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需求、差异化需求与我国民办教育规模:民办教育行业应对需求

  摘要:基于差异化需求和超额需求理论,本研究利用国家各级统计年鉴,对影响我国各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制订民办教育政策提供建议。研究发现,对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本专科教育的需求属于“强弱型”,即超额需求强、差异化需求弱;对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的需求属于“弱强型”,即超额需求弱、差异化需求强;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属于“弱弱型”,即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都弱。采用固定效应或随机效应回归结果发现:(1)收入差距普遍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抑制作用。表明收入差距较大,从总体上抑制了对教育的总需求。但收入差距大,富裕家庭多,显示出较强的对民办初中和小学的差异化需求。(2)非农人口比例降低了民办教育的规模。对民办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生规模的降低具有统计学垦著性,表明绝大多数城镇家庭并不偏好于民办中小学教育。(3)总体来看,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越高,民办教育的规模越小。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高,表明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这降低了民办教育的差异化需求。同时,预算内学前教育生均教育经费越高,民办学前教育规模越大,这和学前教育独特的市场结构密切相关。因此,要分类分层地制订各层次民办教育的发展政策,促进教育事业的总体发展。
  关键词:民办教育;差异化需求;超额需求;收入差距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2)01—0034—14
  一、引言
  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2004年4月,配套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这两个相关法规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获得了更好的发展空间。2007年,全国有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868.75万人,占全部在园儿童的36.99%;民办普通小学在校生448.79万人,占全部小学在校生人数的4.25%;民办普通初中在校生412.55万人,占全部初中在校生人数的7.19%;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245.96万人,占全部高中在校生人数的5.4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57.54万人,占全部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的12.96%;民办高校在校生349.69万人,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的18.55%。数据表明,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各层次教育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有赖于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但根本原因是广大家庭对民办教育存在需求。中国地域辽阔,不同省份民办教育发展的规模并不一致,具有相似经济发展程度的省份,其民办教育的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层次民办教育的影响因素并不相同。具体分析,影响因素可能包括政府政策、经济发展程度、教育质量和收入分布等。本文旨在量化分析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各种因素,不仅要从面上分析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否符合差异化需求和超额需求理论,同时也要探究不同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不同。
  从我们的检索来看,国内外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中国民办教育规模影响因素的文献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原因可能在于中国民办教育规模的增加是最近几年的事,还没有引起学者相应的关注。教育是民生之本,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此问题,揭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不同因素的大小,尤其关注收入分布等对民办教育需求的影响,对于推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回顾和研究方法选择;第三部分是对影响民办教育规模因素的面板数据分析,试图分离不同层次民办教育规模影响的因素是否存在差异?着重分析人均GDP、收入差距、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质量等因素的影响;最后一部分总结全文,给出政策建议,并指出本研究的局限。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方法
  要分析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因素,起点是分析家庭对民办教育的选择。教育具有消费和投资两种属性,在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并存的前提下,家庭选择私立教育,从消费的角度,即认为私人教育服务至少和公立教育服务一样好;从投资的角度,期望通过投资私立教育来获取至少和公立教育一样的收益。
  (一)相关文献
  在分析家庭对公立教育或公立教育的选择时,存在能力和收入两种区分标准。stiglitz(1974)认为如果每个家庭财富一样,在能力存在差异的前提下,存在一个能力阈值,高于这个值的家庭会选择私立学校,反之选择公立学校。Hamilton&Macauley(1991)的结论与stiglitz有明显不同。他们的研究较好地回避了对教育投入和产出度量的困难,认为在一个学区里,决定家庭选择公立学校或者是私立学校的关键变量是家庭收入及其标准差。收入分布是一个反映学生异质性的恰当指标,家庭通过消费者剩余的大小来选择私立学校或公立学校,存在一个收入阈值用以分割家庭对私立和公立学校的选择。
