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读现象剖析及对策探讨]我国择校现象的成因与对策

   收稿日期:2008-04-08   作者简介:陈益林(1982―),男,汉族,福建龙岩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研究实习员,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0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韦宁(1981―),女,布依族,四川泸州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从事比较高等教育研究研究。
  
  摘 要:近年来复读生大量涌现,复读生已成为重要的高考人群,全国高考复读人数已约占当年考生人数15%的比例。复读现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研究旨在剖析当前愈演愈烈的复读现象,探究复读生群体数量不断上升的深层原因,查找复读生群体所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复读培训机构举办策略和复读行为的“生存空间”,为教育行政领导部门提供适宜的改革思路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方案。
  关键词:复读生;复读现象;高考;公平
  
  1977年高考匆忙恢复,当年超过50%的考生不是应届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此后高考考生才以应届为主。但到了21世纪90年代,特别是我国高校开始扩招以来,复读便逐渐成为一种“气候”,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早在2002年教育部便发布通知叫停公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在江西、海南、广东、福建等省公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已被叫停,但事实上,“复读”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旨在查找“复读热”动因,并提出复读生参加高考是高考公平性的体现的看法,遵循了考试机会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和规范复读行为,出路在于“导”和“监督”,在于“合法化建设”,而非单一的“禁”和“堵”。
  
  一、复读原因透视
  
  2006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为950万,而招生人数为530万,这也就意味着有420万落榜生,而这批落榜生的绝大多数将选择复读。北京2006年参加高考人数11万多人,实际录取8万多人,预计高考后将有两万名考生复读,其中不乏高分考生。�①复读生增多问题的出现,一是高分落榜生的增加;二是录取后考生不报到的人数加剧,需要复读生自我、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社会舆论等几方面协同努力解决。
  (一)复读生“不慎出错”
  大批落榜生走向复读之路,原因在于高考自我定位不清、高考志愿填报失误、名校情结等因素。部分考生自我认知不当,不考虑自身的实力和个人的志趣爱好来合理定位,填报志愿不当而导致落榜。有些学生对所报专业不甚了解,一味追求“热门专业”,不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冷热”的相对性,造成许多考生不能进入所报专业,只能是被调剂到自己不满意的专业,于是不去报到。在报考志愿时,有些考生不考虑自身特点和兴趣爱好,往往出现过于保守、从众心理、轻率随意等特点,造成因报考院校较低而后悔或者因录取院校不适合而懊丧心理,结果往往是被迫或不甘心地放弃入学机会,加入复读大军。此外,许多考生都把名牌高校看成唯一的选择,出现了“高分复读”现象。
  (二)高考招生制度不尽合理
  随着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有很大的放宽,取消了对年龄和婚否的限制,取消了当年不报到的新生第二年不准高考的规定等,使得复读生有了较大的空间和心理优势。但是,现行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太少,同批次高校间录取分数差异较大,同步进行录取造成实质上变成仅第一志愿能成为有效志愿,其他志愿根本无法发挥作用。投档模式也造成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报考某校时,只有在该校第一志愿生源严重不足时才能生效,否则其他志愿毫无作用。有些名牌大学宁可降一个或几个分数段招收而不愿意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三)公办高中鼓励学有潜力学生复读
  学校和教师的误导也是造成复读生增多的重要原因。学校和教师对考生的志愿报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些学校甚至直接替考生填报志愿,或者要求考生按照学校和教师的意图去填写志愿,从而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过分强调名校和重点大学,以此提高学校办学的知名度;二是指导考生保守报考,填报志愿过于求稳,以保证学校的升学率。从保证第二年升学率角度看,复读生越多越好。于是一些公办高中为提高升学率便鼓励或默许学生复读,以优惠学费、给予奖学金等条件来吸引高分学生复读。因此片面追求升学率也是导致当前复读生增多的诱因之一。
  (四)社会舆论误导“复读潮”
  社会和高校对招生的宣传存在过分强调精英教育、名牌思想,忽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问题。高校扩招以来,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就业压力随之而来。有些用人单位在招收大学毕业生时不考虑学生素质高低和岗位设置实际情况,一味要求名牌大学本科,甚至硕士、博士学历,使得一些被非名牌普通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在这样的就业现实面前受到影响,纷纷放弃就读机会。考生家长之间“攀比心理”也容易形成对落榜学生的“另眼相看”,因此,复读生选择复读也与家长的“高期望心理”有关。
  (五)农村复读生人数增加
  在复读生群体中,农村复读生、家庭经济困难复读生占较大比例。此类型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大多努力学习,但在高考中失利迫使其不得不重新再考,多为理性复读主义者。他们立志通过高考改变个人乃至整个家庭的命运,因此在高考失利情况下只能选择复读,在他们看来,读书上大学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改变自己命运的途径,除此则别无其他途径。“1999年以来,农村往届生的录取率高于农村应届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接近20%,而农村应届生的录取率总是低于当年总的录取率。”�②因此,农村应届生要具备与城市考生同等的学业竞争能力,到目前为止仍是不现实的,一旦高考失利,就不得不选择复读。
  
