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局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在全局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市、县纪委相关要求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通过专项治理,着力排查并严肃处理脱贫攻坚战中各帮扶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碰硬促过硬,以决战促决胜,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对象 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全体帮扶责任人。

 三、治理重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战中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 10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职责不明、底子不清、数字不准、政策棚架,宣传宣讲不深入、公开不到位、群众满意度知晓率低等问题。

 2、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截留或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4、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5、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6、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中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7、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8、违反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过程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假脱贫”“形式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9、工作标准低,工作质量不达标,工作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10、群众反映强烈或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 2017 年 5 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分包扶贫村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把查处脱贫攻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统筹抓好综合协调、线索排查和督办、查办等工作,抓好“一案双究”,以强力追责问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个人、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建立专项治理“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协调联动制度。加强与纪委、审计、财政、督查巡查、巡察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汇总、移交工作机制。每月 5 日前局监察室负责对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要求,移交纪检组长核查。二是台账管理制度。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集中开展排查问题线索活动,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局监察室将于每年 6 月初、12 月初对台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抽查。三是月通报制度。坚持典型案件月通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规违纪问

 题突出和失职失责严重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检查。局监察室将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对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深挖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二是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重点监督核查,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到位不放过,贫困户不真正脱贫不放过,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形式脱贫”“被脱贫”等现象发生。三是督导检查。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局监察室将对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问题清单(台账)建立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每个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南阳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坚持从严问责,对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的中心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每个责任人要站到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四督四查”机制,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局监察室将把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教育。在全局营造共同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局监察室将选择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深入村组和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局监察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贯彻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规定(试行)》,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问责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科学区分、从严从实。该批评教育的,对症下药,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政治生活严起来,把规矩风气立起来;该从严问责的,不定任务,不下指标,不设上限,有多少查处多少、问责多少,坚决把“绣花”的功夫逼出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局监察室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县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实现脱贫攻坚成效与监督执纪效果、作风改进实效相统一。

 (四)构建长效机制。局监察室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政策边界、完善程序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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