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草原虫害,预防控制病虫害蔓延,维护生态安全,结合县草原虫害发生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规范管理和提高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提升重大草原虫害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害蔓延,保障草原资源生态安全。

 二、草原虫害防治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草原虫害防治实施目标:

 通过采取生物药剂防治,有效控制土蝗、草地螟、黄毛虫等病害虫数量,确保草原虫害不危害、不扩散。

 (二)草原虫害防治涉及区域及任务:

 防治重点区域为大沙河林场施业区 110 公顷,东清林场施业区 170.83 公顷,,明月林场施业区 200.64 公顷,福兴林场施业区 111.61,,石门林场施业区 76.32 公顷,五个林场共计 669.4 公顷。

 三、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法和措施 (一)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法:

 全部采取生物药剂防治,采用大面积喷施生物药剂的虫

 害治理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烟碱苦参碱生物制剂,实现虫害的有效控制。

 (二)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时间和技术措施:

 (1)、草原虫害防治工作实施分三个阶段(3 月 15 日-9月 30 日)。

 第一准备阶段(3 月 15 日-5 月 31 日):县林业局生态修复科制定《县 2021 年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选择草原虫害防治区域、防治面积,报县林业局批准同意。

 第二实施阶段(6 月 1 日-8 月 31 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购入防治药品,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分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确保防治效果。

 第三总结阶段(9 月 1 日-9 月 30 日):主要由草原虫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报。

 (2)、防治技术要点及要求 1、药品使用量:苦参碱生物防治药品每亩用量 50-70毫升。

 2、防虫工作人员须配戴胶质手套和口罩。如药品溅入脸、手、眼部位,立即用清水冲洗数次即可,千万不得用手揉搓。

 3、在中午高温或大风降雨时,停止喷药,以免失去药效。

 4、防虫工作人员每天工作不得超过 8 个小时,必要时

 进行人员轮换。

 5、药品配制时必须严格按药品的说明进行配制。

 6、在防治期间,不允许有牲畜出入,必须在防治后的一个星期方可,以免牲畜中毒死亡,在防治的第二天,技术人员必须检查草原病害虫死亡率和灭治效果。

 7、在防治工作中,如害虫的虫口密度大,集中还未迁移扩散,采取集中连片防治,重点防治,治一片、灭一片。反之,采取隔离带的方式进行防治,隔离带的间距根据实际情况(如风速的大小、喷雾机的喷幅性能,车辆的传动性能等)决定。

 8、灭虫药品必须存放在安全专用的库内,由专人负责看管。

 9、生态修复科负责防虫工作人员的操作、配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培训。

 10、生态修复科在防治期间,必须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履行职责,保证达标达效。

 四、草原虫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与督导 成立县草原虫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态修复科科长担任,成员有生态修复科、国有林总场、计划项目科、财务科、林政科及各国有林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修复科。生态修复科负责防虫药品的采购和调配、防虫工作督导、统一调度指挥;

 负责防虫工作技术指导,具体实施;负责防虫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以及信息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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