赛规则纠纷等引发的安全问题等一系列安全问题。
  为确保奥运会的安全召开,对于这些存在的安全隐患都提前做好了预防措施,来保障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在运动员入境问题上,为了确保安全,由原来的大面积放宽入境政策,改为适当的增加一些审批手续和许可制度,另外,对入境人员加强安检,对入境人员所携带的全部物品进行抽查,以实现入境安全目的。对于食品卫生安全——吃、饭店安全——住的问题,加强工商行政部门及卫生安全部门的检查工作,对餐饮类和住宿类行业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确保奥运期间的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
  在交通出行方面,在北京实行单双号、错峰上下班等方式削减行驶车辆,既减少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奥运会期间保证赛场上,有足够的,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保证伤病员救护安全、同时加强对卫生用药的检查,保证药品合格。在每个赛场上保证一定数量的武警,在因出现赛场秩序、比赛规则纠纷等引发的安全问题时,第一时间出现,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奥运期间,政府各部门都依法履行义务、切实做好确保“奥运安全”的各项服务,并承担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在法制意义上,实现了“新北京、新奥运”的奋斗目标。
  
  二、行政行为公开化
  
  从权利作用的角度讲,行政行为公开化实际上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2]和参与权,从公开的具体内容上看,行政行为公开化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处理结果公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从公开的主体来看,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主要指经授权的组织)。目前我国的行政行为公开化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信息和行政程序的公开化都还停留在十分表面化的程度,而行政法理上对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问题也很少论述,因而对行政执法活动影响甚微。[3]
  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行政法律问题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多种行政行为。在奥运期间,有大量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观众,商人前来我国,因此,行政相对人已不仅仅是我国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也包括外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及无国籍人。
  行政行为涉及到税收,处罚等多个方面,此时,我们得考虑不同国家行政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和冲突,尊重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真正体现出作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应当具备的行政法治水平,从法治和管理层面上保证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实现行政公开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对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推动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进程,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另外,作为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行政行为说明理由这一行政程序法上的重要原则。尤其是奥运会期间,将有大量外国公民进入我国境内,他们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各种关系的机会也必定增加。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公认国际惯例,它不仅能有效提高行政行为的可接受程度,限制行政主体恣意行使行政权,同时也有利于树立行政主体行政执法的权威性[4]。
  作者单位:沈阳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奥林匹克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P117
  [2]环境保护与气象——北京奥运会申办报告(二)[N].北京日报.2001.7.30
  [3]林卉.中国2008年奥运会若干行政法律问题研究.06.05.23
  [4]程浩.行政征用制度探析[J].当代法学.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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