  stiglitz(1974)研究的重点并不是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选择,一直到James(1986a)才明确将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归结为X两个解读: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超额需求理论是Weisbrod(1975)在研究非营利组织的自愿供给时界定的概念。James将这一概念用于分析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在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前提下,公立教育不能满足全部家庭子女的入学需求,对教育的超额需求就会产生。一般而言,高等教育领域可能更适用超额需求理论,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广泛存在,就读学生人数也占据较高比例。James(1993)在另一项研究中,对超额需求理论作了进一步解读。家庭首选公立教育,当公立教育由于入学标准太高或者说招生数量太小导致其不能有效满足家庭对教育的需求,且家庭认为从私立教育中获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就会导致对私立教育的需求。James认为私立教育需求是一种次优选择。这种解读不适用于普及了基础教育的国家,因为公立基础教育可能全部免费,或即使不免费但上学的成本在家庭的预算约束之内,这时,公立基础教育完全能满足家庭的需求,仅用超额需求理论不能完全解释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差异化需求理论应运而生。差异化需求理论指由于文化、宗教、语言、质量、收入、国籍等所导致的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家庭对教育有不同的偏好,宗教学校是比较典型的情况。同群效应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家庭总希望子女与相同背景、相同学习程度的孩子在一起学习。质量的考虑也不容忽视。由于政府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扩招,若相应的财政投入没有得到增长,公立学校的质量有可能下降。因为对质量的需求有很高的收入弹性,收入越高,对相对具有较高质量的私立教育的需求就会增加。   从实证的角度解释私立教育需求时,很难分离超额需求或差异需求。Alderman,Orazem&Patemo(2001)的实证研究认为,在巴基斯坦,即使是最贫穷的家庭,也在广泛选择私立教育,并且随着收入的提高,选择私立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提升;降低私立学校的学费,减少上学的距离或者提升私立学校的质量有助于提高私立学校的入学率。Emmanuel,Lockheed&Marlaine(1995)完成的一项针对哥伦比亚、多米尼加、菲律宾、坦桑尼亚和泰国的研究也指出,就读私立学校孩子的家庭收入、母亲的教育程度、父亲的职业等指标明显优于选择公立教育的家庭。两项研究表明,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家庭选择了私立教育,导致超额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私立教育办学质量的提升、家庭收入水平的上升、家庭对同群效应的追求等都进一步增加了对私立教育的需求,这是差异化需求。
  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理论在消费者理论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教育服务是一种受管制的商品,政府投入不足造成了教育服务的短缺,排队或考试等是配给有限教育服务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盛行的择校现象正是配给的一种方式。若允许私立教育机构提供服务,且在私立教育服务同质化假定的前提下,会在私立教育服务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的点上实现对私立教育服务的均衡需求量。差异化需求事关家庭的偏好,公立教育、宗教学校提供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基于同群效应的教育构成了家庭可供选择的消费集,若公立教育提供的服务同质,则其他类型的教育服务往往需要依托私立教育来供给。所以差异化需求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家庭对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进行选择,内在原因在于家庭的偏好不同,在财富、时间、上学距离等约束条件下,对消费集中的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进行选择。
  (二)分析方法
  本文的分析方法结合了James(1986c)和Hamilton&Macauley(1991)的思路。
  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对私立教育的需求(Dr)等于对教育的需求(D)减去公办教育的需求(Du),对教育的需求取决于人均收入(PCI)和城市化水平(URB),公立教育的供给(PUB)取决于生均教育支出(PSS)和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HSEDBUDG)。私立教育所占的比例(%PVT)取决于超额需求(DPRIV)和差异化需求(sPRIV),进一步又取决于人均收入、城市化水平、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生均教育支出和宗教因素(REL)。其中公立教育的供给取决于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需要着重分析一下,由于文中以日本作为样本进行分析,而当时日本的初中和小学教育均为义务教育,而高中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因此人均高中公共预算更能准确反映政府对于公共教育的供给。研究以中等教育中私立教育的百分比作为被解释变量,通过OLS方法得出了拟合优度较好的结果,即一个地区的人均收入和宗教人士的比例对私立教育的百分比具有正的效应,而生均教育支出和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对私立教育的百分比具有负的效应。
  Hamilton&Macauley强调收入分布是决定民办教育规模的重要因素。在价格为p时,高收入家庭对教育的需求量为q*(代表质量)。如果选择q,家庭会损失B的福利。如果允许民办教育供给,在价格为p时,家庭会选择q8,这时就不会造成B的福利损失。这里家庭必须支付税收用于发展公立教育,平均每个家庭承担的公立学校的成本为pq,这里界定为C+C’。如果B>C+C"",则家庭依然会选择民办教育,这会带来福利的增进。如果价格从p下降到p,这时需求会从q增加到q**,选择民办教育的家庭其消费者剩余为B+B’,但相应地需要支付的公立学校的成本这时就变成了pq。如果家庭选择民办学校,其净收益为:
  上式中σ代表对应地区家庭收入的标准差,x代表影响学校选择的其他变量。
  James是从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理论出发,归纳和总结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变量。Hamilton&Macauley则从家庭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角度,推导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最大因素是收入分布,这分别代表从现实经验归纳以及依据合理假定进行数理推演两种分析范式。以两种方法为基础,我们认为,影响民办教育总需求(N)的力量包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y),影响民办教育超额需求的力量主要包括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b),影响民办教育差异化需求的力量主要包括收入分布(σ)、城市化水平(u)、教育质量(q)等。函数表示为:
