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

  消火栓和消防器材是重要的灭火工具,各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都应按规定安装消火栓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消火栓地下干管直径不得小于 100 毫米,出水量水枪充实水柱不得小于 10 米长度,底下消火栓深度在 1.5 米左右,出水口距地面 32.5 公分,控制半径小于 50 米,设 65 毫米出水口两个,消火栓设在木料场、木工作业室、宿舍区等重要防火部位的四周,有明显标志牌和红灯。

 2.过 24 米的高层建筑应于工程到正负零时,开始安装消防 泵房和直径不小于 75 毫米的消防竖管,到四层时要求消防竖管安装完毕。从首层起逐层设立 65 毫米消防接口,要保持出水口朝向楼内便于操作使用的位置,并安装泄水阀门。消防泵房要专路供电,昼夜有专人值班,消防竖管控制半径 25 米以内,安装后应及时测压记录,安排值班人员。

 3.分公司、项目部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范围、灭火准备工 作的需要购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配备到重点防火部位及响应地点,平日认真维护、定期检查以保持灵敏有效。灭火器放置高度悬挂在 1.5 米以下或放在离地面 0.15 米以上,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防止受潮失效、消防水带、水枪应装箱保管,在现场要取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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