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视角下的自然与社会问题


  摘要:在全球化时代,人类面对的生存威胁是严峻的,问题的来源又是复杂的。人类面对的灾难是人类自身的愚昧和相互倾轧以及人类利益的膨胀而不顾自然界发展规律对自然破坏性利用所造成的。全球化使人类更需要整一智慧并和谐、平衡地运行,而人类作为世界关系的最高自觉、自由的序化者,应该从人类自身寻找症结之所在,将保护环境同和平发展统一起来并诗意地栖居。
  关键词:人类;自然;灾难;战争;理性;审美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6-0042-04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体现出国际性、普遍性的特征,思考人和自然的关系,必须具有“类意识”或“全球意识”。
  一
  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上,虽然有顺其自然的主张,但“斗争论”却很有市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将可贵的精神与物质能源资源财富都用在了民族、国家互相“争斗”上。战争、民族扩张、人为灾难等层出不穷,每天都在死人,这比起自然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要大出多少个天文数字。相比之下自然灾害并没有战争对人类自身的伤害多,战争让人们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亲人,失去了自由。第一次世界大战15亿人口被牵入战争,历时四年之久,对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害。第二次世界大战20亿以上人口卷入战争,伤亡9000余万人,4万多亿美元付诸流水,无数人类财富和优秀传统与文化遗产化为乌有。从大处看,难道不是可悲可笑吗?今天的日本和平使用核能,但福岛核电站的设计却没有能够承受住九级地震的破坏力。如果有一天,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核武器、核武库在地震中爆炸,那还会有什么幸存?谁来为我们祈祷?想免除这样场景的发生,只能靠人类自己。
  国家或某个政治经济阵营为了宗教文化信仰、价值观念的冲突、保障自身经济利益、做争夺与冲突中的主导者等的争夺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战争的根源。一个国家打破平衡所采取的措施,其行为反而会降低其他国家的安全感,从而导致该国自身更加不安全。这样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国家间难以摆脱的一种困境。在人类最高生存智慧指引下,应当建立人类整体的安全预防与管理的统一的机构,各国应当无条件地服从这种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国家间的协调和各国和平发展与动态平衡关系观念到实践的有序化。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今天联合国的作用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很多时候,要么成为各种声音吵闹的场所,要么成为强权的工具,或者干脆被撇开,例如美国发动的旨在推翻萨达姆的伊拉克战争,使联合国成为摆设;再如国际法把在一个主权国家领空设立禁飞区列入国际维和行动范畴,认为是利用国际力量维持和平的一种方式。而2011年3月17日联合国通过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的决议本来是一个维护利比亚国内和平,防止人道主义危机的空中禁飞决议,最终在巴黎会议上却被篡改成了一个授权动武的决议。3月19日以法国为首的多国部队空袭利比亚的军事行动已经完全超出了联合国的授权,把联合国授权禁飞擅自变成了对利比亚发动战争。这是无视联合国存在,把国家与阵营的利益强加于全世界各国的意志之上的丑行。
  在各种宗教文化背景下和现代教育体系教育下成长着的各国政治领袖们,为什么作为个人或作为一个民族或国家中的一员时显得非常优秀,文雅与健康,而站在国家权力与实力的平台时,时常不能看到其应具有的人类性?究其原因,在于他们缺乏人类意识。2010年4月14日,针对中国的迅速发展,奥巴马在访问澳大利亚前,在白宫接受澳大利亚电视采访时,通过电视镜头向全世界明确宣布:如果10多亿中国人也过上与美国和澳大利亚同样的生活,那将是人类的悲剧和灾难,地球根本承受不了,全世界将陷入非常悲惨的境地。美国并不想限制中国的发展,但中国在发展的时候要承担起国际上的责任。中国人要富裕起来可以,但中国领导人应该想出一个新模式,不要让地球无法承担。这是多么高明的奇谈怪论!难道奥巴马想要用什么来阻挡中国通过自身的努力富裕起来?还是想用除了市场经济规律、人文交流、融涵进步以外的战争来阻止中国“富裕起来”?那么战争又能真正给人类的进步带来什么?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使用了多少地球的资源?掠夺了多少国家的财富?应当对全人类承担多少责任?这些奥巴马却只字不提,这样的思维能给人类带来和平吗?
  二
  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要面对的是气候变化、大气层变化、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污染、材料与环境、清洁生产、生态旅游、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人类自然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从畏惧自然、崇拜自然到无视自然、力图主宰自然。在这个时期,人类一方面为战胜自然的辉煌胜利而感到自豪;另一方面又由于对自然的盲目征服,遭到自然的严重报复而感到震惊。进入现代,新的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技术革命开辟了以机器代替人的部分脑力劳动的新时代。抛弃盲目崇拜自然和完全无视自然的陈旧观念,确立重视自然,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思想。这是人类环境价值观念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1972年《斯德哥尔摩宣言》第一次呼吁全人类要对自身的生存环境进行保护和改善,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同时,它还要求人们与自然进行有效的合作,把保护环境同和平与发展统一起来,作为人类的共同目标去实现。
  人类的环境意识应具有整体性。理想的环境生态是整体可持续发展再生的系统,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作为主体的人类,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主体与对象世界和谐平衡的存活是其生存和发展环境的良好状况。人类诞生至今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由蒙昧肯定或祟拜到无视、否定自然再到新的重视、肯定自然的过程。这个过程至今并没有终止。人类在“天灾人祸”后所受到触动与教育是不能只关注局部、眼前的环境问题,必须把问题放在全球环境长期保护、改善背景上来解决。人类在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与各方平衡关系时,应关注我们生存环境的平衡与其存在的规律。人类没有将全部的水管住,就得防水,没有将核能氢能原子中子粒子等有效控制,使用它巨大能量的同时也必将受其所困。风雨、雷电、水火、极光、地震、天崩、地裂——巨大能量的引入在益处获得的同时害处也同时存在。由于没有按照预见到的客观规律使人类在改造应用自然时发生了一次次悲剧、惨案:魁北克大桥、泰坦尼克号、1937年的兴登堡气球、1963年的“长尾鲨”号核潜艇、维昂特坝、哈里斯堡核反应事故、堪萨斯城饭店凉台的横梁倒塌、印度博帕尔化工厂毒气飘散、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都告诉人们:有多少自然力量人类不能控制,人类就在多大程度上不自由。只有在新的有序的结构中存活运行,人类才可能获得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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