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领导基础法律知识习题答案解析

 公选领导基础法律知识习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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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常识是公选领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考察知识,下面我为大家带来公选领导基础法律知识习题解析,供考生提高练习。

 公选领导基础法律知识习题:

 1.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强华教育公务员考试辅导

 2.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

 A.抵押 B.质押 C.定金 D.留置

 4.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以钢琴做质押。质押成立时间为( )。

 A.借款合同成立时 B.钢琴交付时

 C.质押合同登记时 D.质权人同意时

 5.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依据是( )。

 A.债的标的物是否特定 B.债的内容是否特定

 C.债权人是否特定 D.债务人是否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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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答案】C。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人。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故本题选 C。

 2.【答案】C。

 解析:宅基地应当合理使用。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妨碍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使用人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不得超过确定的宅基地的范围。公民使用宅基地应注意相邻关系,照顾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垒墙而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的,必须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给相邻房屋造成危险。故本题选 C。

 3.【答案】D。

 解析:留置一般不是约定的担保,而是法律规定的担保,债权人不能在债务人一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就处分留置物,而是要按法律的规定,过一段期间,让债务人有时间延期履约,只有等债务人过了延长期仍然不能履约的,才能处分留置物。这与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中,债权人一过了债务履

 行期就可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有所不同。故本题选 D。

 4.【答案】B。

 解析: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故本题选 B。

 5.【答案】A。

 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故本题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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