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考核改革方案探析


  【摘要】《經济法》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课程考核改革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课程考核方式在教学环节当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从经济法的特点,结合现在高职学生的需求,对经济法课程在考核方案做了改革,改变以往以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学生“一锤定音”的形式,而是从多样的考核形式上变化,使考核方式能更吸引学生主动学习。
  【关键词】经济法 考核方式 改革
  《经济法》是经济与法律两方面知识相交叉的学科,是理论与应用相结合,但更偏向于应用的学科;同时也是高职高专经济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必选课,是对当代大学生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教育,是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良好法律意识的一门极其重要的工具性理论课程。
  1课程教学内容
  1.1理论知识
  本课程阐述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介绍了经济法的概念以及经济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介绍了相关经济法律规范以及有关程序法的一些常识性知识等。其任务是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法学基础、学习与将来工作有关的具体法律规范。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遵纪守法、依法行为。
  根据高职学生特点,对课程内容进行了改革,突出学生将来到企业经营管理所“必需”,打破了学科体系,将《经济法》整合为七个单元,即经济法绪论、公司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重点讲授与企业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1.2实训项目
  为突出学生能力培养,设置5个实践教学实训项目。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破产应用、合同应用。每个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实训目的、实训内容、能力训练、学习情景。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采取签订合同、录像观摩、案例分析、法律咨询、观摩开庭、模拟法庭等六种不同的实践教学形式。
  2课程总体培养目标
  2.1知识目标。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促进学生能够,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2.2能力目标。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社会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通过课堂教学基本具备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培养学生能积极、创新地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
  2.3素质目标。知识融合能力以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文化素质;知识融入专业知识结构以培养良好的工作素质、团队素质和创新素质;通过上述素质的实现以培养学生优秀的爱国素质、奉献素质和生存素质。
  2.4职业能力目标。基础知识+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结构知识+具有时代前瞻性的知识博学=正确的知识结构;正确的知识结构+思维的磨练+创新应用=能力;能力+文化+品德修养=素质。
  3考核方式
  3.1知识考核
  3.1.1成绩配比:知识考核项成绩占总成绩配比为50%。
  3.1.2考核内容:(1)经济法概述、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构成,产生、变更、消灭;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经济纠纷解决途径。(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内资企业设立程序,事务管理;合伙企业设立程序,种类,事务管理,入伙、退伙公司的种类,设立程序,组织结构。(3)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发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种类,设立程序,组织结构;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破产债权。(4)合同法的特征,订立,效力和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及合同终止与违约担保的主要方式。(5)担保法、保证、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及定金的相关法律制度。
  3.1.3考核方式。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期末笔试。本课程期末笔试在课程结束后进行,题型主要有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3.2能力考核
  3.2.1成绩配比:能力考核项成绩占总成绩配比为20%。
  3.2.2考核内容: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外商企业、公司企业、破产应用、合同应用、担保应用。每个实训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实训目的、实训内容、能力训练、学习情景。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采取签订合同、录像观摩、案例分析、法律咨询、观摩开庭、模拟法庭等六种不同的实践教学形式。
  3.2.3考核方式:(1)专业技能考核分别从提交的公司设立程序报告,合同拟订范本和制作规范的票据3项内容给10分。(2)应用能力考核根据四项能力考核点,在签定合同,案例分析报告,法律咨询,模拟开庭4项中给10分。
  3.3过程考核
  3.3.1.成绩配比:过程考核项成绩占总成绩配比为30%。
  3.3.2.考核内容:(1)考勤。考勤应严格认真地进行记录,并具备原始记录的留存文件。(2)平时表现。思想态度与纪律意识:参与学习的活跃度,学习态度的积极性,学习的认真与勤奋程度,遵守学习纪律意识等。职业素质表现:敬业精神、团队意识、领导与组织能力、专业天赋与特长、劳动意识等各方面的表现。(3)平时学习成效评测。平时作业、平时测评等各种学习过程中的评测成绩及学习效果评价。
  3.3.3考核方式:(1)考勤(10分)。每次课进行点名并记录,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学期全勤奖励在总过程考核成绩中奖励5分。(2)平时表现(10分)。根据学生在课堂互动,敬业精神、团队意识、领导与组织能力、专业天赋与特长、劳动意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奖励加分或处罚扣分,分值灵活掌握,课堂主动回答问题一次奖励2分。(3)平时学习成效评测(10分)。本学期本课程计划作业次数5次,根据每次作业完成质量,经批改分为A、B、C、D四个等次,A、B等每次加2分,C、D得1分,记录在平时成绩登记表。
  4结论
  通过对经济法课程考核的改革,使学生不再一味的背书写卷子,而是结合知识点,结合实训项目,多样化的对学生进行全方面的考核,考核形式要多样化知识点和实训项目的结合下,引导学生形成兴趣、主动思考,从而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掌握和语言的表达能力。使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交流,多方面的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陈新玲.经济法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吴敏.案例教学法在财经类高职教育中的应用[J].2001.
  [3]华本良.经济法概论.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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