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煤矿预防腐败的对策及建议


  [摘要] 随着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形势出现了良好的形势。但是,在看到业绩,共享发展成果的同时,应当看到煤矿企业也有不容乐观的一面,权利滥用,资源浪费,名目繁多,损害企业和单位的利益时有发生,屡见报端。
  [关键词] 反腐倡廉 预防腐败
  随着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形势出现了良好的形势。但是,在看到业绩,共享发展成果的同时,应当看到煤矿企业也有不容乐观的一面,权利滥用,资源浪费,名目繁多,损害企业和单位的利益时有发生,屡见报端。煤炭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企业的形象,职工群众怨声载道,深恶痛绝,影响了稳定发展。煤炭企业存在的腐败现象会影响和破坏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因此,煤炭企业在搞好安全发展的同时,更应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煤炭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浅谈几种现象:一是没有正视煤炭企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腐败现象,认识不足;二是反腐倡廉力度不大,只打蚊子,不打老虎,刑不上大夫,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不足,风声大,雨点小,事倍功半。四是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制度不完善,轻教育,重惩治,监督不力;五是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难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六是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自身建设应当加强,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新形势下煤炭行业预防腐败的对策及建议:
  一、面对煤炭行业存在的腐败问题
  从近几年煤炭行业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来看,煤炭行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侵占了国家的利益,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把煤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与党风廉政都是煤矿“天字号”大事,我们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在煤炭企业工作中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党员干部教育,明辨是非,增强驾驭经济市场的能力,抵御市场经济风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保持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统筹兼顾,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企业稳定和谐发展。
  二、提高廉洁从业能力
  廉洁从业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煤炭行业腐败的现象诸多,严重的是权钱交易、官(管)商勾结、职务消费,监督不利或缺少监督。为此, 反对官(管)商勾结是一项反对新型腐败的工作。我们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煤炭行业的官(管)商勾结现象表明腐败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或水平。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坚决惩治腐败,主要表现在干部管理、职务消费、物资采购、招投标、比质比价、基本建设、设备维修、废旧物品处理等方面。
  三、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与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新的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因此,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用来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严格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岗位廉洁风险防控。
  四、有效预防和惩治违纪违规腐败行为
  预防是前提,惩治最关键。每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政绩观有所不同,文化层次差异、素质有高低,在大事大非、金钱和利益面前,抵御腐蚀的能力有差别,教育和预防有时对这些人来说,收效甚微、效果不够明显。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惩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要经过不懈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净化煤炭行业浑浊的风气,为推进煤炭行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五、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作用
  诸多案例显示,一旦出现腐败案件,似乎是抓住一起案件,避重就轻的处理一个人或一些人,没有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没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而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总之,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决不能手软,切实维护煤炭行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权威和形象。
  六、提高纪律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
  从煤炭行业发生的诸多腐败案例中不难看出,小错集成大案,许多案件久拖不决,引发其他腐败案件的发生,这与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能力有很大关系,这对预防腐败、惩治腐败起着重要作用。提高纪律检查人员工作能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干部队伍素质。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要顺应反腐败形势的要求,制定反对新型腐败的新策略,寻求反腐败的新技术和新手段。加强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反腐败坚强队伍。
  总之,煤炭行业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提高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这就对煤炭企业的高管层、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一定要把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发展,保证煤炭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为建设一流煤炭企业、本职安全、和谐安康矿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实现劳动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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