  N=f(y,b,σ,u,q)
  (7)
  (三)我国不同层次民办教育需求的类型
  超额需求主要源于政府投入不足,差异化需求源于家庭对相关教育变量的不同偏好。分析目前中国各层次政府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水平,有助于确定引致民办教育需求的力量是来自于超额需求还是差异化需求,关键是量和质的问题:一是各层次预算内教育经费数量应为多少才能满足量的需求;二是生均预算内经费是多少才能满足质的需求。量的需求可以以提供的就读机会的多少来测度,而质的需求情况较为复杂。从中国教育体系的现状来看,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已基本满足了每个家庭子女上学的需求;高中、中职和高等教育等各阶段的教育从量上还没有满足需求。
  具体分析,在幼儿园阶段,家庭一般都会送子女到园学习。就目前的教育政策来看,学前教育是对民办教育进入管制最松的阶段,这也是在各层次教育中民办学前教育比例最高的原因之一。从现实来看,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教育,都在收取名目不同的一定费用,如赞助费或择校费等。以2006年分地区的情况来看,上海生均预算内经费达到5088.11元,而最低湖南为65.90元,除上海、西藏、北京以外,其余生均预算内经费均未达到1000元。据此,可以认为在幼儿园阶段,在绝大多数地区,尽管生均预算内经费非常低,但入学机会基本上都达到满足,且幼儿教育阶段也没有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在此阶段,民办教育的出现可以认为是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并存的结果。由于幼儿年龄的特殊性,家庭送子女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力量可能主要是超额需求;如果在相同距离内存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这时的选择可能就是差异化需求力量引导的结果,但民办幼儿园大多规模较小,办学时间短,因此,归纳起来,对民办幼儿园的差异化需求力量可能较小。   小学阶段是义务教育时期,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从目前的制度来看,从2008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此前已经免除,这意味着我国已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从理论上讲,从2008年9月1日起,中国的义务教育已实现了政府能够全部购买的阶段。从受教育机会的角度来看,不应存在超额需求,而导致民办普通小学出现的原因,从需求推动的力量来看,差异化需求的力量更大。从2006年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来看,最低的是河南,为954.91元,最高的是上海,达到9483.01元。且从分布来看,除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以外,其他省份均未超过3000元,绝大多数地区在2000元以下,2000元能否达到培养一个合格小学生的每年生均培养成本,不属于我们关注的重点。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应有不少城市家庭愿意支付超过2000元的学费送子女去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因此,这时对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
  虽同为义务教育阶段,但民办初中在校生规模明显较小学阶段有了显著提升。同小学教育阶段一样,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导致民办学校出现的力量应主要为差异化需求。除上海、北京、天津、西藏和浙江外,其余地区均为未超过3000元,最高的上海达到10459.78元,最低的河南为1210.74元。由于初中面临升入更高一级中学的压力,家庭一般更为重视初中教育,同时,年均3000元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投入,应远低于城镇家庭的期望,这可能是导致初中阶段民办学校的比例更高的原因之一。
  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数据表明,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比例甚至低于初中阶段。从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来看,除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浙江、西藏和青海六省市外,其余地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均未超过3000元,最高上海为9979.31元,最低河南只有1335.72元。尽管生均预算内经费相比初中阶段无显著增加,但由于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因此,家庭可能会缴纳一定的学杂费等其他费用。从最近各年度《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分析来看。我国高中教育普通高中经费快速增长,但预算外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特别是学费增长最快。与此同时,在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中,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比例连续下降,学费所占比例持续提高。因此,对民办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且这种力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中等职业教育的情况比较特殊。从2006年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来看,最高的省份是广东,达到7197.80元,最低的省份是河南,只有1193.75元。高于3000元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新疆、青海、黑龙江、浙江、辽宁等。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分流广大初中毕业生,培养大量社会需要的普通劳动者。从实际来看,目前对中等职业教育需求的主体主要是农村家庭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因此,导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较高的原因可能主要是超额需求,即政府给定了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限制,这时,不能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就只能进入中等职业教育,若政府投入不足,就可能导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产生,但由于中国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职业教育的需求主体及就业市场的原因,超额需求的力量可能也不会很强。
