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野蛮生长重构电商生态的标志性事件


  电商平台“99大促”之前,各路卖家正抓紧备货,迎接这个销售小高峰。今时不同往日,公众打量这一促销日时多了一种法律的视角。尽管日前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要到明年1月1日才生效,但法律的震慑力已经开始彰显,消费者网购时也感觉多了一份底气。而另边厢,有些网购平台还在“售假”,不少山寨工厂深夜赶工发货。想抢抓电商法还未生效的“窗口期”,抓紧再赚一把不义之财。透过点滴变化可知,未来的几个月里,是拥抱还是回避电商法,将决定电商平台及各类商家的未来命运。
  8月的最后一天,历时5年、三征意见、四易其稿的电子商务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回首立法过程,调研细致,论证充分,意见征集面广,尽管争议不少,兼杂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恰更加彰显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要求。通览电商法七章89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清晰明了,既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又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可以说。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階段。
  面向未来,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关平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以及整个大众消费生活。执行到位,将结束电子商务野蛮生长的阶段。曾几何时,买到假货投诉无门、预缴押金难以退还、搭售商品防不胜防、给出差评被商家骚扰、竞价排名导致鱼龙混杂、大数据杀熟让精准营销面目可憎……网络消费中,消费者难免遇到这些糟心事儿。对此。电商法立法过程中坚持了问题导向,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痛点,改变了“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的格局,适当加重了电商平台与卖家的责任义务,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对电商领域来说,电商法实施后,将迎来一次洗牌,不合法的平台和卖家,会在法律的严厉监管下被淘汰出局,从而促进消费者网上生活更有保障、更加健康。
  面向未来,电子商务法的落地意味着我国经济领域不存在“规则飞地”。“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原则的确立,意味着社会曾经有过的一些争议迎刃有解。比如,电商要不要工商登记,要不要缴税的问题,前几年争论得不可开交。现在没什么好争的了,与线下一样,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再如,“阿里与腾讯无所不在”“滴滴快的合并,再吞并Uber(中国)之后形成一家独大”……日益上升的平台支配性市场地位曾引发市场垄断焦虑。如今也被电子商务法相关法条缓释了。说到底,电子商务。还是市场交易行为,就应该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准则,不能搞垄断搞特殊化。因而,电商法实施后,将更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有利于铲除假货顽疾、山寨横行、安全风险的土壤。
  面向未来,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将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有力保障。8亿网民、400亿件包裹、近30万亿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我国网络零售规模全球最大、产业创新活力世界领先,但毋庸讳言,渐成气候的新模式、新业态给社会秩序、环境生态也带来风险压力,比如网络送餐平台背后的黑厨房问题、共享单车无序投放扰乱公共空间秩序、移动支付引发的安全风险,等等。电子商务法的诞生,重构了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重建了平台的责任框架,调整了监管模式,有利于消化新的社会风险。
  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如何保障落地、发挥效用,怎样应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挑战,还需配套法规的明确。相信在法治思维的引领下,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能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模式,为世界电子商务的治理提供宝贵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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