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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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完整)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5篇

第一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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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四)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_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篇二

  x月13日市委就打造中国基层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召开专题会议。x月14日市委书记徐文光在全市动员大会作了《对标一流主动引领自我苦命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重要讲话。x月15日市委全面部署整风“十大行动”,“刀刃向内,自我苦命”。通过这一系列学习活动,对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坚持理论学习不够,特别是工作忙时,终日埋头纷繁复杂的事务里,有时遇到问题翻书找答案,临时抱佛脚,对一些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够。

  2、工作上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只满足于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求稳慎乱,思想不够解放,缺乏进取心、上进心及争先创新意识。

  3、只求做好分内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事不太热心,与其它同事交流不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

  整改措施

  针对本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将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在政治思想上明显进步,工作上有大提高。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今后端正学习态度,制订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认真思考,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注意与实际相结合起来,指导实际工作、增强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执政水平。

  2、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最好的工作。多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多交流沟通,为领导及同事献计献策,排忧解难。

  3、要爱岗敬业,紧跟时代脉博,充分发挥主观能力性,发扬勇于创新、勇于胜利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4、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要用市委“1433”的战略体系来指导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要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以洗心革面、知耻后勇、奋起直追的要求,精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工作中展现教师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改进工作方法,要有争先创优意识,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XX区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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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

XX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XX县20XX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XX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XX〕2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39号)、《XX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XX〕5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
《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XX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XX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X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计达18次;
其中,5月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月15日,对进《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

第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二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 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个工作日、发票申领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 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 〔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 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三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四)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_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文笔简练,可以借鉴。    

第四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大全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乌兰浩特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源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上积极开展权利清单、行政监管执法和权利运行等相关信息共计8大类,214个小项。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合并业务环节,实现了房产、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流程为: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材料;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出具房屋信息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对住房信息后核税、收税;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源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第五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情况自查报告

  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四)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_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针对我区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的问题,各单位修改完善自查报告及验证材料。近日,根据我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倒排工期进度安排,全区所有涉及撰写自查报告指标任务的单位均已撰写完成了营商环境评价自查报告初稿。经汇总梳理各单位自查报告反映出一些问题:总结全区营商环境创新做法方面,材料不够,创新点少;部分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单位只提交了自查报告,没有提交相关工作的验证材料等。针对这些问题,区商务委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注重沟通、密切配合进行修改完善。各成员单位细化完善自查报告,充实内容;梳理全区学习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的情况,对标梳理本区的短板、弱项,进行优化提升的措施,挖掘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创新亮点;补充提交了大量的验证材料,包括图片、信息、政策等各类文件,力争将我区的自查报告和验证材料做到详实,完整。

  x月13日市委就打造中国基层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召开专题会议。x月14日市委书记徐文光在全市动员大会作了《对标一流主动引领自我苦命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重要讲话。x月15日市委全面部署整风“十大行动”,“刀刃向内,自我苦命”。通过这一系列学习活动,对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坚持理论学习不够,特别是工作忙时,终日埋头纷繁复杂的事务里,有时遇到问题翻书找答案,临时抱佛脚,对一些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够。

  2、工作上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只满足于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求稳慎乱,思想不够解放,缺乏进取心、上进心及争先创新意识。

  3、只求做好分内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事不太热心,与其它同事交流不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

  整改措施

  针对本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将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在政治思想上明显进步,工作上有大提高。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今后端正学习态度,制订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认真思考,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注意与实际相结合起来,指导实际工作、增强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执政水平。

  2、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最好的工作。多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多交流沟通,为领导及同事献计献策,排忧解难。

  3、要爱岗敬业,紧跟时代脉博,充分发挥主观能力性,发扬勇于创新、勇于胜利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4、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要用市委“1433”的战略体系来指导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要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以洗心革面、知耻后勇、奋起直追的要求,精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工作中展现教师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改进工作方法,要有争先创优意识,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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