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祯:反家暴立法二十年


  巫昌祯受邀成为立法小组专家后,最后争取“把‘禁止家庭暴力’写入了总则”。这被婚姻法教授夏吟兰认为是反家暴立法的里程碑事件
  2015年12月9日下午3时,一道阳光将北京蓟门桥明光北里小区的一间小屋一分为二,光柱下有点点碎尘,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就坐在这碎尘之中。她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手边放着一本她的自传《我与婚姻法》。
  就在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反家暴立法的先驱,86岁的巫昌祯得知这个消息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立法不是家暴的终结,但如果没有法律,道德将是苍白无力的”。
  因为在反家暴立法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12月4日,巫昌祯被评为“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巫昌祯坐在轮椅上由她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推着走出来,因为骨质疏松,巫昌祯需要借助拐杖行走,甚至连久坐也变得困难。近年来,巫昌祯不再像以往那样四处奔走,但她仍然在指导一位博士,对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也从未停止。
  比起从前的忙碌,巫昌祯现在的生活“终究是散淡多了”。状态好时她还是放不下书本,“坐得久了吃不消,就看看电视。”她喜欢看家庭剧,这是她难以磨灭的“初心”所在。
  “冥冥之中,是法律选择了我”
  祖籍江苏句容的巫昌祯,父亲是一名旧官吏,“娶了三个老婆”,父亲纳妾和她之后专注于女性权益的保护“不无关系”。1929年立冬时节巫昌祯出生,巫父从《康熙字典》里找到“昌祯”一词为爱女命名,意即“昌言能拜,祯祥自来”,祈求在乱世中阖家平安。然而天不遂人意,战事频仍。巫昌祯刚满8岁时,日寇在南京屠城,风声鹤唳、金戈相鸣,一家人逃至安徽一带避难。1945年抗战胜利后,巫昌祯随父母迁至南京,在汇文中学读高中。“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法律究竟是什么,我喜欢的是文学。”巫昌祯回忆这段青春年华时说。她那时很喜欢沈从文的作品,两个固执的灵魂透过文本相遇,完成了一场互相的成全。
  1947年,巫家家道中落,母亲在愁苦中撒手人寰。1948年,巫昌祯高中毕业,9月位于北平海运仓的朝阳大学法学专业招生,幸得在北平谋职的长兄召唤,她前往应试并被录取。朝阳大学法律专业在全国颇负盛名,世称“北有朝阳,南有东吴”。然而这时对旧社会悲观、失望的情绪在巫昌祯心中蔓延,“人心很乱,学习的内容并没有涉及到法律。”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巫昌祯吟了一句诗“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来向记者感慨民国之速朽。不久后,华北人民政府接管了朝阳大学,巫昌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短期干部训练班性质的学习队,“正式成为革命队伍中的一员。”当时,“茅盾、郭沫若等大家经常在中山公园给我们作报告,我们也走向街头,教人唱歌、演话剧,我演的是《放下你的鞭子》”。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改变,“女同志再也不穿旗袍了,而是改穿列宁装”这些细节在她的世界里产生了微妙的影响,她渐渐感到自己的权利意识被唤醒了。
  新中国成立前夕,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由德高望重的谢觉哉兼任校长,巫昌祯被保送编入该校三部学习。1950年2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由革命家吴玉章担任校长,并聘请苏联专家讲课,旨在建立一座苏联式的“东方莫斯科大学”。巫昌祯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时就是全盘苏化,学习苏维埃民法、东欧民法。”
  回忆起1952年的大学院系调整,巫昌祯痛心疾首。许多法学教授被认为“划不清新旧法律界限”,讲授法学的权利被剥夺,只能改行或赋闲,“其中许多是法学造诣精深的知名学者。”朝阳大学教务长、民法学家曾志时改教汉语,东吴大学教务长、国际法专家倪征燠不得已现学俄语。“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我的大学读了六年。”巫昌祯感慨道,但毕竟法律向她敞开了一扇可供窥探的门:“不是我选择了法律,是法律选择了我。”1954年,她以全优成绩毕业,成为新中国培养出的第一批法律专业大学生。
  与婚姻法结缘
  巫昌祯告诉记者,无论是她受到的屈辱磨难,还是获得的荣誉褒奖,与20世纪中国的历史进程无不交织在一起。
  大学毕业后,巫昌祯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任助教,第一堂课便是讲授苏维埃民法。“苏联是以消灭私有制为终极目的国家,它的民法很不容易讲得明白,何况听课对象大都是调干学习的在职司法干部。”巫昌祯家里的墙壁上挂着一张那个时代的照片:她齐耳短发、布衣布鞋,站在她对面的有用毛巾包住脑袋的农民,有拿着金属工具的工人,还有戴着眼镜的知识分子,场面热烈而嘈杂。
  1957年,极左思潮开始涌动,法学界成了“反右运动”的重灾区,大批司法干部、法学教师,甚至部分学生因持有“旧法观点”而被打成“右派”。1958年,民法教研室被撤销,巫昌祯改教毛泽东著作和古汉语。不久之后,文革之风劲吹,在一片“砸烂公检法”的呼声中,北京政法学院师生被集体下放到安徽劳动,巫昌祯从此“退休”在一家校办工厂的会计室,大好年华就此蹉跎。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建,那纸退休令被撤销,巫昌祯又满怀激情地重登讲台。“叹韶光过尽,功名未就,书生老去,机会方来。”回忆往事,巫昌祯感慨万千。
  巫昌祯参与编写的第一部法律,并不是婚姻法。大学毕业一年后,“外宾来中国,总问中国有没有法律”,起草法律成为新中国一项紧迫的任务。巫昌祯被选入由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政法院校学者组成的民法典起草小组。起草成员有法学大家芮沐、佟柔、杨怀英等人,巫昌祯作为最年轻的一位“忝列其中”。起草工作很艰难,“旧中国的民法典被废弃不用,而其他国家的民法典在国内还很难见到”。

推荐访问:二十年 立法 巫昌祯 反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