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和健全消防监督管理的新机制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国家高速发展,社会秩序更加稳定,财富更加集中,但人口密度也更大。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将加大,风险耦合程度更强。但实际工作中,消防部门管理理念与时代发展进程存在极为严重的非对称性,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机制落伍,管理效能低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理能力缺失等存在诸多弊端。为把问题看得再透一点,把原因挖得再深一点,充分释放发挥消防监管应有效能,笔者认为确有必要对有关现象、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本文结合笔者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并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行了部分思考。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问题;阐述;思考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9.01.201
  0 引言
   近年,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建设日益繁荣兴盛,社会财富更加集中,人口密度更加密集,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增量、存量呈现抬头,且各类隐患、风险耦合程度更甚,极易导致恶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酿成巨大损失,社会影响难以估量,极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消防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但现阶段消防工作中,往往“事倍功半”,管理能效低下。
  1 管理层次肤浅,管理理念落后于时代进程
   基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长期疲于奔命,大事小事本已耗尽心力,但在“属地管理”的桎梏下,层层传导到基层的责任往往“兜不住”:或因基层警力与繁杂事务严重非对称,疲于应付;或因不具执法权而师出无名;或因专业力量欠缺而有心无力。“上面千条线,下面几根针”,“一半时间开会,一半时间工作”,“办法总比困难多”是基层消防部门纠结、自我拉扯的工作常态,问题持续且长期存在,特别是火灾事故灾后总结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刑责处理对基层触动极大,“不是好干部、就是阶下囚”,“惯性”总结、“反复”总结,简单追求:查明起火原因、“一人生病、全国打针吃药”无差别化掀起消防专项治理运动,追究某人责任的路数,一成不变,问题还在,只是期待问题解决有始无终。
   诚然,发生影响力较大的火灾,必然有人受到责任追究,这是惯例,但很多时候,消防部门管理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同时陷入尴尬为难的境地,有种心病叫作“我宁可在灭火战斗中失去生命,也不想被大火烧成玩忽职守锒铛入狱的囚徒”。火灾追责,为解决问题,还是为平民愤?如果长期以来问题反复持续,如何改进火灾追责的理念、模式和导向?虽痛不在身,但内心无法漠视同胞兄弟的遭遇。
   不说假话,既是做人的底线,也是讲政治、忠诚可靠,敢于担当的真实体现,防火工作已成为“高危职业”,风险不亚于灭火救援,陷入“有关部门抓刀柄,消防部门握刀刃”的工作境地,消防管理责任没有边界,无限责任,尽职免责位于云端,永远无法落地见效,总让人难以淡定。新形势必新要求,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唯有创新发展才能主动拥抱时代,与时俱进。《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条文明确表述消防工作是政府的事,是各职能部门的事,是微观经济载体社会单位的事,是全民的事,而不仅仅是消防独家的事。
   媒体舆论引导不够,消防自身工作导向也值得商榷。管理应当是双向的,更应该是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单纯站在管理或被管理的单方立场片面的衡量管理能效不可取。
   长期以来的“一人生病、全国打针吃药”,“一把戒尺责打全国”的消防专项治理运动已将消防监督抽查职责简化并沦为名副其实的火灾隐患查找,战评仅限消防部门内部的“六项指标”,主管与监管本末倒置,主次不分。
   消防部门以有限的人力资源,智力资源,“以一当十”,主动承接整个社会面消防安全重任,通过火患排查包打天下, “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地毯式排查,入户进村,一竿子插到底,不余遗力”充当单位保姆,无限量供应火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免费午餐”,最终效果只能是社会单位丧失消防安全自理能力,退化为管理配色,甘当“甩手掌柜”,“无事一身轻”,犯懒病;而一旦事发, 反复总结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面向单位追责,甚至重金悬赏通缉火灾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
   “以不变应万变”、“刻舟求剑”、躺在过去的战果上“赖床”,其诟病显而易见。消防管理中责、权、利严重不对称,不仅是简单的消防管理失范,更是社会单位自身的职责失守,最终落得管理、被管理“两头空”,严重制约消防管理整体效能。
  2 新时期消防监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1)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部门深度介入,“保姆式”服务,一方面使社会单位丧失安全自理能力,另一方面使社会消防服务中介机构无法施展拳脚。如果在理念上正本清源,法规上科学架构,明确消防部门履职责任边界,依法将“无限消防”并入“有限消防”法制轨道,中介服务才能紧跟社会需求,蓬勃发展填补单位自身空白。与此同时,消防部门管理层级健全社会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挥舞“指挥棒”,掌握好节奏和力度,杜绝“翻烧饼”。
   (2)破除禁锢,拥抱时代,简政放权。目前消防监管可谓“一条龙”服务,从万丈高楼平地起的建设工程监管,到投入使用营业前的场所监管,到使用中监督检查,再到灾后事故调查处理,从企业“婴儿期”包保到“成熟期”,再从企业“成熟期”看管到“劫后余生”,“从生到死”消防监管贯彻单个企业生命全周期。又比如消防“事难办”,消防审、验许可(备案)报件中,前置法定报件材料中大多数与消防无关,消防部门被动沦为“卡脖子”部门,工作人员则无形中在为他人做挡箭牌,为其它职能监管部门守门,并承担巨大的法律责任。管了不该管的事,就可能承担本不该承担的火灾事故责任。这种运作模式,一定程度存在“揽权不放权”之嫌。当前消防体制性改革在即,分解权力目的是此消彼长提升为民服务实力。而下放权力则是加强社会单位责任心的有效推手。
  3 结语
   转变消防工作理念,健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对社会对个人都具有非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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