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警察学院发展战略的几点思考


  摘要:新建警察学院批准后,意味着学校办学层次由专科升格为本科,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意味着学校将要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和新任务。为此,江西警察学院提出在办学意识要从专科经验转向本科意识,在办学定位上要建设一所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办学思路上努力实现高等学历教育与警察培训教育相结合,在办学理念上进一步深化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和依法治校,最终使学校能够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持、理论支持与智力支持,以公安教育的实效推进公安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公安教育;警察学院;新建;发展战略
  作者简介:余升淮(1956-),男,江西安义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0)16-0080-04
  
  2010年1月,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专家评议,公安海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6所原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占此次22所新建本科院校的1/4强,这是中国公安教育史新建警察学院最多的一次,也是我国警察教育事业的一次大发展。
  新建警察学院批准后,意味着办学层次由专科升格为本科,上了新台阶,也意味着学院将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和新任务。如何确立好新建警察学院的发展战略,已是学院领导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一、办学意识:要从专科经验转向本科意识
  
  新建警察学院的专科办学历史都比较长,有不少是在1984年就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公安专科学校,积累了丰富的专科教育经验,这是学校的一笔宝贵财富。但不可否认,由于从事了20多年的专科教育,养成了专科教育的习惯,形成了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而这些却又恰恰是办好本科层次警察学院的障碍和包袱。从某种程度上说,打破旧框架,树立适应本科办学要求的思想和意识是新建警察学院的首要任务。
  在此,我们必须了解本专科教育的区别,认识到警察学院不是公安专科学校在学习年限上的“升级版”,更不是专科教育的“膨化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区别。该条明确规定了本专科教育的标准: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不难看出,本专科人才的培养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育:在知识上,专科对基础理论知识的要求是“够用”,不太追求系统性和完整性,而本科则要求学生要掌握更加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在能力上,专科层次更注重动手能力,而本科则更注重学习能力和发展的后劲,要求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素质方面,本科比专科更强调科学文化素养,本科教育需开设较多的通识课程。[1]
  所以,警察学院成立后,其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要求、教学体系结构、教学基本建设等方面都与专科有着巨大区别,是办学层次、水平的整体提升。因此,转变办学思想,树立本科意识是新建警察学院迫在眉睫的工作。
  江西警察学院在申本获批后,就立即开展了本科意识教育,比如邀请知名学者作专题报告,编印有关的学习手册,校长在新学年伊始就给广大教师作本科教育理念的讲座等,这些举措都力促老师迅速树立本科意识。
  
  二、办学定位: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定位问题作为学校办学的顶层设计,是学校教育的决策者、办学者和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首要问题。大学的定位准确与否,直接关系高校办学的成与败、得与失、进与退。每所高等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都离不开先进、准确、合理的学校定位,能否为自己学校的发展找准定位,已成为衡量一所学校高层决策者水平高低的主要判别依据。[2]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对大学定位的表述,大学定位即一所大学办学方向、角色定位、特色所在的办学理想和价值追求。作为一所新建警察学院,必须根据学校的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思考其所在省市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的需要,找准在公安队伍人才培养中的位置,从而确定学校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目标、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培养目标等。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对江西警察学院的定位是:以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学科专业结构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为辅诸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合格的教学型公安本科院校。
  (一)发展目标定位:建成在全国公安院校中有优势,国内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先进的公安本科院校
  这个发展目标的提出,是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江西是全国经济较落后的中部省份,使得我校在人才、资金、信息等各个方面与发达省份相比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部属公安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根据这个基本省情,我们没有好高骛远地提出建设“全国一流”等口号,而是提出在省级公安院校中要有优势,这既避免了不切实际的发展,又使自己有一个明确的参照发展目标,保持学校的发展动力。
  第二,确定学校的重点发展领域为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作为新建警察学院,我们认为必须不贪大、不求全,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学校的优势力量集中到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这两个中国未来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领域上来。
  第三,我们是区域性的公安本科院校。这就决定了我校将立足江西,面向公安政法系统,面向本省及沿海发达地区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应用型为主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办学类型定位:以教学为主的教学型本科学院
  我们认为,新建警察学院的主要职能是人才培养,所以其应该是教学型的大学,而非教学研究型大学,更非研究型大学。这就要求学院必须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主,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实用、强能力、求创新”的要求,以知识传授、学生发展为价值取向,积聚教研科研力量,积极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并通过教研与科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
  前期兼顾专科教育,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至2014年,学院普通本科在校生4000人左右,普通专科在校生2000人左右,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为6000人。此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度开展研究生教育,逐步提高学院的办学层次。作为江西省公安民警培训基地,积极挖掘办学潜力,适度开办成人教育。
  (四)培养目标定位: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高校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本科大学相比,存在着办学条件差,服务能力弱,目前还难以承担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因此,在现阶段新建本科院校的主要职能是人才培养。2002年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新升本科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如果将人才划分成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话,新建本科院校应该主要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3]
  因此,我们将江西警察学院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即: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德优良,专业基础扎实,警务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的公安工作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社会公共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法律服务机构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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