  民办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相比小学和中学教育阶段有大幅度提升。2006年,西藏、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的生均预算内经费超过了10000.00元,最低的是江西,只有2852.19元,生均预算内经费差距较大。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发展迅速(含独立学院),原因有二:一是政府1999年开始推行的高校扩招政策;二是广大家庭对高等教育存在旺盛的需求。因我国民办高校在短期内其质量和声誉上难以和公办大学竞争,民办高等教育出现的主要推动力量应是超额需求。
  从各层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地区生均预算内经费差异较大,有两点基本结论:一是直辖市(重庆除外)和青海、西藏及新疆等为代表的民族自治区生均经费普遍高于其他地区。直辖市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其他地区,而民族自治区则可能是因为国家大量财政扶持。第二点结论是河南、安徽、江西等省份生均预算内经费偏低,可归结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人口总量较大等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总体看,各层次生均预算经费总体偏低,在独生子女的背景下,尤其低于城市家庭对教育的支付意愿,如幼儿园、中小学等。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民办学校的管制强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义务教育阶段能提供100%的就读机会,这就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导致民办学校存在的力量可能主要是差异化需求。幼儿园、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情况各有所不同,在现行教育体制下,高中教育还是主要以升学率为主要追求目标,而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一般需要较长时间积淀,这就导致了民办学校在与公办学校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可能是民办学校在校生在高中教育阶段比例偏低的原因之一。民办高等学校的大量出现,主要力量应源自超额需求。归纳上述讨论,有如下初步判断(见表1)。
  由此,对于这6个层次的民办教育,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一是弱强型,指民办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二是双弱型,指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三是强弱型,指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
  (一)变量选取的依据
  本文的目的是依据民办需求理论,解释影响各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各种因素,因此,被解释变量选取的是各地区各层次教育中民办教育在校生人数占全部在校生人数的百分比、各地区各层次教育中民办学校占全部学校数的百分比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百分比。
  解释变量应能反映影响教育总需求的变量,这里主要选取的是人均GDP(全部按GDP指数折算成2003年价格),人均GDP水平高,表明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反映影响超额需求的关键变量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包括幼儿园到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变量,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高,表明教育投入大(均按居民娱乐教育文化消费价格指数折算为2003年价格)。差异化需求源于家庭的异质性,本文选取的反映差异化需求的指标包括:(1)收入分布,收入分布是反映一个社会人群异质性的一个恰当变量。由于绝大多数民办教育主要依托城镇,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我们认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是影响民办教育需求的一个重要变量。这里我们借鉴了王小鲁和樊纲(2005)的思路,他们使用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替代各地区的整体基尼系数,作为替代收入分布的一个恰当变量。我们用一个地区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与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的比值来代替各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2)非农人口的比例。非农人口比例用以代表城市化水平,相比农村居民而言,城镇居民对教育质量的偏好强于农村居民。(3)民办教育生师比。一般认为,生师比可能是一个反映办学质量的恰当指标。   (二)变量来源及描述
  由于民办教育的相关数据纳入《中国教育年鉴》的时间是2004年,因此本文选取的区间为2003~2006年,数据分别来源于2004~200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应年份的统计年鉴。
  表2描述了2003~2006年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变动情况,同时也给出其他关键解释变量在2003~2006年的基本情况。从民办教育学生规模来看,各层次1民办教育学生的规模在这四年间基本呈上升趋势,仅民办中职的比例在2005年略有下降。其中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增加了8.7%,民办普通本专科规模增加了6.8%。民办学校数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除民办小学(2005年)和民办高中(2004年)曾出现短暂下降外,其中增长比较显著的是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增加了7.83%;民办中职学校增加了7.84%;民办高校增加了4.27%。
