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海上保安公司责任保险及保险市场的应对


  摘要:受海盗侵扰,船公司在船上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的情况越来越多,由此也引发诸多法律问题。其中,私营海上保安公司(PMSC)的责任保险问题值得关注。根据IMO和海上行业保安协会对PMSC的责任保险要求,其所需责任保险项目众多。国际保险市场已开发出一种适合PMSC的综合性定制式新的保险机制。面对保险市场上的新机遇,我国保险公司欲开展此种责任保险新业务时,应充分注意其法律风险和资信风险,做好风险防范,慎重设计保险条款。
  关键词:私营海上保安公司;责任保险;保险市场
  中图分类号:F84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4)01006605
  海盗行为给本就复杂多变灾难重重的海上环境蒙上恐怖的阴影。2008年开始,处于海上交通要道的索马里海岸,海盗行为频发不断,过往商船接连被袭击劫持,沿索马里海盆、亚丁湾的东非地区成为海上航行的高危地区(HRA),商船及船员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国际社会认识并关注到海上安全的紧迫性,相继通过一系列措施,包括组成国际海军在高危地区巡逻以压制和打击索马里海盗,2012年初见成效。但国际海军受资源和成本限制,再加上索马里海盗使用母船和受“挤出”效应影响,活动范围扩展到印度洋和转移到西非几内亚湾地区,国际海军难以全面覆盖,“安全间隙”依然存在,航运业为求自保,不得不自己寻求和采取有效抗击海盗行为的措施。为迎合航运业的海上航运安全需求,私营海上保安公司(PMSC)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由于其能为航运业提供密切的一对一和“定制式”的保护,成为航运业普遍选择的保护方式。私营海上保安公司为商船提供海上武装保安服务,不仅确保了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同时也为保险业界带来了无限商机。因为许可商船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的国家均在许可私营海上保安公司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必须具备充足的责任保险。目前航运业协会和海上保险业界均采取了务实的态度,出台措施积极给予指导。本文仅就私营海上保安公司的责任保险结合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制定的海上保安服务合同(GUARDCON)中的保险条款进行初步分析,在介绍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和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基础上,分析私营海上保安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和国际海事组织(IMO)针对商船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的暂行指南里的保险要求,国际保险市场上私营海上保安公司责任保险的开展状况,为我国欲介入和开展私营海上保安公司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预警并提出建议。
  一、私营海上保安公司的兴起
  (一)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及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界定
  依照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于2012年5月25日通过的《经修订的高危海域航行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及船长在船上使用私营合同制武装保安人员的暂行指南》(MSC1/Circ1405/Rev2)第2条定义条款中所做的界定,私营海上保安公司(以下简称“PMSC”)是指为防御海盗,而被雇佣的私人合约商,由其在船上提供武装和非武装的保安人员。私人合同制武装保安人员(以下简称“PCASP”)是指私营海上保安公司的武装雇员[1]。
  依照BIMCO针对航运公司在商船上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制定的标准合同格式GUARDCON中第二部分第一节第一条定义条款的表述,私营海上保安公司是指与雇佣私营海上武装保安的航运公司签订GUARDCON合同的一方缔约人(称之为“Contractors”)。保安人员是指由与航运公司订立GUARDCON契约的缔约人直接使用或受其雇佣并在船上履行保安服务的人员[2]。
  通过IMO指导航运公司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的暂行指南和BIMCO制定的GUARDCON标准合同格式中对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和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的界定,我们可以确定,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就是专门从事为航运公司提供海上保安服务的公司。其主要是通过与航运公司缔结海上保安服务合同并派出保安服务人员(武装或非武装的)在航运公司的商船上提供保安服务。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由私营海上保安公司使用或雇佣,并被以分包形式或被派驻到需要提供保安服务的商船上以武器和相关保安设备来武装,具体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下义务的人员。此处,对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的界定借鉴并吸取了GUARDCON标准合同格式下提及的提供保安服务的分包人。但需要注意到的是,面对西非几内亚湾地区的国家(如尼日利亚、多哥和贝宁等)在其领海内禁止商船上使用PCASP,故而进入该水域通常PMSC会将保安服务分包给当地的军队,此时PMSC的责任保险是否涵盖这些人员是不确定的[3], 对此保赔协会国际集团(International Group of P&I Clubs)在其《海盗行为—常见问题解答》中关注到该问题,在其第七个问题中作出了分析,目前保险市场上开始逐步调整来涵盖此类人员[4]。
  (二)商船使用私营海上武装保安人员的现状
  使用私营海上保安公司提供的武装保安人员随船为穿越高危地区的商船提供保护已越来越普遍成为航运业的实践做法。海上保险公司也支持航运业使用私营海上保安公司,为船舶雇佣自己的保安大幅减让保险费达40%之多。2008年,总部在英国的哈特集团与一家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第一家合资公司。在约定的条款下,所有的使用该公司警卫的船舶在航行通过索马里时将会享受明显低的比率优惠[5]。据位于英国的Eos风险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大卫约翰逊所言,自2008年以来,在靠近阿拉伯半岛的广大地区保护船舶的商机超过两倍。至少有22家大的公司(大多数总部在英国)已进入这个市场[5]。从2011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的16起未遂劫持案件来看,船上有武装保安队的三艘船舶中无一艘被劫持成功[6]。依据BIMCO 2011年的估计,穿越非洲合恩角高危水域的船舶中有5%—10%使用了PMSC[7]。据共同的地球未来基金估计,每年穿越亚丁湾船舶大约42000艘,其中至少有1/4已使用PMSCs,且认为这个比例还在上升[8]。2012年底,来自MAST(一个私营海上保安公司,在多个国家有分部)公司关于海盗活动与海上保安活动的报告中显示,从事海上保安服务的公司数量达到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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