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否有助于反腐败等


  民主是否有助于反腐败
  
  吴海红在7月23日《社会科学报》报道:民主是否有助于反腐败?这个问题是专家学者争论的焦点之一,主要有三种不同看法:完全肯定、全盘否定和部分肯定。上海行政学院政党研究所肖昌进教授认为。民主制度中内含的分权原则、权力制衡原则,体现了反腐败的本质要求。我们应当创造一套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反腐倡廉新体制。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丁晓强教授也持同样观点,认为,制度设计的根本在于民主。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就是使监督变得更加容易,就是要把社会监督纳入整个监督体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藏志军教授认为,民主并不能排除民众会选出腐败官员,日本自民党就是典型的例证。同样,权力制衡也不能解决腐败问题,它会形成权力共谋基础上更加复杂的权力关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余逊达教授认为。如果政党控制了所有部门,就会消解权力相互制衡的功能。既使在权力的相互制衡下,各权力部门经过长期博弈,也会形成共赢关系。党委与纪委分开,实行派驻机构,使纪委不受制于党委,并不必然有助于反腐败。反腐败是系统工程,需要构筑反腐败体系,而非单纯的改革纪委体制问题。一些学者则采取了折中的看法。上海师范大学萧功秦教授认为,民主并不能完全解决腐败问题。民意代表与官员表面上是制衡关系,但若没有社会参与,很容易发展为利益共谋关系。这种共谋关系,通过其内部很难暴露,除非发生内讧。因此,体制外的力量,即社会的发育和参与监督是制约体制内共谋的最重要力量。台湾中央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筹备处助理研究员徐斯俭在题为《台湾基层预算中的“民主赤字”:三个乡镇预算贪腐案例研究》的发言中,通过实例研究佐证了萧教授的观点。他在对台湾北部三个乡镇市的研究中发现,乡镇基层预算由于缺乏民众的民主参与,公共预算分配实质上成了选举政治与派系,以及地方精英的合谋和主导的过程,也就是行政权和立法权舍谋分配的过程。因此,他认为,只有藉助公民积极参与选举以外的公共政治过程,才能纠正此种现象。
  
  不容忽视的“社会政策”
  
  孙炳耀在7月27日的《北京日报》上撰文指出:应对危机,我们日益重视综合治理。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经济政策硬”,“社会政策软”的现象。经济政策立足于企业生存、发展,而社会政策则立足于人民生计维持、恢复,减少危机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威胁。虽立足点不同,二者却有异曲同工之效:其一,维持、恢复生计意味着扩大消费需求;其二,就业作为维持、恢复生计的主要手段,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生存、发展。因此,经济政策有着社会效果,社会政策也有经济效果,二者共同作用于危机应对。不过,社会政策还有着更为深刻、丰富的内容。例如,经济政策关注扩大消费需求,但不能提供深入的分析工具。社会政策可以围绕生计,评估不同人群受危机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甚至可以干预到个案需求,以利将资源投到最需要的地方。再如,经济政策关注就业,片面强调企业提供的岗位数量;社会政策则关注失业人群的生活和社会影响,关注提升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可见,应对经济危机,社会政策可以弥补经济政策的不足。此外,在应对灾害危机上,社会政策可以起到比经济政策更为重要的作用。
  
  醉驾判死,有里程碑意义
  
  杨涛在7月25日的《羊城晚报》上撰文指出: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对醉驾者判处死刑,属于全国首例。这一判例极具里程碑意义,一方面,这个判例警示所有的醉酒驾车者,不要以为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只会判处交通肇事罪,判处个三五年完事,而完全可能被判处死刑。最好的选择是,喝酒后不要驾车!目前,我们已经步入“汽车社会”。有数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803万辆,其中,私人汽车就有4018万辆。另一方面。交通事故仍然是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大杀手。面对着交通事故不断增长的突出问题,公众期待着更严厉的规则来加强管理。光司法一方的努力还是远远不够的,立法、行政等多方面都应当齐头并进。立法应当顺应汽车社会的到来,将防范关口前移,例如将违法改装车辆、飙车、醉酒驾车等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在民事上对交通肇事者加大惩罚力度,甚至将劝酒者规定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在行政管理上,严格执法,对飙车、醉酒驾车等行为及时给予行政处罚、吊销驾驶证照等等。
  
  通过改革释放社会压力
  
  马国川在7月27日的《经济观察报》上报道: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的宋亚平认为:在当前形势下。要想彻底化解社会矛盾,不能仅仅依靠“群众大接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等方式。这些只是一个战术层面的办法,我们需要的是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战略决策。这就是坚定不移地以改革总揽全局,把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突破口”,将许多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矛盾问题逐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千万不要把改革放在一个次要或平行的位置上。过去我们在讲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时,总强调发展是第一位的,谓之“不管东南西北中,咬住发展不放松”;稳定则是压倒一切的因素,一直作为考核干部政绩“一票否决”的内容。唯独改革只是一个由你自己看着办的事情。其实,尽管改革会引发社会矛盾甚至会导致暂时性的不稳定,但没有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发展,没有发展就不可能巩固稳定。离开了改革这个核心要素,发展与稳定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比如“文革”结束时,中国的社会安定同样面临着很多严重的危机。当时采取的办法是:第一,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迅速解决了吃不饱饭的问题;第二,停止“上山下乡”运动,近两千万“知青”的命运被改变,加上其家庭,受惠者超过一亿人;第三,平反过去极左路线下形成的冤假错案。使广大干部舒心顺气;第四,恢复统一高考制度。维护社会公平。这几项“大手笔”的改革极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积累的主要矛盾。改革是什么?改革就是要针对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主要矛盾问题,有意识地制造出发泄牢骚怨气的正常孔隙,使之能够不断地释放社会压力,不断地消除社会隐患,以保障社会和谐的合理秩序与长治久安的稳定局面。所以。我们现在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就要选择那些既能够释放重大压力,又能够维持稳定,同时又能够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领域作为改革突破口。当前要在三件事情上有新突破,一是反腐倡廉。二是抑制贫富两极分化,三是缩小城乡差别。这些都是非常得人心的改革,可以让民心大顺。
  
  前苏联撤退援华专家的目的
  
  沈志华在7月20日的《北京日报》上撰文指出:1958年赫鲁晓夫访华和金门危机爆发以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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