  2003~2006年,各级教育的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变动趋势并不一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和中职教育的生均预算内经费均呈增长态势。学前教育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34.59%,小学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68.26%;初中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71.45%;中职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35.19%;高中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经历了从减少到微量增长的过程,总体来看减少了33.33%;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连续减少了两年,到了2006年有所增加,增加了10.28%。可见在近年的预算内教育经费竞争中,高中教育处于明显劣势。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这几年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视,分割了部分原本投入普通高中的经费;二是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无法得到同义务教育一样的经费投入上的制度保障。
  从生师比来看,2003~2006年,民办中职的生师比一直较高且波动较大,其中2004达到了38.522,到2006年也达到了30.058。民办学前教育的生师比总体看有下降的趋势,民办小学和民办中学(含高中和初中)生师比变动的趋势比较相似,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民办本专科生师比一直在呈上升态势,增长了10.43%。
  从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办学经费的比例在2003~2006年也呈微弱增长态势,但在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所占的比例到2006年也只接近于5%,这表明,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投入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相匹配。
  (三)面板数据分析
  在具体分析中,所有数据取自然对数以减少异方差。在具体进行检验时,我们运用Hausman检验来判断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ixed—effectedModel,简称FE)还是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ed Model,简称RE)。我们分别以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的比例、民办学校数的比例和民间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投入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回归,相关回归结果分别见表3、表4和表5:
  1.以民办教育在校生人数占相应层次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表3结果的讨论:
  (1)收入差距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具有抑制作用,但民众对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的差异化需求力量较强。具体分析,我国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民族自治区和中西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会从总体上抑制民众对教育的需求,这表明出现超额需求的可能性较小。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收入呈现分层,高收入家庭增多也会带来较强的差异化需求,这种对教育的差异化需求主要体现在中小学阶段。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对应的收入差距系数为正(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表明在义务教育阶段,民众对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且主要对于质量的偏好而产生的强烈需求。民办本专科教育对应的收入差距系数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根据表1归纳的结论,由于落后地区对民办本专科教育需求的力量较弱,而差异化需求同时也弱,因此收入差距从总体上降低了民众对民办本专科教育的需求。
  (2)非农人口比例降低了民办教育学生的规模。一种总体判断是:城镇人口并不偏好于民办教育。我国非农人口比例较高的地区除了老的三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和天津)外,其余主要是民族自治区和一些老工业省,如辽宁和黑龙江,总体来看,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这直接引致教育需求总体水平的下降。民办高中、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对应的非农人口比例系数分别在0.01、0.1和0.05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表明非农人口比例的增加能显著降低民办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规模,问题可能在于这三个层次的民办教育大多学费昂贵,城镇人口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较强的差异化需求。
  (3)总体来看,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对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影响不一。民办本专科、民办高中和民办初中所对应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系数均为负(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政府的预算内教育经费基本上投放到公办学校,生均教育经费高,表明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这会显著降低对民办教育的需求,包括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民办中职、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系数为正(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可能的原因在于竞争效应。如,对于民办学前教育,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占全部学前教育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2.9%、25.9%、24.9%和31.6%,远远高于其他层次的民办教育规模所占的比例。如果从学校数来讲,比例更高,如2006年全国民办幼儿园为75426所,占到了全部学前教育机构的57.80%,已经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比例。从市场结构来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已经开始影响到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生存。预算内生均学前教育经费的提高是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提高生存能力采取的应对举措。
