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3G定律的视角分析公司高管信托责任缺失的原因


  摘要:信托责任是普通法理的重要概念,现在逐渐应用到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管理领域,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公司治理过程中都存在严重的高管信托责任缺失的现象。公司治理的3G定律是建立在伦理角度和管理角度的定性分析理论,原理上要求建立一个对高管的合理薪酬,完善约束和监督机制从而增加高管“出轨”的成本,减少其违约收益,并给予及时的激励使履行信托责任达到双赢,实现一个动态的管理均衡。
  关键词:公司治理;3G定律;信托责任缺失;管理均衡
  中图分类号:F27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一、引言
  信托关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在国外,信托组织随处可见,公益信托是美国非营利组织的一种主要形式,理论基础就是科斯交易成本理论和信托财产独立性理论。现代理论主要有信托责任理论(诺思,1992)、信托财产理论(派普斯,2003)以及信托社会理论(佩雷菲特,2005)。
  我国学者对信托责任的研究刚刚起步,仅仅是对国外的理论学习和继承,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信托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和信托责任的界定等方面。郎咸平(2004)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所有人缺位而在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张维迎(2005)认为在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中,最重要的是董事、总经理对股东的诚信责任。
  二、国内外公司高管信托责任缺失的现实表现
  在西方的大公司中,也有发生公司丑闻,发生代理人的道德不忠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就数量和规模讲,我们体制中,特别是没有经过改制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的代理人的忠诚问题要远远大于西方。
  三、从公司治理3G定律视角分析高管信托责任缺失
  (一)公司治理3G定律的基本内容
  在公司治理中,存在伦理角度和管理角度的3G定律。
  黄金定律(Golden Rule)“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委托者如果不善待代理者的利益,则代理者也不会善待委托者的利益,反之也成立。例如委托者要给代理者一个合理的薪酬。
  黄金手铐(Golden Handcuffs)要在委托者和代理者之间达成一系列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以约束代理人的个人利益膨胀要求。例如强化董事会监督、信息披露、员工参与。
  黄金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的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消除代理人心中的不公平之感和利己行为动机。例如拥有股权,解职补偿,工资奖励。
  (二)公司治理3G定律规则下建立的高管信托责任管理机制
  1.“金色降落伞”:激励机制的建立
  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既是消除代理人心中不公平之感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消除代理人心中由不确定而引发的短视利己行为动机。
  (1)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物质报酬激励是一种有效而基础的激励手段。对经理人能够物质报酬需要设计有效的激励合同,而其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将其物质报酬与其为企业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相联系起来。最重要的是,为了规避代理风险,可以使经理人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一致起来,经理人的收入报酬应当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而非按固定合同支付,换句话说,经理人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
  (2)建立平等的市场价格。每个人对利益和激励的理解是不同的,薪酬只是其中的一方面,关键是双方要有一个平等的市场价格。
  2.“金手铐”:监督机制的完善
  (1)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作为股东利益代表的董事会有着双重功能,一方面作为经营者要负责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雇用管理人员经营公司而使股东的资产增值;另一方面要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防止其损害股东的利益。
  (2)强化信息披露。获得足够的信息是股东对公司进行有效治理不可缺少的一项权利。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助于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得到定期可靠且详细的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够对经理层是否称职做出评价,并对股票的价值评估、持有和表决做出有根据的决策。
  (3)加强员工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我国监事会中有1/3的成员是由员工构成的。加强员工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和热情,有效发挥其监管作用,不仅能够保障作为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员工的利益,同时对规避代理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三)从公司治理3G定律分析公司高管信托责任缺失的原因
  代理人不忠而引发的信托责任缺失问题,我们可以用公司治理的3G定律来解释:
  1.基本观念不符合黄金定律。高管本身的利益不能保证,或者是一个低水平的,例如褚石健,一直享受一个正处级干部的工资待遇。
  2.黄金手铐不牢,质量太差。对高管的监督不到位,审批只是形式,董事会完全被架空,造假也没有发现。
  3.黄金降落伞空缺,激励失效。对高管的工资奖励、股权激励等不存在或很少,与创造的效益不成正比,就会出现高管的贪污腐败等问题。例如股权分置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不存在股权激励。
  4.黄金手铐和黄金降落伞长时间不均衡。激励和约束的长时间不均衡势必导致代理低效率。
  四、结论
  信托责任是普通法理的重要概念,现在逐渐应用到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管理领域,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公司治理过程中都存在严重的高管信托责任缺失的现象。公司治理的3G定律是建立在伦理角度和管理角度的定性分析理论,其中黄金定律是基本观念,而黄金手铐和黄金降落伞是一组对立统一的具体机制,合理状态时达到管理均衡。
  公司治理3G定律的原理要求高管很好履行信托责任是要建立在有一个对高管合理薪酬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完善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可以增加高管“出轨”的成本,减少其违约收益;一个及时的激励可以使履行信托责任达到双赢;激励和约束要达到一个管理均衡,这个均衡是一个动态均衡。
  
  参考文献:
  [1]曹廷求,潘林,纪玉俊.公司治理、环境约束与大股东利益侵占──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R].工作论文,2006.
  [2]郎咸平.郎咸平说全集[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8.
  [3]马曙光,黄志忠,薛云奎.股权分置、资金侵占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J].会计研究,2005(09).
  [4]石水平.控制权转移、控股股东与大股东利益侵占──来自上市公司高管变更的经验证据[J].暨南大学学报,2009(04).
  [5]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推荐访问:缺失 高管 定律 公司治理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