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拟监管“神圣资本”


  中国将对现有依法登记的约13万处宗教活动场所强化财务监管,以解决目前一些寺庙、道观、清真寺、教堂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长期以来,许多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基本处于“自我管理”的状态。对此,国家宗教局专门出台了一项新的财务监管办法。今年3月发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制定本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民主管理,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并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共9章40条的《办法》还提供了配备会计人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等四种解决途径,并强调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其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财务报告”,且其“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离任时,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当前,江苏、河南等宗教管理部门正分别选择不同类型的宗教活动场所先期进行试点,《办法》的实施工作将于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重点寺院率先被列入监管名单
  4月初,郑州市宗教局积极宣传贯彻《办法》,并率先以嵩山少林寺为试点引导场所委托专业机构实行财务代理。目前,河南友恒会计师事务所已进驻少林寺,正式开展财务代理业务。同时,少林寺聘请专业机构对交接之前财务进行审计。
  郑州市宗教事务局宗教处主任丁四方说,少林寺与河南友恒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财务代理协议,委托该事务所为少林寺提供财务管理、代理记账、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服务。同时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建立新的资产管理、财务报销、重大资金使用、会计档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
  特别是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由管理部门参与决策、招标,大宗开支报宗教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机制。丁称,少林寺今后将向登记机关提供年度预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备案,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和少林寺一样,各地纷纷锁定一些全国重点寺院启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国家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称,适时将进行抽查,然后总结地方工作经验加以推广。
  自2006年开始,江苏省宗教局每年都举办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省级宗教团体、天主教教区和重点寺观教堂的负责人及财会人员进行培训,请省财政厅、民政厅、审计厅和审计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据统计,江苏省近年来共举办100多期培训班,近5000人次参加了培训。
  “我们也先后召开多次现场会和观摩会。”江苏省宗教局办公室主任介绍说,资产清查是会计制度施行中的一大难点,涉及文物、房产和宗教用品等诸多资产。南京市民宗局一边进行资产清查,一边进行账簿转换。南通市为基督教爱国会建立了财务结算中心,统一聘用财会人员,各堂点分别建账、独立核算。
  迄今为止,江苏省5771个宗教活动场所中有3128个实施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占总数的54.2%,其中寺观教堂的实施率达到74.1%。
  据介绍,江苏省宗教局针对财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特别要求重点寺观教堂的财务报表必须定期上报所在地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审核。同时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同规模,设置相应的大额基数,明确凡属于大额支出,必须通过相应程序由管理组织集体决策。财务监督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并张榜公布。
  在财务岗位设置上,江苏省宗教局规定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必须分开设置,并明确各自职责,做到账、钱、物以及支票与印章分开保管,单据、账本与报表各有专人负责,工作变动时必须办好移交。
  对于公众关注的宗教活动场所功德箱、奉献箱,江苏省规定严格实行“三把锁”和三人同时开箱清点制度,对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
  一直以来,宗教活动场所对受赠实物的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对此,江苏省指导各宗教场所建立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
  从无真正独立的寺院
  “我对财务管理没必要操心,人家管得好好的。”现居北京法源寺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说,在法源寺,中国佛学院、中国佛教图书博物馆和法源寺三家同属于一家单位,由国家宗教局设立管理办公室以及相应的财务科室,这些管理人员由国家宗教局人事司来运作和控制。法源寺管理财务的会计和出纳都由国家宗教局派出,财务账目也是一月一结,并向国家宗教局汇报。
  传印称,目前大部分寺院的管理实际都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之下,各级管理干部、方丈住持都是国家宗教局人事司任命。实际上,“不受政府干预,经济独立的佛教寺院目前还没有出现。”他说。
  北京雍和宫现在也实行两套管理体制。一套是教务管理机构即“雍和宫庙务管理委员会”,由住持喇嘛、副住持喇嘛等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宗教事务。另一套是负责雍和宫行政管理工作,设主任、副主任及若干职能科室,称“雍和宫管理处”,它是北京市政府和市宗教局的派出机构。此外,雍和宫还设立了一个与旅游开放形势相适应的旅游服务公司。
  少林寺财务管理一直由当地宗教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监查、指导,并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财务报表,以便掌握财务资金流向。
  “这些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像政府所说的那样处于无监管状态,恰恰相反,政府对宗教的管制非常强。”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刘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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