  (4)人均GDP值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具有促进作用。各层次民办教育所对应的人均GDP系数均为正,且除民办小学外,其余层次民办教育所应的系数均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证实,经济发展水平是始终决定民办教育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越发达的省份,其民办教育规模越大。   (5)民办教育生师比越高,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越大。各层次民办教育生师比系数均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生师比越高,对民办本专科、民办高中、民办中职、民办初中、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规模具有显著正的促进作用。生师比一般被认为是可代替教育质量的恰当指标,生师比低则表明教育质量较高,根据差异化需求理论,高的质量是引致民众差异化需求的重要力量。对此结果的可能解释为,一是生师比可能不是反映教育质量的合适指标;二是生师比的内涵是民办学校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数,一个可能的解读是“从众效应”,即就读于民办教育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反而有更多的学生就读于民办学校。据此,本研究提出,在一个地区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关键多数”点,在此点之前,民办教育的发展可能比较缓慢,但一旦达到了此点,则民办教育规模的增长速度会比较快。
  2.以民办学校数占相应层次全部学校数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表4结果的讨论:
  (1)收入差距均未显著进入回归方程。但相对于民办学校学生规模来讲,民办本专科和民办学前教育所对应的收入差距回归系数由负变为正(但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对于民众而言,对于民办学校的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开始增强。
  (2)非农人口比例对于民办学前教育、民办中职和民办初中学校数量的影响为正,其中民办学前教育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开始上升,非农人口比例的上升带来了对相应层次民办学校的较强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3)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的提高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并不利,特别是对民办本专科教育和民办高中教育(分别在0.05和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预算内生均经费的提高强化了公办学校的竞争力,相应就会抑制民办学校的发展,这同对民办学生规模的影响是一致的。同时,在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影响为正,原因还是竞争效应。
  (4)人均GDP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具显著促进作用,各层次民办学校对应的系数均具有统计学显著性,经济发展推动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多。
  (5)生师比对民办学校规模的影响并不一致。对于民办小学、民办本专科、民办初中和民办学前教育学校数的影响为正,其中民办小学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05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原因和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影响可能一致。但生师比对民办高中和民办中职的影响为负(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时,可能对于学校来讲,特别是对高中学校,其作为办学质量的标尺效应就开始显现出来,即高的生师比意味着低的教育质量,低质量必然限制民办学校的发展。
  3.以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收入差距、非农人口比例和人均GDP水平对于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表5结果的讨论:
  (1)收入差距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纳入各层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和生师比后均呈现负效应,且除民办高中外,其余收入差距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均通过统计学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贫富差距悬殊的地区,民办教育投资的意愿较弱。
  (2)非农人口比例似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具有正的促进作用(均不具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城镇人口较多的地区,人们更愿意投资民办教育。
  (3)人均GDP越高的地区,人们越愿意投资到民办教育。除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外,其余层次民办教育均在0.01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学显著性。
  同时,我们发现,民办本专科、高中、中职和学前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为负(其中民办中职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政府增加对这四个层次教育经费的投入对民办教育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而民办初中和小学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加则与民办教育投资具有互补效应(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四、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局限
  基于我国2003~2006年各省市的各层次民办教育面板数据的实证结果显示,各层次民办教育需求影响的力量有相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且对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民办学校规模和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因素又略有差异,这表明发展中国民办教育事业需要分层指导,同时根据不同层次民办教育的影响因素,分别运用不同的政策手段。据此,我们有以下分析。
