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企业集团转型期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摘要】 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处理财务活动时的组织框架和管理机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权限的分配和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立等内容,其核心是决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问题。海南农垦企业集团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转型期,研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于海南农垦企业集团顺利完成体制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农垦企业集团; 财务管理体制; 转型期;
  
  一、海南农垦企业集团的形成及现状
  
  (一)海南农垦企业集团的形成
  海南农垦企业集团是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产生的,其前身是海南农垦总局管辖的90个国营农场及其他相关企业实体,统称海南农垦。海南农垦企业集团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阶段(1952—80年代中期)
  海南农垦创建于1952年1月,以天然橡胶生产为主,带有重要的军事化、战略化目的,既有明显的企业特征,同时又承担着社会和民生职责,是一种亦城亦乡、亦农亦工、亦政亦企的特殊经济实体。从创建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海南农垦经济具有当时历史背景下典型的计划经济特征。
  第二阶段:改革探索阶段(80年代中期—2005年)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海南农垦的生存压力与日俱增,于是,海南农垦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开始了改革探索,实行了大农场套小农场改革。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两费自理”,即生产费用和生活费用自理改革,使家庭农场成为相对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同时,提出“二次创业”口号,对非农产业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转让、入股、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实行民营化,打破“大锅饭。2000年,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分别在西联农场和三道农场进行开割胶园职工家庭长期承包试点。2003年,426家场办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实行了民营化改革。
  第三阶段:企业集团形成并进入转型期阶段(2005—2009年)
  2005年,海南农垦以现有产业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以组建天然橡胶集团为起点,开始进行集团化、产业化和股份化改造,先后组建了天然橡胶集团、林产、地产、物流、畜牧、现代农工贸等八大产业集团和专业公司,同时,设立海南省农垦总公司负责管理各产业集团和专业公司。2009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规定,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对农垦的经营性资产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根据《决定》,海南农垦改革设有过渡期,但并未对具体的过渡时限做出规定。同时,《决定》明确,过渡期内农垦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由海南省农垦总局继续履行。至此,海南农垦正式进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转型期。
  (二)海南农垦企业集团现状
  目前,海南农垦总公司与海南农垦总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对垦区企事业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海南农垦企业集团以天然橡胶及热带作物生产为主,二三产业综合经营,拥有土地总面积78.59万公顷,总人口105万人,职工人数21.30万人;农垦企事业单位遍布海南全省18个市县,其中,国有农场49个、直属工商企业36家、直属医院3家。下属天然橡胶集团以及林产、地产、物流、畜牧、现代农工贸等八大产业集团,经营业务涵盖天然橡胶生产加工、林业、房地产、旅游、物流,商业贸易等等。其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上市股份公司要求进行改造,目前正处于上市筹备阶段。
  
  二、海南农垦企业集团财权分配体制设计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是以产权为基础的管理,主要表现在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权、重大筹资决策权、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方面。企业集团的财务权利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资源调配权、财务资源使用权和财务监控权等等。财务权利分配是财务权利在集团母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各层级之间的分配,是整个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一)企业集团财权分配体制设计的原则
  1.效益原则
  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一切管理行为的核心目标。财权分配体制的设计一方面应以整个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另一方面应该将财务管理运行成本与其创造的价值相比较,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尽量使体制科学、合理、有效。
  2.适应性原则
  财权分配体制需要在一定环境中运行,因此,科学、合理的财权分配体制应与企业的具体情况密切融合,充分考虑企业集团的行业特点、组织结构、企业规模、经营方式等。就海南农垦企业集团而言,财权分配体制的设计应特别注意其转型期所具备的基本特点。
  3.系统性原则
  海南农垦企业集团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各项管理活动均由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章进行约束,财权分配体制只是其中的一项,但是却对整个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统驭作用,因此,在设计财权分配体制时,应充分考虑其他各项制度的影响,应与其他各项制度密切融合、协调一致。
  4.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衡量一项制度是否有效,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其是否能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否有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因此,在设计企业集团财权分配体制时,应贯彻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责”即责任,是鞭策,是压力;“权”即权利,是行动保障;“利”即利益,是鼓励,是奖励。
  (二)企业集团财权分配体制设计应考虑的影响因素
   1.企业集团文化
  企业文化对企业集团各方面的经营活动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包括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一个开放型的以人为本的企业集团文化,其财权分配体制倾向于分权模式;相反,一个专制的、等级森严的企业集团,其财权分配体制设计必然倾向于集权的模式。
  2.企业集团规模
  根据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论,管理者受其时间和精力等的限制,在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就需要实行分层次的授权管理。当企业集团规模不大,经营范围较小,业务比较单一,子公司数量不多,集团内部关系较为简单时,财务权利就可以相对集权;相反,若企业集团规模较大,经营业务多样化,子公司数量较多,集团内部关系复杂,集团公司总部难以统一管理或统一管理的效率过低,一般就应采用相对分权的管理模式。
  3.企业集团发展阶段
  企业集团的形成与发展通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都有从成长到繁荣到衰退的生命过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集团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不同,因而其财权分配体制也应有所不同。就海南农垦企业集团而言,目前正处于转型期,在设计财权分配体制时应充分考虑这一时期企业所具有的基本特点。
  4.经营者因素
  企业集团是基于多层“委托——代理”关系而建立的企业联合体。每一层次的企业,既是下级子公司的出资者,也是受上级母公司委托的经营管理者。海南农垦总公司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代表出资者对下属企业行使相关权利,实际上与下属企业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必然要求下属企业能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因此,在设计财权分配体制时要充分考虑下属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如经营者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则可以赋予其较多、较大的财权,或适当分权;反之,则将更多的财权集中于母公司。

推荐访问:转型期 海南 农垦 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