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环境下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在实践中一直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安的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始终不到位,构成防控体系骨干的网络没有建立起来,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动态环境的要求等。因此,笔者试以打造治安防控网络和改革警务运行机制为切入点,来构建一个新的治安防控体系。
  一、统筹规划布局,构建治安防控网络
  动态社会环境中,公安机关要通过对人、地、事物和时空的全方位管理,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的运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控网络。主要由社区治安、街面治安、卡口治安、单位治安以及其它治安等网络构成。这些网络既自成系统又相互支撑,构筑起点线面有机结合,具有严密、稳定和长效功能的整体防控体系。
  (一)立足社区,整体防面,编织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社区是派出所预防、控制违法犯罪的主阵地。社区防控要以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重点,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切实强化社区防范管理工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有效地动员和组织社区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及时发现整改不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实行向社区群众通报治安情况的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发布警情预报,实行警务公开,并将刑事案件发破案情况纳入警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加强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派出所基础工作,按照现住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实有人口管理各项工作,突出抓好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要认真做好重点人口、暂住人口、闲散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时发现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二)布建严密的治安巡逻网,建立街面巡逻防控网络。 巡警、交警部门是街面路面巡逻防控的主力军,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街面路面,切实增加街面路面有警密度和有警时间,以动制动,提高发现和抓获现行犯罪的能力。交通高峰时段重点维护交通秩序,平峰时段和夜间重点加强治安防控;采取车巡与步巡机动巡逻与定点守控、公开巡逻与便衣巡逻等相结合的多种巡逻方式。在交通繁华、治安复杂的重点路段和时段以步巡为主,其它路段和时段以车巡为主。要针对街面路面抢劫、抢夺犯罪日趋突出的动向,有重点地加强对“两抢”犯罪高发区域和路段的巡逻控制,全力遏制此类案件多发的势头。
  (三)科学合理地设置防控点,建立卡口治安防控网络。卡口防控是根据交通发展情况和犯罪规律特点,以城市出入口、交通要道和案件多发地段为重点,通盘考虑,合理布局,分类设置治安卡口或查报站,形成严密的堵控网络。要加大治安卡点和查报站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路障等设施,对重点卡点要配备比较先进的设备,有利于及时准确地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加强与卡点周围单位和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
  (四)严密阵地控制,建立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各企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单位内部保卫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开展企业、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活动,净化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二、治安防控体系中的警务运行机制的建设
  加强警务运行机制规范化,是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其中包括指挥快速反应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勤务运作机制、整体作战机制以及绩效考核机制等。
  (一)强化实战功能,进一步完善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应该强化110的龙头作用,构建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各警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要积极推进城市应急中心建设,逐步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并网运行。关键是把110指挥中心建设成为接处警、突发事件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组织协调为一体的“合成式”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其信息汇总、实战指挥、参谋决策的作用,统领协调治安打防控体系的有效运作。
  (二)建立预警性的情报网络,强化预警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公安工作对情报信息的依赖和需求越来越强。只有信息灵,情况明,反应快,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各警种、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都要在工作职能所涉及的范围内,分系统、按行业分布建信息员,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广泛搜集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判断和运用,增强观察问题的敏感性。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要普遍建立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研究治安动态和犯罪规律,充分利用情报信息为实战服务,提高治安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坚持正确导向,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目前,从公安部到地方,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科学、严密的考核机制。考评方法对基础工作往往缺乏量的标准,可操作性差。要根据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年度治安防控工作综合比如以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抓获现行、提供破案线索数和群众安全感为主要指标,按照“结果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以结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客观评估各警种、各部门及各位民警的治安防控工作实绩,并以此作为单位评价、人员提升、立功授奖的依据和标准,营造出实事求是、公平竞争、凭绩效实际定优劣的工作环境。
  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该体系的建设对预防和控制社会治安的重要性,积极获取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将这项工程进行到底,并最终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谈锋.安全预警:关注中国面临的紧要问题[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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