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卷入债券“黑幕”


  作为承销商,华创证券在圣达威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存续过程中涉嫌“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失职”等行为,倘若上述指控做实,此次被参与各方视作资本盛宴的重组方案或成一地鸡毛。
  骤降“雷雨”,让“弯道”上市的华创证券变数丛生。
  3月25日,宝硕股份(600155.SH)发布收购草案,拟向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等17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华创证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77.52亿元;同时,拟采用锁价方式向南方希望、北硕投资等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7.5亿元。
  宝硕股份称,“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证券服务业,收入渠道将大大拓宽,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水平。”
  然而,有投资人向《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爆料称,华创证券涉嫌在圣达威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下称“13圣达威”,代码118106)发行、存续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失职”等行为。
  “我们分别给深交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递交了举报资料,”上述投资人表示,深交所回复称“已经暂停华创证券的债券业务”,证监会则“在调查中……”。
  在收购草案中,华创证券对上述事情只字未提。倘若,上述投资人的指控落实,此次被参与各方视作资本盛宴的重组草案或成一地鸡毛。
  祸起“13圣达威”私募债
  2013年,圣达威先后分两期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13圣达威”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2%,存续期两年,按年付息,承销商及托管人正是华创证券。
  该投资人向《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提供了一份圣达威的《募集说明书》,圣达威在“偿债保障措施”中表示,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华创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同时,圣达威还表示,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但投资人表示,截至目前圣达威未履行利息支付义务。不仅如此,圣达威的业务早在2013年下半年就已经处于停滞状态,且“无法提供募集说明书中提及的偿债保障,公司已经无法偿还私募债”。
  投资人认为,华创证券身为“13圣达威”的承销商,联合发行人编造各种虚假报告和文件,没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核查,发布了影响投资人购买决策的《募集说明书》,严重误导投资人的决策和判断,客观上协助了发行人骗取资金的行为。
  “我们先看了华创证券的尽职调查报告才决定投资,券商作为第二把关人没有尽职。”投资人如是说。
  尽职调查把关不严
  投资人向《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提供了2013年4月2日华创证券出具的一份《尽职调查报告》,华创证券在第八章结论中表示,“经核查,发行人(指圣达威)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偿债安排等合法合规。”
  然而,事实远非如此。
  首先,圣达威2012年应收账款增速远超同类上市公司,显得颇为异常。
  《募集说明书》的“应收账款及其变动情况”显示,2012年圣达威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224万元,较2011年增长417.85%,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12.74%增至40.39%。
  而七匹狼(002029.SZ)2012年应收账款为6.12亿元,较上一年增长78.57%,远低于圣达威。而且,2011年、2012年七匹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变动浮动并不大,分别为11.74%、17.61%。
  在所有投资人2014年4月奔赴厦门了解圣达威经营情况时,其掌舵人章爱民当着全体投资人写了一份《关于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的说明》(下称“《基本情况说明》”),章爱民在文中承认,至2013年底公司已经没有应收账款,公司2012年中的部分“应收账款”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中国新兴厦门进出口公司(下称“新兴厦门”)的应收账款实际上并没有与其发生过业务。
  然而,《募集说明书》及《尽职调查报告》均显示,2012年新兴厦门为圣达威第三大客户,金额为1777万元,占比9.93%。2012年末,圣达威应收账款金额第二大客户为新兴厦门,金额为1050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4.45%。
  华创证券甚至还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表示其查阅了发行人大额应收款项对应的销售合同……
  不仅如此,《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还发现,圣达威还涉嫌隐瞒关联交易。例如,杭州莱迪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莱迪”)是2012年圣达威前五大供应商,合同金额为72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6.99%。同时,杭州莱迪还分别是圣达威第一大预收款和预付款客户,2012年的预付款、预收款分别为2948万元、1357万元。
  圣达威在标注中写道,杭州莱迪是发行人的重要加工商,为发行人生产男士服装。同时,杭州莱迪比较认可发行人服装特色,因此成为发行人的江浙代理商。在杭州莱迪与圣达威的关系一栏中,圣达威填写的是“客户”。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2011年5月12日,杭州莱迪股东由朱燕、梅柏清变更为李和云、胡虹。巧合的是,圣达威也有一名高管为“胡虹”,2008年至今(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任圣达威财务总监。
  无独有偶,2012年圣达威第一大供应商厦门冠合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冠合”)与其关系也匪浅,当年厦门冠合对圣达威销售金额为4911万元,占后者营业成本的47.16%。
  圣达威表示,圣达威子公司高管陈胜明乃厦门冠合法定代表人。2012年,陈胜明还是圣达威其他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金额为576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总额的比例为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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