  二、复读行为类型分析
  
  按高考落榜及复读原因划分,复读生可大致分为因录取学校不理想而复读者,平时成绩突出临场发挥失常者,平时不努力、落榜始着急者等几种类型。他们大都承受着较大的学习、生活压力,但在心理承受力等方面较强。从复读动机来看,可分为四类:
  (一)工具性复读行为
  工具性复读行为的目的是通过理性的方式,选择复读一年来获取一定的回报,以追逐高考给自己带来的改变命运的机会。从升学主义的角度讲,就是有目的的选择复读。复读出发点即为了通过高考获取资源并采取复读这一执行策略体现了复读行为的工具性、功利性。理性复读主义者为升学主义的行为主体,更多时候其行为模式表现为理性的选择。对于农村学生而言,升学是唯一有效改变自己身份的渠道,复读为升学,升学为跳出农门,为改变家族和个人命运。
  (二)随波逐流复读行为
  此类型学生选择复读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受同龄人群体影响较大。此类型学生看到自己的伙伴在高考中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如高考失利、上线但志愿未填好、志愿填报不当)而选择复读,则紧跟着也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情况――选择复读。此类学生在复读生中也是颇具代表性的一类,其中不乏天资聪慧者,尤以男生居多。童年、少年时的贪玩,使他们先天不足,等到上高中甚至面临高考,要选择人生之路了,他们才幡然悔悟,然而为时已晚,复读便成为他们无奈的选择。
  (三)符号性复读行为
  符号性复读行为指的是复读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行为者追逐某一符号快乐感和愉悦感,并借此向自己表达和传递“自己能行”的极度自信心态。此类型学生视院校为符号,视走入某一院校为一种身份地位,此类复读生所看中的是高校所代表的某种社会文化意义。此类型复读生选择复读不是为了解决能不能考上大学的问题,而是为了考上哪所大学的问题。该类型复读生多为高出本科线以上的高分学生,如“非清华北大不上”的学生。
  (四)惯习性复读行为
  惯习的行为也即“本该如此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行为,通过习惯进行的行为。惯习式行为模式是一种生成性结构,是产生惯习的社会结构对个体的影响所致。产生惯习的社会结构就包括考生家长的望子成龙心理、学而优则仕的社会期待心理等。农村复读生人数的增加便证明了这一点,落榜生如若不通过复读来改变自己命运,留在农村,则被认为是非惯习行为,是要遭耻笑的。学而优则仕的民间教育价值观、望子成龙的家庭期望值使得落榜生选择了复读这一“理所当然”的行为。
  
