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运用中的几点思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摘要:清单计价规范经过多年应用,已经逐步成熟,本文根据作者自身经验对清单规范的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几条意见和建议,希望对清单规范的运用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清单计价规范;主动权;方法;净化;建设
  Abstract : after years of application ,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has been gradually mature. We put forward some views and suggestions,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s own experience on the list for use ,hoping to play a positive role inusing a list of norms
  Key words: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initiative; purification; construction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量清单计价经过近10年的推行使用,特别是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的出台和普遍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计价行为有了比较明确的依据。但是,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以及体制原因,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的项目, “中标价”并不能真正体现计价规范所说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指导原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笔者在学习、使用规范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共同探讨学习。
  1.建设单位(投资主体)应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
  要掌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又可以根据其重要程度和有效性分成三个层次
  1.1当一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经过专家评审之后,大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以及建筑标准,小到各种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等都已基本确定。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将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控制造价的最高限,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不合理变更。这是第一层次
  1.2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及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甚至影响到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所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尤其是项目特征及工程量的准确性应当提到相当的高度,这就要求清单编制单位的专业人员具备比较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知识,以保证请单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这是建设单位(投资主体)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的第二层次。
  1.3尽管规范规定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但发承包双方的最终目标就是将工程干好,在这个基础上说准确、完整的清单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笔者建议,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尽量减少发承包双方在后续建设过程中的争议,在招标文件中不妨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复核意见,尽量将因清单编制不准确可能导致的争议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是建设单位(投资主体)应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的第三步。有了这三步发包方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就有了相当程度的保证
  2.改变评标定标方法
   目前,我市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大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遏止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子目繁多,而一般情况下评标的时间又很有限,评标专家又是随机抽取,可能因为专业不同,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出真正最适合的中标单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评标定标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因此,我认为,应当尽快改变评标办法,采用目前多数地区已经采用并经实践证明相对合理的综合评标法,这时,经济标所占权重将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转而对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量。从而保证投标竞争公平、评标定标公开、合理。
  3.合同双方分担风险应明确约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价的风险。目前我国总体上说物价处于上升趋势,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承包方来说,所面临的风险较大。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范围,当市场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达到不合理程度时,仅由发包方是无力承受这种风险的。当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较大时,其他材料的组价能够对价格上涨的材料亏损进行补偿,承包方对于这种风险还可以承受。反之,其他材料的组价按市场价也存在着亏损时,这对受到市场压级压价、垫资施工、甚至还要交数额相当可观的多种保证金的承包方来说,无疑使生产经营在已无利润空间的基础上雪上加霜。所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风险的分担。否则,发包方既不负责材料采购,又不对材料认质认价,将材料涨价风险全部让承包方承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和诚信双赢的原则,也给工程的安全、质量等埋下隐患。另外,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核与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性,参与评标定标的过程监督,审查中标价的合理性和对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以保证合同按规定签订,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4.净化行业环境,提高人员素质
  承包方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合理工程项目造价是对发承包双方都是有利的。为了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健康有序的实施,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按照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的《招投标法实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防止哄抬造价或故意压价、分别约定报价以及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在开标前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投标报价等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生。对造价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进行技术设计规范和造价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查处造价人员私自承接业务以及其他损害业主或国家利益的现象,定期进行造价工作检查,对那些违背职业道德或编制的文件质量太差的造价人员予以处罚或取消造价编制资格,净化行业环境。
  5.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法规建设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计价标准,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因此,加强监管和规范工程项目造价计价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法律法规,尽快执行已经颁布的《招投标实施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同时,做好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信息价格等配套工作。
  工程量清单计价推广实施10年来,上述工作已经得到重视,工程量清单计价体制的运行也已经逐渐走上正轨,但是,应当看到,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有关联的各项配套工作和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应通过各方努力营造一个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计价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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