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源流研讨会会议综述


  华东政法学院离退休高级专家协会于2005年11月3日召开了刑事源流研讨会。会议由徐建教授主持,与会刑法学、犯罪学专家围绕“刑事源流”这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夏吉先教授首先做了发言,指出其新著《刑事源流论》并非刑事源流史学著作,而是在刑事学科领域内的一种学科理念主张,整体刑法学、刑事一体化、刑事源流论所用的词语虽然不同,但其基本思想是相同的。他从社会的变迁中感悟到犯罪问题动态研究的重要性;从刑法学上的“因果论”研究感悟犯罪学上的“源流论”研究的重要性;从刑法学与犯罪学谁先谁后之争,感悟到刑事一体化理念的重要性。夏教授指出,从整个刑事学科的领地来看,犯罪学的学科领地在源头上,其他学科领地在流程中和流尾上,这样就把整个犯罪问题的研究,分为对源头的研究和对流程、流尾的研究了。源与流概念的运用,就从载体上表达了刑事学科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亲缘性属性。由于这种属性的存在,就决定了既要注重各学科的分学科研究,也应重视各学科的整合性研究,以达到各学科能得以相互推进,共同得益。在刑事学科中,犯罪学是群学之首的学科,即它的位置有开“源”之学的地位,它承担的任务是研究未然犯罪的形成问题,而刑法学研究的是已然犯罪的处置问题,两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需要相互重复。作为以消除社会的某种冲突、防治犯罪产生为己任的犯罪学,应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自己相应的功能作用。
  原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刘灿璞教授指出:虽然现在已经否定了“犯罪学就是犯罪原因学”这句话的正确性,但犯罪原因的的确确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原因找错就一定治理不好。至于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关系,刘教授认为,犯罪确实先于刑法,但刑法学先于犯罪学,例如中国古代刑法学就很发达,但没有犯罪学。不论谁先谁后,一门学科的真正意义在于能不能给国家做贡献,有了贡献,就自然能提高。华东政法学院游伟教授从自己实践经历谈了对夏教授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肯定。郑列教授认为中国在经济改革的同时也应该注重政治改革,要兼治标本,我国应该在全社会角度关注犯罪问题。朱华荣教授认为,源流论的关键是怎么看“源”,怎么找出“源”。犯罪其实是法律规定出来的。他认为,犯罪研究应该从实际出发。犯罪的根源在于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是社会现象,十分复杂。法律规定犯罪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如通奸罪,开始适用于女的,后来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提出,同时适用于男女,在后来因为对刑考虑规定女的刑罚轻于男的,到现在由于社会观念的变化而取消了通奸罪。犯罪只不过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阶级利益规定出来的,所以没人能保证犯罪什么时候会真正消灭。张善恭教授指出,犯罪学和刑法学两者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关系,是一般科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互动的,所以两者没有源流关系。苏惠渔教授结合对死刑存废观念的转变,指出对一个新课题的提出,应当慎重对待。其他与会专家也谈了自己对刑事源流的看法。
  [责任编辑:双 塘]

推荐访问:源流 研讨会 综述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