  (一)几点结论
  1.我国民办教育同国外很多国家私立教育的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完全相同。民办教育的发展并非完全受市场因素左右,政府对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始终是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变量。建国以来,整个民办教育的衰减和兴盛都直接受政府政策的左右,因此,分析中国民办教育需求的影响因素,政策变量需要考虑。2003年9月,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我们选取的样本周期(2003~2006)正好处于全国民办教育政策基本无大的波动的时期,有效回避了政策波动的影响。但各省、市、自治区对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还存在一些差异,而这种差异很难用一个恰当的变量去捕获。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基本上完全受到政策的左右,根据我们的归纳,对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基本上处于“双弱”需求的态势,而其规模的不断提升,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的大力扶持。
  2.民办高等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其成长机制和市场需求存在明显差异,各个阶段民办教育发展的目标也不一样,导致了对其需求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在中学和小学阶段的民办教育很多时候以贵族教育的形式出现,以升入更高更好的学校为目标。举办者面向的主要对象是富裕家庭,同时十分注重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培养。综合分析研究结果证实,对于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存在很强的差异化需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举办的,如果孩子能够进入普通高中且家庭财力允许,家庭一般还是愿意将孩子送到普通中学,而不是中等职业教育,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也大多不以贵族教育的形式出现,其面向的可能更多是中低收入家庭。民办和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差异度并不显著,其举办者满足更多的是超额需求而不是差异化需求,大多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面向的主要对象是普通家庭。   3.总体上看,收入差距过大并不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尽管收入差距是反映家庭异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会导致对于教育质量的较强的差异化需求,但从具有统计学显著性的回归系数来看,其对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民办教育投资均具有抑制作用。这表明,贫富差距的加大所引致的对教育总需求力量的减弱抵消了其所导致的差异化需求力量的上升。
  4.非农人口比例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从回归系数显著的实证结果来看,非农人口比例的上升并不支持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但支持民办学前幼儿机构的发展,这可能和其市场结构和家庭对民办教育的差异化需求密切相关。这表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带来民办教育相应的良性发展。一般认为城镇家庭对于教育质量更为重视,由此会导致对优质学校的追逐,但可能受制于学费、入学机会或就近入学政策等原因,导致潜在的需求并没转化为现实可行的需求。同时,非农人口比例的增加可能会促进民办教育的投资。
  5.政府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挤出效应。从回归系数显著的实证结果,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加对于民办高校和高中学校数量的增长以及对于民办中职的投资都具有负的影响。这似乎是增加教育投入过程中的一个两难选择,因为预算内教育经费基本投入到公办学校,经费增加会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竞争力,势必降低对于民办教育的需求。
  6.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始终推动着民办教育的发展,无论是民办教育学生规模、民办学校数规模或者民办教育投资规模,都显著地受到人均GDP水平正的影响。即,在经济发达地区,民办教育规模的比例较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教育规模的比例较低。
  (二)发展民办教育的一些政策建议
  1.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给予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相同的地位,一是要真正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者所追求的目标。民办学校在追求与公办学校办学地位平等的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的最大制度障碍是什么?这表明,在相关政策的制订过程中,必须充分吸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二是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需要得到保障,这需要通过保障各民办学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得到具体体现。如民办学校的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是否完全享有同公办学校相应者的权利,目前虽然在制度上得到了体现和保障,但在具体操作上是存在比较大的困难的。三是民办学校还有一个重要的主体是学生。在招生和就业两方面,要确保民办学校学生享有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权利,包括在档案管理、就业信息提供、参加相关招聘会等方面不得设置歧视性的障碍。
  2.建立可行的合理回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民办学校提出要取得合理回报,或者公开宣称是“取得合理回报”的营利性学校。由于取得合理回报的先决条件是向社会公示相关财务信息和办学质量的情况,在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下,如果声称取得合理回报,可能很难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降低公众的需求。如果希望正大光明地取得合理回报,则从制度上必须接受政府和社会全方位甚至是透明的监管,这不符合民办学校投资者举办的初衷。在现实中,也几乎没有民办学校申请去获得“合理回报”,可以认为,这与制订该项政策的初衷产生了背离。
