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后勤管理引入企业合同管理的创新性思考


  摘要:军队后勤管理引入企业合同管理,是军队后勤积极贯彻军民融合思想的有益举措,对推进我军后勤管理科学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必须着力构建军队后勤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人才体系、法规体系和科技体系。
  关键词:军民融合 后勤管理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059-02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关于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时要求:“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同时还指出:“军队应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发展新要求,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根据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军后勤管理应当积极贯彻军民融合的思想,科学引入企业合同管理,着力构建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体系,创新军队后勤管理方式,推进我军后勤管理r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军队后勤管理引入企业合同管理。是军队后勤积极贯彻军民融合思想的有益举措,对推进我军后勤管理科学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可以提高军队后勤管理的效益性。现代合同,是主体在利益追求最大化的过程中,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活动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理性的主体在选择过程中总会倾向于能为其带来最大化利益的方式。当各个不同的理性主体的价值指向汇聚到一起时便产生了合同。“合同是为了最大化地实现利益主体的均衡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辩正运动达到的一种均衡,一种双方边际利益相等的动态均衡。”合同的精髓在于当事人意志的汇合,合同的价值在于通过平衡使各个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在我军现代后勤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军用物资采办、武器装备采购、营房工程建设等领域,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对后勤进行管理,能够促进军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能够使军队和社会从整体资源配置上达到最佳效果,进而提高军对后勤管理的整体效益。
  2.可以强化军队后勤管理的法规性。合同是将宏观抽象的法律具体化和具体现实的行为法律化的有效途径,是联结宏观和微观的一种最好的法律形式。法律中所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通过具体的合同形式便折射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栽体。军地之间通过订立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使双方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有了可靠的法律支撑和承诺保证。同时还为军地双方提供了明确系统的行为规则和救济手段。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军地之间交互的紊乱和障碍。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使军地之间的交互模式由随意化、感情化向法制化、刚性化的方向发展。
  3.可以增强军队后勤管理的经济性。军方通过考察交易标的物的价格走势和发展趋势。可以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易价格与地方签订供货合同,该合同一旦订立,交易成本就不会因为市场上标的物价格的波动而受到影响,这样便会降低军方的购进成本。同时,军方也可以根据对市场交易中目标物资的供应余缺波动的观察,调整订货周期,稳定后勤保障的物资筹措和供应计划。因此,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能够锁定军地交易的成本和周期,避免之前交易的盲目性和不计成本带来的损失,降低军队后勤建设的成本,从而增强后勤管理的经济性和部队的保障力、战斗力。
  4.可以推进军队后勤管理的规范性。传统的后勤管理手段比较单一,主要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和模式,难免因为行政主管领导个人水平和意志的不同而导致部队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制约我军现代后勤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而合同管理以战斗力需求为牵引,通过为合同双方主体提供可预期的行为模式和交互方式采强化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保证军事经济活动更好地开展。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通过规范军地交易的先期行为以及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的解决等关键环节,可以为军地交易提供统一的程序与模式,从而使建立在这种统一程序和模式基础之上的军队后勤管理向着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推进。
  5.可以加强军队后勤管理的市场性。传统后勤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主要靠计划管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基本上仅在军队系统内部进行,而这些活动的开展又是建立在指令性计划的基础之上的。与此相出,我军现代后勤引入合同管理后,能把军队与地方全方位地联系起来,使国防经济与国民经济在最大范围内和最大程度上融为一体。众所周知,现代国民经济采取的是市场运行的模式,而市场又是具有竞争性的,通过竞争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降低价格成本,提高质量效益。因此,创新军队后勤合同管理方式能够转变军队后勤经济运行的机制,通过招标投标、择优竞争等机制提高国防资源的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增强军队后勤管理的市场竞争性。
  
  二、着力构建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体系,创新军队后勤管理方式,推进我军后勤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设立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军队后勤各级合同管理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级后勤系统的合同进行宏观管理,随时与地方合同管理业务部门保持联系,确保在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中,我方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和效益优势,切实维护军队的军事利益和经济利益。具体地讲,在合同签订准备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一方面从市场上寻找符合军事需求的信息,挖掘适合与部队合作的项目与企业,并对选定的对象进行详细地调查了解和严格审查,包括合作者的经营地位、实力、信誉、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代表资格等等;另一方面将军队的需求以招标的方式将信息传递到市场。在合同签订实施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检查、监督军地双方协商谈判的情况。审查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正当合理、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准确、签约过程是否符合法定手续和程序等。在合同履行阶段,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军地双方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组织落实合同规定的任务,传递军地双方的要求,协调军地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2.培养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人才体系。鉴于目前国防和军队教育体系中没有设置培养合同管理人才专业的实际情况,我军可以率先申报开设军队后勤合同管理专业。培养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对象主要来自军队系统,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需要,兼收地方系统的人员进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养规模,列入军队后勤院校任职教育系列中。
  合同管理人才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一是过硬的政治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和勤奋献身、团结合作的职业精神。二是广博的业务知识。由于合同涉及面很广,所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合同管理人员应掌握工程技术、军事采购、财务管理、经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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