  三、思考及建议
  
  复读行为对当前的高校招生制度以及毕业班教学带来了冲击,但仍大可不必对复读现象横加指责,欲“严加取缔”。因为,举办复读班,允许考生在落榜后继续复习再考,体现了教育公平性原则,体现了高考的平等性、竞争性、公平性原则。今天允许复读现象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就是为了更加凸显高考的公平,就是为了更能维护考生权利,解决之路在于如何合理规范办好复读班。社会各界不应漠视复读生渴望进入大学校门的愿望和权利,而应正视现实和加强反思。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有关部门不应简单地一关了之,而应以疏代堵,本着对复读生负责的态度,找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规范实施。
  (一)统一“复读行为合法性”认识,更新观念
  《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提供了“复读行为合法性”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公民考试权利的合法地位。公民依法享有参加考试的权利,公民的考试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在公民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延伸和具体表现。要发展繁荣复读文化,巩固复读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为复读行为的合法性奠定稳固的社会认识、情感和评价取向,增强社会对复读行为的认可、接受、信任和参与程度。
  (二)复读生自我准确定位,卧薪尝胆锤炼自己
  复读生在决定复读之前应慎重考虑,要考虑到自己复读一年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复读生本身也要加强心理知识的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和造就成一个具有健全人格、身心健康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高中生。“当一扇门向你关闭,必然有另外一扇门向你敞开”,复读生要有如此般的豁然心态和警醒的头脑,要有卧薪尝胆的勇气,在复读生活中锤炼自己,面对挫折不屈不挠,从查找自身主观原因入手,通过复读生活来改变自身命运,以坚强的意志来度过复读生活。
  (三)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复读办学体制
  教育主管部门是复读现象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复读班管理及监督规章制度,以便规范各省市的复读班举办机构的权利、责任、义务与行为,对复读班举办机构的资格做一严格限定,明确复读生群体的权利及义务。应允许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倡导社会力量成为复读班举办主体,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审批和监督指导。但要根据学校实力而定复读班规模,严禁复读班中乱收费,公平公开透明收取费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破除当前“明禁暗行”“遮遮掩掩”的态度,实行对复读现象的合理引导,保障复读生参加高考行为的“合法性”。
  (四)平衡院校发展差距,促进各类型、各层次的高等教育均能得到有效发展
  复读这一教育中异常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院校之间的差距,这与择校现象有相似之处。旺盛的大众高等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高校之间教学质量的差异、院校之间的不均衡性发展,使得考生在填报志愿和进行升学选择时常持名校心理,非重点院校不读。国家优先发展若干所重点大学,启动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这必然导致高校之间差距较大,加剧了高等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一批新建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差、学生就业难、考生不愿意就读等现象,这是复读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促进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促进高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是控制好复读行为的治本之策。
  (五)改革现行高考招生制度
  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已经来临,高等教育精英教育弱化了。要化解复读需求强烈的矛盾,高招制度必然要改革。每年高校招生录取结束后,总有不少已被高校录取但不去报到的考生重返中学复读。低分考生复读,高分考生也复读。出路在于改变现行的高招制度,让高校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实现选拔精英化、考试经常化、考试中介化、招生自主化”�③。当前可行的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思路改革高考体制,借鉴国外GRE、托福等考试模式,增加考生的考试次数、入学次数、录取机会,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保护高校和考生的利益。
  (六)复读培训机构应重复读生管理,加强对复读生的精神激励
  复读培训机构要加强复读生群体的管理,为复读生创最优学习环境。摸索复读生成长规律,促进复读生学业进步,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注重加强对复读生的精神激励,提高其成就动机水平,要让复读生抬起头来。复读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有着较多的心理问题,“高三复读生的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偏执、恐怖因子分高于应届毕业生,复读高中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低于应届高中毕业生。”�④为保证复读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心理卫生知识教育,做好心理疏导,以保障学生个性和心理健康发展。
  (七)家庭、社会要肯定复读再考是对“一考定终身”的必要补充和修正
  家庭、社会要为复读生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与生活氛围,肯定复读生也是公平的高考竞争者。选择复读是个人不甘落后,改变个人命运的一次人生选择。要破除种种来自社会各方质疑复读现象的压力,取消对复读生“另眼看待”的政策。家长要为复读生们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不要对他们施加太大的压力。并且要为他们做好后勤工作,保证在营养、卫生、娱乐等方面满足他们合理的需求。积极与他们谈心,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困扰他们的问题,给予他们物质与精神上的全力支持。
  
  注释:
  ①王茗辉.今年高考以结束 制造2万复读生[N].法制晚报,2006.
  ②苟人民.高考公平的实证考察及认识来源[N].中国教育报,2006(5).
  ③江畅.我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刍议[J].湖北招生考试,2006,(04)22.
  ④周瑞兰等.复读高中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J].山东精神医学,2004,(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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