  由于目前民办学校的投资者事实上是民办学校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政策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要让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正大光明、诚实守信地获得应有的正常利润。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正常利润是企业家可能的机会成本。对应于民办学校,就是学校管理层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民办学校的管理层不从事民办教育事业而从事其他行业所能获得次优选择的收入。以此为出发点,来设计民办学校投资者的正常利润可能较为合理。这是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目前民办学校在相应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垄断势力,从这个角度出发,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类似于寡头竞争,如果分布较为密集可能接近于垄断竞争,在此情况下,就能获得相应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是投资人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从政策设计者来讲,可以规定投资人所能获得的超额利润额应小于或等于同等资本额投资社会其他行业的平均超额利润率。同时考虑以上两种思路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是不存在问题的,但如果从公益性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不足。教育事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它的成本某种意义上能决定其人才培养质量,即成本越高可能质量越高,这就意味着如果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或者说以成本最小化为追求可能会导致人才培养质量的下降。一个基本前提是,无论是正常利润还是超额利润,确保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个根本。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深度介入教学质量的监控。
  3.建立合理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引导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良性竞争,满足广大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预算内教育经费主要投入到公办学校,这是合理并应该长期坚持的制度。但从提升教育体系效率的角度来看,发展一定规模的民办教育能有效推动公办学校提升教育质量。特别是在中小学教育阶段,由于实施了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制度,超额需求从理论上讲不复存在,这时,公众对教育选择很大程度来自于差异化需求。但总体而言,目前我们的教育体系竞争性还不强,民办教育的引入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普通家庭实际上缺乏足够的空间和能力在学校之间进行选择。目前普遍施行的是“就近入学”和“电脑派位”的原则。这两种政策事实是一个整体,即先确定地区,再由电脑随机分配学校。在没有民办学校进入的前提下,“就近入学”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具有重要作用,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就近入学的中小学生。但在优质民办学校进入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由于收费的高昂,事实上就拒绝了贫困家庭子女的就读优质民办学校的可能性。而即使没有民办学校的介入,由于择校现象的广泛存在,目前同一城市一些公办重点学校已经集聚了一些社会精英阶层的子女。为此,可以改革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如试行“教育券”制度,给予更多家庭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包括优质民办学校和优质公办重点学校,促进教育竞争,提高教育体系的整体效率。
  4.促进收入公平,推动民办教育良性发展。目前收入差距水平已扩大到抑制民办教育良性发展,过多财富集聚在高收入群体,且高收入家庭总量较小,形不成较强的差异化需求,这可能也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在校生规模一直较小的原因。因此,推进收入公平,增加中产阶层的家庭比重,形成强大的差异化需求力量,是推动民办教育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基础。
  5.分类指导,促进民办教育质量提高。对于民办学前教育,由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已超过公办幼儿园,但民办幼儿园的在校生规模只有36.99%,园均办学规模偏小,办学形式十分灵活。因此,要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监管,规范其办学行为。对于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总体规模偏小,可适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由于民众对这三个层次的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因此对于此三个阶段的民间资本进入要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对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和规范发展,特别是增加师资数量。同时,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改变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对于民办本专科教育,要着力提升其办学质量,促其形成对公办学校的有效竞争。
  (三)研究局限
  由于入户调研数据的缺乏,对于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缺失了一些应该考虑的变量,如教育的收益率、家庭成员的教育背景分布、职业分布等。很难找到一个更好地反映办学质量的指标用于取代生师比,导致实证结果难以准确反映质量效应的影响。由于难以获得各省市人均收入分布的数据,我们采用的是一个地区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与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的比值来代替各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这也是一个缺憾。
  [责任编辑 朱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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