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真能保险吗?


  朱钅容基总理在美国访问时表示,欢迎美国的保险公司到中国开展业务。此话犹如一石击起千层浪,在中国的保险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专家预测,外国保险资本向中国市场的涌入必将引发一场中国保险业的革命。
  中国保险业起步时间不长,但发展迅猛,在短短的时间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由于经验欠缺,有的操作方式不够规范。一方面,时常有保险公司被骗保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投保人在自己的索赔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对保险公司满腹怨气、意见甚多。
  
  车险怪圈老实吃亏
  
  黄先生年初在广州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买了9000多元的保险,他以为从此可以安心上路。然而,直到事故发生以后,他才知道理赔并非如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4月13日晚,黄先生驾车经过广州员村路段时,被一辆横冲过来的摩托车撞坏了车头。交警赶到现场后确认责任应由肇事的摩托车负。在记录了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后,交警要求他们第二天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
  第二天,黄先生来到交警支队,却没有等到肇事者,自那以后,肇事者就踪影全无,万般无奈,黄先生想到了他投保的保险公司。
  在保险公司,黄先生却被告知,他这种情形不属于理赔范围,应该由肇事者赔偿他的损失。尽管多次协商,但他至今仍未得到赔偿。黄先生气愤地说:“当初要我们买保险之时,他们巧舌如簧,告诉我出了事故就有赔偿,现在却又换了另一副嘴脸。”他认为,保单上并没有说明这种情况不予赔偿,就应该理赔。他举例说,自己买了“无过错责任险”,这就意味着,即使车是在车主不在场情况下遭到损坏,保险公司都应赔偿。他认为自己的情况和保单上没有说明的不予赔偿的这种情况是一样的,都是无法找到肇事者赔偿,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早知如此,当初说个谎,说车是在停车场被人撞坏就好了。”黄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保险公司却辩称,黄先生的这种情况属于条款中“不负赔偿责任”的范畴,实在爱莫能助。记者从这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中看到,在“不负赔偿责任”一栏的规定中,并没有完全适合于这种情况的条款,只有最后一条“其它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许可以靠上边,但这一条概念过于模糊不清,也没有补充说明什么才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对此,保险公司当然有绝对的解释权。
  中山大学经济系专门研究保险的申曙光教授指出,根据我国《机动车保险条例》规定,受保人应先对肇事者提出诉讼,在诉讼后仍得不到赔偿,就由保险公司理赔。因此,针对黄先生的情况,保险公司是有法律根据的。但他又指出,根据保险业的行规来说,保险公司应该先赔偿黄先生的损失,再协助黄先生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相比之下,深圳的樊宇就幸运得多,她直言不讳地说,这得多谢她的保险经纪人。樊小姐的情况和黄先生类似,去年10月,她的宝马车被一辆小货车撞烂车尾,小货车迅即溜掉。樊的保险经纪人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樊将责任自己承担下来,樊谎称自己倒车时撞坏了车尾,结果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樊小姐认为自己的这种做法虽然不够正大光明,但无可厚非,而她的保险经纪人也认同这一观点,她说,有很多同事都曾用这种方法帮助过投保人,一方面可以为投保人减轻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留住客户。
  
  医疗保险理赔限制多
  
  医疗保险是目前我国购买较多的一种险种,其中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江门市的林先生是机关工作人员,两年前他为自己买了份医疗保险。今年初,由于支气管炎,治疗费用去2000多元。但保险公司以他填写保单不实为由,拒绝全部付款。保险公司认为,林先生在填写保单时注明“不吸烟”,而他的支气管炎主要由于吸烟导致,他填写保单未按事实,应该自己负部分责任。对此,林先生大呼冤枉,他告诉记者,在购买保险时,他确实没有吸烟的习惯,吸烟是去年赶文件经常熬夜时学会的。他说:“如果保险公司的意思是在保单上注明了不吸烟就要保证一辈子不吸烟的话,他们应该事先注明”
  林先生说,保险公司现在的绝招就是“拖”,每次去问,就敷衍一下,自己工作忙,不可能天天为了这点钱去追,于是拖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秦晋在广州骨科医院交了1000多元的住院费和药费后,表示今后再也不相信保险公司了。秦晋是去年被确诊为骨质增生的,经人介绍,他选择去水平较高的骨科医院医治。由于当初买保险时他填写的治疗医院没有骨科医院,他便与保险公司方面商量,希望保险公司考虑具体情况,同意转换医院。但保险公司认为,他填保时选择的医院完全有能力治疗这种病,没有必要另行转院,要求他必须在指定医院治疗。
  秦晋出于自己身体的考虑,还是选择了骨科医院。他认为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站在受保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去考虑,完全是一种不近人情的行为。
  
  财产保险货不对版
  
  家住深圳的叶女士家今年被洗劫一空。令她欣慰的是,盗贼没有偷去她买的财产保险单。然而,当她找到保险公司后,处理结果却令她非常失望。
  叶女士说,她被盗窃的衣物、电器加上现金总值近3万元,而保险公司取证核查后,只同意赔偿1万多。她告诉记者,当时新买的一部诺基亚8810手机就值8000多元,还有2月初的发票作证。而其它物品,就算进行折旧,也不至于这么离谱。
  保险公司则认为由于公安机关还未破案,而叶女士也无法提供损失总值的确凿证据,保险公司不可能全额赔偿,这次赔1万多元还是考虑到快过春节,想让叶女士过一个安心的春节,已做到仁至义尽了。
  无论保险公司怎样“表白”自己,叶女士始终认为保险公司货不对版,她表示将继续向保险公司追讨,甚至不惜对簿公堂。
  
  洋保险做法可供借鉴
  
  涉及保险的纠纷林林总总,很多人都望而却步,更有人笑称保险在中国是一个“只赚不赔的行当”。
  一家在广州设立办事处的英国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上文提到的黄先生的事例,在英国绝对是马上向受保人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再与执法部门去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他说:“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是信誉和形象,这是保险公司发展的根本。”
  陈松明是广州开发区一间外资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为他在某美国保险公司买了意外伤害险,去年由于车祸住进了医院,他告诉记者,在出事后短短几天的时间里,保险公司就已经办完了所有的理赔手续。他说,以前也曾在国内的保险公司买过保险,感觉是买的时候效率很高,而理赔的时候却手续繁杂,效率低下。
  
  引入竞争走向规范
  
  对于保险方面的纠纷,很多投保人在没有完全理解保单上条文意思的时候,只听保险经纪的几句解释就填了保单,这实际上就在法律上认可了这一契约。到后来发现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也只能吃哑巴亏。作为投保人,一定要理解保单的内容,不清楚的要求保险公司解释,不要轻信保险经纪天花乱坠的承诺。此外,有了纠纷可以向消协投诉。
  中山大学申曙光教授认为,我国目前保险业确实不太规范,存在一些强加给投保人的不合理条款。他举医疗保险为例说,保险公司限制了病人选择医院的权力,各种药品的使用也要求过于严格,可用药的范围少。这
  些在国外都是不可思议的,而在目前的中国,投保人却别无选择。
  申教授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不长,保险公司没有形成大的竞争,而在中国设点的外国保险公司开展的险种也较少。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引入竞争。中国加入WTO势在必行,外资保险公司必将大量涌入,中国的保险公司应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加强竞争力。他乐观地估计,到那时只要加强监管力量,导入良性竞争,中国的保险业必定会更加规范合理,更加兴旺发达。 摘自6月30日《羊城晚报·新闻周刊》 刘琨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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