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建房问题的探讨


  【摘要】新农村住宅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新农村住宅建设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度和广度。然而建房是一项长久系统工程。在我国,新村建设已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关键字】新农村住宅建设 建房问题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新农村住宅建设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度和广度。然而建房是一项长久系统工程。在我国,新村建设已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建房的观念陈旧
  农民习惯于一户一宅的传统居住形式,农民建房往往讲究的是风水、日子、朝向的,有的农民受到风水先生的鼓动,随意更改建房的高度、朝向,只要资金充足,他并不完全服从规划的安排,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些随意性的改动可以影响到整个规划的实施。
  二、政府追求片面经济,忽视新农村建房
  一些地方为发展工业经济,多地重复的规划工业园区,占用大量建设用地,导致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紧张。而省、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原本有限,再加上建设用地指标的划拨倾向工业园区,下拨到农民建房的指标就更少,可是僧多粥少,因此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缺少设计,自行修建,建造水平低,房屋质量低下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沿袭自主建设模式,农民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建房缺乏全局思想和环境意识,随意性大;另外,由于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建房基本没有设计图纸,房屋平面布局和造型大多照搬或模仿,导致千村一面的建筑风格,不讲究房屋的功能,平面布局单一,房间穿套,使用不便。房屋施工大多沿用传统做法,自行组织临时施工队,由未经专业培训的泥瓦匠操作,技术工艺落后。这样,导致房屋功能和质量低下,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隐患。目前,还有一些农民房屋的设计方案存在华而不实、脱离实际的缺陷,农民房屋不像农民房屋、别墅不像别墅,居住环境虽好,生产劳动却很不便,不符合农民和农村生活的客观需要。
  四、基础设施簿弱
  较长时期以来,大多数地区对农村村庄基础设施的投入很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资金问题是村镇建设的大问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村内道路、给水排水、卫生等方面。如村内道路硬化率低,大多数村庄无集中供水设施,农民饮用水质量差,村内污水、垃圾随意排放,农民住宅环境质量较差。
  五、资金短缺,影响了新农村建房
  资金储备不足。在我国农村,每户年均收入约9000元,大部分农民收入较单一,建房资金主要来源于打工收入。按目前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建好一幢房子,至少要花费农民家庭10-15年的积蓄,对于一般家庭来说,用于建房资金储备并不充分。农村建房也是一项面子工程,经济实力好的在造,条件差的借钱也在造,耗尽了积蓄,透支了生活。面子工程导致了很多“空心楼”、“烂尾房”的产生,有的新建房建了多年还是毛坯房。这是其二。其三是资金浪费严重。受迷信思想影响,怕周边高出自家的房屋破坏了自家的风水,邻里之间相互攀比,远离了建房的初衷,建造了超过使用目的和承受能力的住房,新房建成后,二楼以上普遍长年空置。
  六、土地统筹困难重重,统一规划进展缓慢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以来,老百姓的思想观念没有改变,不愿意将自己的承包地统筹出去,且有的群众一旦听说要将自己的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往往就为自己的利益盘算、漫天要价,从中阻挠工作的开展。因此要集中一片土地,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房往往要做很多的工作,进行很多的谈判,需要与不同的老百姓、不同个性的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价格与谈判,有时往往是一户农户工作的不到位,而影响整个规划的实施,致使集体土地统筹问题就很难实行,即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可规划进行新农村建设,有土地指标可以建房,但是集体土地不能统筹,新区规划就很难实施。老百姓建房问题也就难以解决。
  七、违章建筑现象比较严重,农村建房管理难
  根据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规定在适建区内2人及2人以下户用地标准最高不得超过8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户用地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建房习惯既建房又建附房、圈院,规定的审批面积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农户建附房、圈院子的现象比较严重,《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法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但没有执行权利。当前农民盖住宅,一个月内就可以封顶,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违法者不停工,土地管理部门一点办法也没有,走完法定程序,将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房子早盖好了,农民建住宅倾其多年积蓄,一旦拆除,便会激化矛盾,因此法院接到这样的申请强制执行案,往往是不了了之。
  八、人才数量严重不足,整体素质偏低
  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处比较偏远,人才资源相对匮乏,严重阻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虽然我国每年培养的人才比较多,但是在整个人才资源队伍中,农村人才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根据相关统计表明,我国目前广大农民群众受教育的年限平均低于8年,这就说明了广大农村地区人才资源严重短缺,这使得农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生产者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的比例非常小,使得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才数量不足,素质整体偏低。没有先进的专业知识和农业技术就无法为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相应的帮助。
  对于以上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
  1、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破解土地制约因素。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村庄规划区内的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标准,设计出坚固、节能、实用的新型住房,让农民朋友少折腾,少花冤枉钱,就能住上称心如意的新房子。既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又腾出多余的宅基地进行复垦,有效节约耕地
  2、加大《土地法》的贯彻力度。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既要合理开发利用,又要对当耕地进行保护。结合《土地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占补平衡措施的实施、土地用途的管制、建设用地面积的控制、一户一基的规范、宅基地审批的流程等方面,实行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要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农村一线,与农民面对面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的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发现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同时要严肃处理已经发生违章建筑行为,规范农村建设用地行为。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土地、规划、环保等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大力进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农民法制观念,预防和遏制违章建房的现象。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给农民、集体、国家带来的好处;让农民了解按规划建房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共享性、改变农村陈旧、落后的面貌具有的重大意义。
  3、加大政府支持,特别是在资金和技术上。请一些专业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统计,统一施工。
  4、要提高认识,抓好典型。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引导农民接受新观念、新知识。其次,要抓好试点工作。在每村建造5-10户优秀样板房,样板房要有超前性、代表性,要规划合理、节约用地、造型好、功能佳,通过试点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第三,要加强对村镇建设助理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
  在推进新农村住宅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总之,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有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农户住宅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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