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与“碳中和”行动专题讲课发言稿

 “ 碳达峰 ” 与 “ 碳中和 ” 行动 专题 讲课发言稿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挑战,全球环境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必须共同行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4 月 15 日-16 日中美两国气候特使在上海会谈举行后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在应对全球气候问题上将开展交流与合作,为解决气候危机问题进一步做出贡献。4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鲜明地提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此次峰会,一方面彰显了我国拓展全球发展空间和运筹外交战略布局的又一次重大行动;另一方面,表明我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决心,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 “ 中国力量 ” 近年来,我国通过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超额完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履约义务,提升了《巴黎协定》框架下的国家自主贡献力度,而且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包容、普惠和高效的方向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

 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承诺在 2030 年前,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渐下降;而到 2060 年前,针对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通过植树、节能减排等方式全部抵消掉,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可以说,“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且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所要实现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会议中再次提出关于“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论述,既体现了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坚持“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和“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等的重要意义,又体现了“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和谐发展的重要思想,也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追求美好未来指明正确方向、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发达国家过渡期少则 45 年,长则70 年。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要力争在 30 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这意味着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而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无疑需要付出更多艰苦的努力,这不仅体现了大国责任,也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供了中国方案选择。长期以来,我国不断以实际行动向世界表明,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我国始终言行一致,是全球环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与贡献者。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是我国向世界释放出我们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定力,为各

 国携手应对挑战、共同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贡献了“中国力量”。

 “ 碳达峰 ” 与 “ 碳中和 ” 行动面临三大挑战 当前,我们应该看到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发展,践行碳减排承诺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能源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能源结构长期停留在以煤炭为主的水平上,能源利用转型大大滞后于产业结构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同时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碳排放增长较快,使得“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双控”等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二是新能源产业发展后继困难可能会逐步增多。一方面,全国一些地方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增长趋势难以延续,可再生能源项目发电量受气候及资源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很多地方丰枯水期的年发电量相差较大,对减排指标的考核把控较弱;另一方面,新能源进入平价时代后,支付辅助服务费用、配置化学储能设施等政策对新能源项目的经济性提出新的挑战。

 三是科技创新支撑能源“双控”供给不足。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双控”等国家战略的出台,对相关支撑技术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但目前我国节能、低碳、脱碳等技术的储

 备不足,特别在新能源技术、碳捕获、碳封存及其利用技术(CCUS)等基础研究方面仍然不足。

 以 “ 碳达峰 ”“ 碳中和 ” 支撑实现中国方案 我国的“碳达峰与碳中和”承诺为全球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为实现“领导人气候峰会”的中国方案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和新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出席此次领导人气候峰会中讲话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系统谋划布局,明确“碳达峰与碳中和”路线图。坚持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配置等原则的基础上,切实贯彻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充分考虑将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现有污染减排考核体系相结合,增强“十四五”时期的行动力。尽快制定“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利用调整、低碳技术创新和增加碳汇水平等规划和实施的方案。从整体出发,牵住降碳这个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统筹谋划一批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统筹考虑短期经济复苏、中期结构调整、长期低碳转型推动产业转型,

 严控煤电项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

 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碳达峰与碳中和”实现新路径。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积极布局与“碳中和”相关的零碳、脱碳等技术的发展,力求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脱碳、降低产业结构耗能等方面的技术走在世界前列。在政府层面,以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用,推动 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的提升,增强未来绿色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在企业层面,通过鼓励企业围绕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从节能减排、能源替代、原料替代等方面进行改进,逐步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碳中和”管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优化。

 加强气候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新成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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