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律传播的主要路径问题探析


  摘要:有人之处就会有习惯、有文化。有文化之处就会有文化的传播。法律作为国家统治阶级的上层建筑,作为人类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更作为一个国家得以稳定的重要保障,更需要传播。传播作为人类社会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活动,无论是从空间的角度,还是从时间的层面来言,都在发挥着积极和消极的双层作用。论传播则必论传播路径,战车轮渡的驾驭与航行尚且有辙痕水纹,法律传播的路径更不会是无踪无影。较言之,法律传播的路径更为多元化,更为复杂化。对当代中国法律传播的主要路径进行深度分析和研究,相信无论是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法制建设、依法治国、人民法律意识和价值观的培养等方面都有有大的裨益。
  关键词:法律 传播 路径
  作者简介:申腾飞,法学硕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01-02
  一、前言
  法律作为一个国家得以长治久安,人民大众生活秩序得以井然有序的充分必要条件,就需要扩展开来,传播出去,传播到国家所管理的每个阶层及每个领域。在空间上;使得广大公民拥有共同生活的法域,在时间上;使得人民大众拥有共同的法律意识共识。中国广大群众传统的思想意识中有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共同意识。而在西方欧美国家的人民大众中,他们的思想共识却是“举头三尺有法律”。俩着差异显而易见。在这差异中,文化差异虽然是构成东西方法律思想共识不同的重要因素。东西方法律发展历史长短亦是重要影响因素,以及法系的不同、民族特性的差别等等都是影响法律意识和共识形成的重要因素。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法律传播的路径选择和模式定位对于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观,法律共识起到不言而喻的重要的制约性作用。各个国家的民族、法律、文化等各方面或许有明显差异,但是人类社会亦有着普遍的共性,就“杀人偿命”这一点来讲,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亦或是朝鲜、日本等等国家。这是人类共有的行为规则的意识共识。人皆知杀人为重罪,如若犯该罪,将会受到剥夺生命或者其他形式的严峻惩罚。对于抢劫、盗窃来讲,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欧美法系国家,无论是白色皮肤的人,还是黄色皮肤的人。没有人会将这种抢劫、盗窃的行为视为一种美德,更不会有哪个国家或民族鼓励、赞扬这种行为。这也是人类的共同的思想共识。可以说,在当代中国,优化法律传播路径,选择阶段性适时的传播方式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法律传播有效的传播,是极具时代意义的。同时,对于当代中国人民大众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观念的形成以及法律价值观念的塑造,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法律体制,法律规范,法律政策、法律文化等相关的法律信息产生之后,并不能迅速有效的为广大的公民群众所接受和认识了解。要使得法律文化得以广泛的传播到人民当中去,就需要相适应的传播路径,来进行法律相关信息的传播。在中国学界,法律传播根据其与传播受体接触程度来划分,较为公认的几种传播路径为自我传播型、人际传播型、组织传播型、大众传播型以及技术传播型。从自我传播型到技术传播型的法律传播路径,当代中国的法律传播基本上形成了立体式传播体系。
  二、自我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
  自我传播型的传播路径作为一切传播类活动的大前提和基本基础,是一种“地基”式模板。法律传播受体自我进行传播时的积极程度、能力和习惯是法律传播受体主观能动性的具体体现。自我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不容忽视,亦不能取代。自我传播是其他诸类法律传播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法律传播主体无论是进行人际传播、还是在进行组织传播亦或是大众传播等,都必须首当其冲的进行自我传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和法律素养的积累,以便在法律传播中能够得心应手。
  自我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主要表现在,自我进行相关知识储备的积累,以及积极主动的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消化和理解。比较典型的方式就是自我积极的阅读一些法律报刊、专刊,阅读一些专业法律专著书目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也会查阅法律资料和档案材料,关注司法解释或法律热点问题。同样也会收听法律新闻、专题法制节目以及欣赏有关的法制影视艺术作品,登陆法律网站,搜索相关法律信息和规范等。
  三、人际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
  人际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是有效的利用人际交往以达到法律传播的效果。一般说来,发生在三两个人之间的法律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必须的社会交往活动,也是古已有之的传播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路径也许能够在法律传播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但是人际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也是不可或缺的,应该积极发挥该种方式的特点,推陈出新,更好的为法律传播服务。
  无论是出于正式场合的传播还是私下情感交流的潜在传播,人际传播路径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参加法律讲座,聆听法律宣传,亦或是朋友之间对于时事法律热点问题的探讨,都有意无意、有形无形的推动着法律信息和知识的散播。私下聊天、参加座谈、电话咨询与传递、电子邮件、打电话或是短信、以及其他种种形式的传播都是发生在人际传播型路径中的。
  四、组织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
  组织传播型传播路径大多为国家管理所采用。官方作为法律体系的精心保养方,无论在传播的模式或是规划方面都会采取最为稳妥和合理的方式。通过一定的策划和权威性将广大群众集合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来进行目的明确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传播。通常的采用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发布法律文件、进行有组织性的法律宣传等方式来实现。
  在该种传播路径中,法律传播者所传播的相关内容较言之比较紧凑,而且法律传播的受体也相对来说比较集中或者是高度集中。同时,该种传播还集中的反映了国家意志、法律意图、法律机关追求的目的愿望等。其目的明显,就是在于动员大众,引导大众以自己身体力行的行动,影响现有的法律活动,改造现有的法律环境。
  五、大众传播型法律传播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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