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与闽籍东南亚华商投资福建的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台商和闽籍东南亚华商,因改革开放后福建所释放的潜力,纷纷携资金不断涌入,其所带动的资本和物质流动,也逐步向互补互利的双向互动转变。
  一、闽台经济往来:以台商投资为主轴
  与闽文化一脉相承的台湾,是一个海岛型地区,资源腹地较小,对外依存度高,对外经济交往的程度直接影响它的兴衰。一直以来,闽台两地的经济交流、往来十分普遍。
  台商投资福建的历史,早可追溯到清末台湾商人在厦门、泉州、漳州等地的投资。他们利用两地共同的人文习性,相近的区位优势,在沿海城市买地置业,或投资创业。仅厦门一地,据1934年的调查显示,台商设立的主要商行就有20家,涉及有房地产、商业贸易、金融业、电器五金业等。台湾光复后,重新回归祖国怀抱,闽台经济往来更甚。
  1949年以后,闽台两地的经济交往几乎全部中断,仅有的交流,也主要是通过香港的间接贸易。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双方贸易往来以沿海民间小额贸易为主,1982年,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对台贸易管理试行办法》,并在沿海口岸北至福鼎,南至诏安,先后开放19个台轮停泊点,设立17个对台贸易公司,促进了闽台小额直接贸易的发展。虽成交额较小,但为两地同胞相互了解提供了一个直接的渠道。继之,1980年厦门湖里经济特区批准设立,从而出现了闽台经济合作新局面,闽台两地经济往来就呈现出以台商投资为主轴的新格局。
  1987年7月,台湾当局解除外汇管制,允许企业对外投资,为台商投资大陆创造条件。同年11月,台湾当局又开放台胞赴大陆探亲,海峡两岸的隔绝状态宣告结束。自此开始,许多台商通过探亲、观光渠道,以零星、分散、隐蔽的方式迂回投资大陆,成为台商第一波投资热潮。他们“以台湾接单、大陆生产、香港转口、海外销售”的模式,利用福建省劳动力低廉、地价便宜、税收优惠等条件,大量转移岛内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产业主要以轻纺、制鞋业为代表,规模小、层次低,产业关联性小,且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
  上世纪90年代后期,福建成立马尾、海沧、杏林、集美4个台商投资区后,台商投资福建又进入一个新阶段,1996年,厦门市重点外资企业工业产值174亿元,其中台资重点企业工业产值86.6亿元,占49%。1996年厦门市产值前10名的企业中,台资企业占4家。截止1997年底,厦门市批准台商投资项目累计1491项,投资总额33.73亿美元。到1999年上半年,“4个台商投资区已批准台商投资企业569个,合同利用台资50亿美元,占全省合同总金额的近40%。”
  进入21世纪,台商投资呈现第三波热潮,其特点是,台商企业投资的集体合作性加强,上中下游产业一体化投资加大,且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层次逐步升级,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除厦门外,整个闽南金三角地区都成为台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形成区域协作分工的格局。如厦门、泉州一带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的主要吸收地,而漳州因与台湾相近的气候条件,遂成为双方农业和养殖产业合作的基地。甚至在漳州地区,台商投资也形成“沿海搞养殖,平原种蔬菜和培育食用菌,郊区兴办加工企业,山区种果栽竹的区域化布局。”到2011年3月底,已在福建投资的台资企业有3811家,累计投资额98.28亿美元,注册资本55.07亿美元。
  纵观台商投资福建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共同的历史、文化,共同的语言,为两地经济交流和合作提供了互惠互利的机会,成为台商活跃在福建沿海的重要动因,也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
  二、闽籍东南亚华商对福建的投资与捐助并行
  福建人移民海外,不管身在何方,对家乡的关心和支持从未间断过。侨居东南亚的闽籍华人受各种因素影响,经济成就颇高,使他们具备了支持家乡建设的能力,具有强烈爱国爱家传统的华侨自发回到家乡投资或兴办实业,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华侨掀起了福建投资办厂的热潮。
  在厦门、泉州、漳州的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金融业和工业等领域,都有华侨投资,这一浪潮在1927—1937年间达到高峰。如闽籍东南亚华商黄奕住回国定居厦门后,在当地倾注了较大的精力和财力。“他开设黄日兴银庄,中兴银行厦门分行、中南银行厦门分行、日兴商行厦门分行;他捐资厦门大学、大同中学、英华中学、中山图书馆,并独资承办慈勤女子中学;他修建日兴街,接办电话公司,又创办自来水公司。”1949年以前,华侨在泉州投资折合人民币2212万多元。在漳州,华侨投资有漳厦铁路、码头公司、漳浮汽车公司、华泰电灯公司等。据《泉州市华侨志1996年》不完全统计,从1871年到1949年,华侨在福建投资办工业、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以及房地产业共4055家,累计总投资13950万元(折合人民币)。这些投资对促进二战前的福建,尤其是闽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奠定了福建近代工业企业的发展基础。
  抗战期间,由于日本的入侵,华侨投资企业大都倒闭或被侵占,华侨投资也一度陷于中断。抗战胜利后,大批华侨申请回国定居或投资,积极参与祖国建设,因抗战而中断的华侨投资又开始重新勃兴。
  新中国成立后,因应福建华侨众多,投资热情高涨的情形,福建省成立了华侨投资公司,以引导和促进华侨投资。据《福建省侨联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1979年)统计:1952年至1965年6月间,华侨投资公司共收股金5700.55万元,其中印尼3613.09万元.占63.38%;星马310.86万元,占5.45%;菲律宾239.59万元,占4.2%,缅甸121.46万元,占2.13%。其中,以晋江专区为最多,有1531.89万元,占总数的26.87%;其次为厦门市,有996.32万元,占17.47%;再次为闽侯专区,有942.82万元,占16.53%。仅1952年,泉州、晋江、惠安、仙游四县(市)集归侨、侨眷游资及华侨汇款4亿元人民币,创办侨资企业达9家。此外,华侨还集资或独资兴办有农场,如云霄常山华侨农场、永春天马山华侨农场、同安竹坝农场等,对闽南一带种植农业发展作出有益贡献。
  改革开放后,许多移居东南亚的闽籍华商,受乡情的驱动与祖国大陆投资需求、地方优惠政策的吸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与祖籍地的经济合作,掀起回国投资热潮。
  仅在1979年至1990年福建全省共批准“三资”企业3751家,协议外资33.35亿美元;其中由侨务部门促成的有1702家,协议外资金额7.73亿美元,占企业总数的46.6%,占协议金额的49.2%。据2008年侨务课题调研统计,福州市有2000多家侨资企业落户,投资约占福州市利用外资总额的近七成。据统计推算,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累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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