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分析美国联邦政府在教育改革中的角色


  摘要 纵观美国教育发展史,联邦政府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联邦政府通过增地、拔款、立法等手段,持续不断地对美国教育的发展施加影响,并深入到教育的方方面面。二战后至今,联邦政府从宏观上介入教育改革的趋势明显增强。在美国,联邦政府主导教育发展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深刻地体现出宪法和民主政治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分析联邦政府在推动美国教育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 联邦政府 教育改革 角色
  美国学者戴维斯(D.L.Davis,Jr)宣称,“历史会提供给我们所需要的帮助”。的确,历史不仅仅帮助我们了解过去,更能使我们在历史经验基础上认识现在,开辟未来发展道路。美国政府参与教育改革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体现出必然性。那么,在教育改革中联邦政府到底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历史给出了答案。
  建国初期至二战前:联邦政府逐步介入教育改革
  建国之初联邦政府就开始了干预教育的历史。宪法第八章第一条“国会有权力征税,……有权力为美国公共福利(general welfare)提供资金……”该章内容中还提到国会有权“促进科学和其他人文学科的发展”。对加强联邦政府地位做出巨大贡献的麦迪逊反复提到教育属公共福利的范畴。他认为,国会可以任何名义在公共福利方面动用联邦资金。另外,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虽没有提出联邦政府干预教育的权力,但也没有把联邦政府拒之门外。而且,不论是第八章第一条,还是修正案第十条,都没有禁止联邦政府可以通过有关教育的法律。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不同权力机关决定了联邦政府与教育必然的联系。事实上,宪法修正案第十条,任何机构“没有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明确规定不允许各州限制联邦的权力实施,这就为今后大量教育立法的出台提供了依据,为联邦政府干预教育提供了宪法保障,注定了政府与教育改革割舍不断的联系。
  美国建国者们的共识是:愚昧是民主政治的大敌,教育是国家生存的命脉;政府应以教育为立国之本,大力提倡公民教育。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认为:“在一个文明的国度里,如果一个民族期望成为无知的而又是自由的,这种期望不论过去和将来都永远不能实现。”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指出:“一个民众的政府而民众没有知识或者没有学得知识的手段,那它只是喜剧的序幕,或者是悲剧的序幕,或者可能二者兼有。”建国后,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标榜天赋民权、自由、平等。华盛顿、杰佛逊等资产阶级进步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积极呼吁教育是立国的根基,倡说实行民主政治必须对公民进行良好教育,一致要求政府负起教育人民的职责。
  由于国家的奠基者们意识到美国的民主建设离不开教育的发展,教育关乎着国家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强盛,他们都非常重视教育的发展,并做出了巨大贡献。富兰克林重视教育,他认为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在教育改革方面,他首先提出要创立中学,满足更多人接受实际教育的需求,从而巩固这个新兴民族的地位。这为新型中等学校的建立埋下了伏笔,为中等教育改革奠定了基础。其次,富兰克林首次提出政府有责任建立学校,并给予资助。这一提议在美国教育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明确了政府的义务,而且它也成为联邦政府干预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后,公款兴学运动蓬勃展开。据统计,到1860年,多数的州都建立起免费的公立小学,更多的人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被誉为“宪法之父”的麦迪逊一直坚信强大的联邦政府应该积极参与到推动教育进步之中。他坚决支持国会可以在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福利事业方面花费联邦资金。18世纪,国会采取的一项重大行动之一就是在普林斯顿和达特茅斯为印第安儿童教育提供联邦资助。
  杰弗逊坚持平等公正的教育信念,曾试图给各个阶层的人提供平等的接受初等教育的机会,他提出建立公共教育体系,以使所有公民接受教育。他坚信,公共教育体系是一个自由社会存在的必备条件,只有接受过教育的人才能维护由他们这一代人创立的合法政府。此后,公共教育的观念在美国扎根,教育平等的观念立刻获得广泛关注。到19世纪末,许多公共学校不仅建立起来,而且开始服务于经济、社会和教育。巴茨认为,在共和国时期,国家的理想就是要给所有人提供一些教育,给一些人提供更多的教育;相反,在民主时期,是要给所有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教育。到二战前,由于政府领导者们和改革家们的努力,普及初等教育基本成为事实。到20世纪中期,初中等教育的入学率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到1960年,入学率已经从1930年的50%上升到约90%。到1997年10月,因义务教育的要求,美国5-16岁的儿童入学率接近100%。这或许正是杰佛逊所期盼的教育改革的前景。从美国政府领导人的教育理念看来,为巩固政权,实现民主自由的理想,他们从早期就重视、支持教育改革,这为以后的政府树立了榜样。
  历史具有其延续性。跟着先驱的步伐,林肯1862年签署《莫里尔法案》,这个法案规定:各州如有一个国会议员,联邦政府就得拨给该州3万英亩公有土地,用于建立大学与学院。该法案旨在通过在各州设立高等教育学校在农业、商业以及其他职业方面给人们提供实用的知识教育,从而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从教育中受益。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法案体现了政府改革教育发展社会的意愿。随着19世纪南北战争的结束,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告终,美国工业革命速度加快,经济飞速发展,工农业迅速走向现代化,社会急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的熟练工人,以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于是职业教育成为联邦政府改革教育的主要目标,其参与教育的方式也出现了多样性。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史密斯一休斯法案》。法案的主要内容有:由联邦政府拨款补助各州大力发展大学程度以下的职业教育;联邦政府与各州合作,提供工业、农业、商业和家政等方面科目的师资训练;在公立学校设立职业科,把传统的专为升学服务的中学改为兼具升学和就业的综合中学。《史密斯一休斯法案》的颁布,对美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此,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不再是一种行业的自发行为,而是一种政府行为。纵观历史,20世纪20年代前后,联邦政府不仅从立法角度加大了对教育改革的监控力度,而且以每年增加10%的比例投入大大增加了对教育的经费开销。
  二战后:联邦政府对教育改革的影响不断加强
  二战后,美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政府的参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巨大刺激,美国经济经历了一个空前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思想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苏联卫星上天给美国朝野上下带来的危机感,以美国总统为首的一批政治家、改革家、教育家都深深意识到教育与国家利益和经济繁荣的密切关系,正如霍勒斯·曼所坚信教育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关键。国会和艾森豪威尔政府想了很多办法促进教育改革,联邦政府对对教育的干预日益加强。1958年美国总统亲自批准颁布了《国防教育法》,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拨出10亿多美元专款改善教育状况,开创了由联邦政府直接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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