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转型中德意志王权的落后性


  [摘要]在欧洲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王权因其代表时代所需和正在兴起的民族国家,因而具有进步性和需要强化。然而,德意志王权的表现却与时代要求相去甚远,难以成为正在兴起的民族国家的代表,表现出很强的落后性。
  [关键词]德意志王权,中世纪,向近代转型
  [中图分类号]K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08-0028-07
  
  一、问题的提出
  
  恩格斯曾指出:“在普遍的封建割据的混乱状态下,王权乃是一种进步因素。在漫无秩序中它代表秩序,它代表着正在形成的国家和叛乱不已的各诸侯国家分崩离析状态形成的一个对比。在封建主义外衣下所形成的一切革命的因素之倾向王权,也正同王权倾向他们一样。”由于王权和市民都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因而国王的政权才能与市民结盟并依靠市民打垮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实质上是以民族为基础的、“现代的欧洲国家和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发展于其中的”君主国,由于德意志没有王权,因而便不可能有民族统一,由于没有民族统一,因而德国便缺乏建立那种“现代国家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发展于其中的君主国”的基础。恩格斯的论述,既表明了王权在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中具有不可或缺前提作用,同时也表明了德意志王权的进步性。
  可是,恩格斯又指出了德意志王权中“罗马皇帝的称号”对德意志中央集权式民族国家构建的阻碍作用:“15世纪末,西班牙、法国和英国都已逐渐形成了民族国家。如果没有下列情况:罗马皇帝的称号及其连带的统治世界的要求,这使得一个民族国家不能组成,而力量却被浪费在历次侵略意大利的远征中,而这些远征是违背德国利益的;存在着选帝制度……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尽管德国在经济方面缺乏联系,也会达成中央集权,而且更要早些。”
  受恩格斯关于德意志王权论述的影响,在探讨德意志为何不能像英、法等国那样实现向近代的转型时,国内学者强调的是德意志王权在转型时期的衰落,强调的是中古德意志市民与王权结盟的失败,强调的是德意志地方封建势力的强大,从而忽略了对德意志王权本身是否具有进步性的探讨。
  本文准备在恩格斯的论述及国内外学者研究和相关史料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由中世纪向近代转型期间德意志4位皇帝的实际表现,来论证“德意志王权是否具有进步性”的这一命题。
  
  二、时代发展的需要和王权进步的标准
  
  通过强化中央政权,建立新型的民族国家来克服封建制度所带来的分裂,是西欧大多数封建国家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型过程中时代发展的需要。这种新型的民族国家与惨遭封建战争蹂躏的国家不同,它具有强有力的政府、警察和专业化的军队,对内是和平的;在这种新型国家内,中央政权的权力十分强大,能够将民众团结在一起,平息国内的反叛力量,消除国外势力的影响,在它的指引下唤起民族感情,增加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对于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而言,由于王权在15世纪之前的几个世纪中得到了稳固的发展,新型民族国家的构建更多地体现在“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的构建和王权的强化之上。
  对德意志而言,能否实现向近代的转型,取决于德意志能否构建起英法那样的新型的民族国家。然而,自十二三世纪以来,德意志的民族国家的构建就体现出一种“二元性”,即帝国层面上的国家构建和邦国层面的国家构建之上。在帝国层面的国家构建之上,由于德意志王权在13世纪中期之后已经衰落,1356年的《黄金诏书》(the GoldenBull)不但规定了德意志各诸侯邦国的主权,而且也从法律上规定了德意志皇帝的产生办法,使得“德意志的王权只能将自己的权力建立在传统的领主权力的基础之上”;此外,由于“上层阶级中的所有成员首先考虑的是王朝和家族的利益,其次才是‘国家的’或者‘民族的’利益”,因而帝国层面上的国家构建在13世纪后基本上就停滞不前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选的德意志国王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家族利益,然后才是帝国的利益。1347年当选的查理四世(1347-1378)首先将自己定位于波西米亚国王,然后才是帝国的皇帝;查理四世的继承者文策尔(1378-1400)则因为“对皇帝职责玩忽职守”而被选侯们废黜;卢森堡家族的西格蒙德(1410-1437)虽因结束教会大分裂而在欧洲享有一定的名声,但在帝国内和对帝国国家建设而言,他却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业绩;阿尔伯特二世(1438-1439)虽然被选为皇帝,但从来没有踏出过自己的领地而出访过帝国的领土;弗里德里希三世(1440-1493)将精力放在哈布斯堡王朝家族领地的建设之上,自1444到1471年27年之间,从来没有出现在帝国的版图之内。
  帝国层面上的国家构建基本停滞,可诸侯领地层面上的国家构建的却发展得很顺利。“自12、13世纪一直到18世纪,诸侯领地国家的构建非常有规律地进行着”。14和15世纪里,几乎所有德意志强大的王朝邦国,都是从这个时代开始强大并获得主权的。
  可诸侯领地层面上国家构建的进展并没有为整个德意志帝国带来和平和秩序。武力自卫和私战使得整个帝国都处于一种人人自危的无政府状态之中,不但有世俗诸侯与教会诸侯、低级贵族、骑士、城市无穷无尽的战争,而且还有诸侯联合起来反对皇帝的战争。“打劫的乡村豪强和强盗骑士经常掠夺商人、旅客和城市,从而使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成为贵族抢劫的黄金时期”。
  帝国内部的混战和帝国中央权威的缺乏,使帝国对外失去了自卫的能力,无法保护自己的边界。自15世纪70年代起,土耳其人和匈牙利人,勃艮第人和法国人分别从帝国东部和西部威胁着帝国。“1473、1476、1478、1480、1483年,土耳其人经过克莱因向克恩腾大举进攻,多次蹂躏哈布斯堡家族领地的这个邦”1481年,匈牙利国王马蒂亚斯·科菲努斯(Matthias Corvinus)入侵卡林西亚、施蒂里亚和下奥地利。1485、1487年,他攻占了维也纳和维也纳新城(Wiener Neustadt),弗里德里希三世皇帝放弃自己的首都,避难于林茨(Linz)。在帝国西部,法国试图将自己的边界推进到莱茵河沿岸,布拉邦特、尼德兰、卢森堡先后失陷;新近形成并不断成长壮大的勃艮第国家,严重损害了帝国利益:它不但向东弗里斯兰和上莱茵河扩展,而且还将扩张的矛头指向科隆大主教区、洛林、阿尔萨斯和瑞士,可帝国却无法向这些地区提供任何帮助。
  因此,对德意志而言,克服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混战,维持国内和平,使帝国领土免遭日益兴起的其他大国的侵犯,是15世纪中后期摆在德意志人民之前的紧迫任务。为此,就必须增强德意志帝国境内各种政治势力的凝集力,强化帝国层面上的国家构建和帝国中央政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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