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尴尬的憋尿【“钱大爷”们的尴尬说明了什么】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以专业的角度来观察,《捐助》简直是在“糟践助学捐款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从慈善的角度来说,在今年央视春晚小品《捐助》里赵本山、小沈阳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他们从头到尾在整个“捐助”过程制造的这些笑点,都踩在了慈善领域的灰色地带。《捐助》以喜剧的方式潜意识中凸显了慈善文化的缺失,也成为最近一些慈善事件的娱乐化注解。
  
   《捐助》凸显慈善文化的缺失
  
  尽管赵本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强调:小品《捐助》是发生在某农村的真实故事。然而,不管是真实故事,还是娱乐化小品,在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以专业的角度来观察,《捐助》简直是在“糟践助学捐款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金锦萍认为,严格意义上来说, “钱大爷”的这次捐助理论上属于传统慈善里人与人之间直接“赠与”行为,这个小品里没有专业慈善组织出现的场景,不符合现代慈善中的“捐赠”行为。
  首先,在现代慈善中,捐赠人、受赠人(公益慈善组织)、受益人三方必备,且严格受到法律、规章的限制与保护,也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其次,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过程,即使出现误捐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第三,小品中出现受益人重金送礼酬谢捐赠人、下跪的情节,不符合现代慈善所提倡的平等理念,也是现代慈善所不能容忍的。
  一位看过《捐助》的慈善业内人士说,我们不能去苛求《捐助》的编剧和演员,因为这个作品的主旨并非是讽刺和批评这次在业内看来漏洞百出的不规范捐赠行为,而是对这次捐助加以褒扬的同时,在种种误会中寻找笑料。当然,我们并不是说钱大爷的捐助是错的,而是这个作品本身客观反映了大众普遍的慈善法制意识和慈善文化的缺失。
  另外一个潜移默化的后果是,在央视春晚这样一个广受关注的舞台上传播这样一个作品,是对广大公众的一次严重误导,“这个小品,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也是一笑而过”。徐永光认为,“我比较较真,它潜意识当中传播了错误的慈善规则和价值观念,导致现在人们本来就不太相信公益慈善组织的观念进一步强化。”
  
   中国首善如何跨越“钱墙”
  
  作为娱乐大众的小品,不仅是舞台表演的艺术夸张,还蕴含着现实生活的某种反射。每年央视春晚的潜规则大家都心照不宣:除了演员,台下那些“特写镜头”的来头自然不可小视。今年春晚中,“中国首善”陈光标,取代了去年的李彦宏成为今年露脸最多的富豪。
  不知道陈光标这些“特写镜头”,与他年前搭建的“钱墙”有无直接关联。
  1月22日,陈光标用一面人民币堆砌起来的墙再次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会议厅里,陈光标将10万元捆为一块“墙砖”,一面墙一共330块,共计人民币3300万元。这些钱和一些没有亮相的支票,加起来一共是4316万元,由全国513名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共同捐赠。
  从2008年开始,把现金直接送到被救助者手中的方式,成了陈光标的风格和标志。每一次义举,陈光标似乎都被一些人指责是在作秀。
  正如陈光标做出的回应:我做了十年慈善,有七年人家说我在作秀,我希望更多的人跟我来学作秀,拿真金白银来作秀,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及时得到帮助。
  一位网民曾对此发表评论:我们在指责陈光标作秀的同时,的确有些不忍,不仅因为民间自发组织的捐款活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禁止,而且几千万的真金白银,若是真作秀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些。
  陈光标“钱墙”的最终出现,首先是我国一系列公益慈善法规中,募捐资格的界定存在法律空白的结果,其次是陈光标募集4316万元还是属于传统慈善的“赠与”行为,与《捐助》中“钱大爷”的捐助行为别无二致。
  在陈光标的回应里,我们品味出他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1月26日,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在央视《新闻1+1》栏目里深刻剖析了这种不信任。她说,“我也感觉到他实际上是代表了一种社会风潮,这种社会风潮不相信政府,也不相信慈善机构可以把慈善做好。”
  现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与社会公众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而持有这种心态不单单是陈光标一个人。徐永光也坦言,他从事公益慈善事业20多年,总体上来看,现在有影响力的基金会不多,好的少,差的多。陈光标恰恰就在2008年的一系列善举中建立了这种信任,这也直接导致今年1月一面“钱墙”的诞生。
  金锦萍认为,坚决支持陈光标的善意,但是如此慈善坚决不提倡。我们要强调的是,作为中国大众认可的“中国首善”,陈光标的慈善行为还停留在“带头大哥式”的朴素慈善理念上,是值得商榷的。陈光标在金钱上作出的表率,还需要转化成对中国“慈善文化”引领,让他的表率作用真正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正如金锦萍所言,陈光标的行为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当他一步步走下去承受不了时,必然会借力更加高效的慈善组织介入。
  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就得从个人慈善走向更有效率的组织慈善,必须跨越陈光标搭起的这堵“钱墙”,让公众把这种信任系于透明和公正的组织与制度。
  
   新华都基金会出师不利
  
  与陈光标“带头大哥式”的捐助不同,2009年轰动一时的新华都基金会,可说是出师不利。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得知,今年春节前,青基会向刚刚成立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发出一纸律师函,青基会之所以发出律师函,源于后者发起的一个公益项目。
  2009年10月,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在北京宣布将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的有价证券捐赠给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由唐骏担任执行理事长,全面负责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和日常运营。
  在北京的成立仪式上,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同时宣布了首批三大项目,其中“星火计划”将在中国贫困地区包括灾区建立100所新华都希望小学和100所新华都希望中学。就是这两个“希望”,引起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基会)的关注。
  2月21日,青基会秘书长涂猛向本刊记者透露了这个律师函的主要内容。涂猛说,这个律师函主要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希望工程”名称及专用标志已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所有权属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任何机构、个人未经授权使用均属违法,“希望小学”是“希望工程”的子品牌同在保护之列,新华都基金会如果使用“希望小学”这一称号的唯一途径是需要得到青基会的授权。
  对此,唐骏的助理李欣女士表示,她还没有看到律师函,但是她强调外界不应该过多关注这一点,应更多关注新华都对待公益慈善行为的本质。
  但事实上,现在富人慈善过于自信。徐永光说,不少富豪理所当然地认为赚钱那么难我都能赚,何况花钱?但是恰恰相反,慈善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新华都基金会未经授权擅自用“希望小学”称号,就是一个涉嫌侵犯青基会“希望小学”商标权的例证。
  “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唐骏,投入慈善领域操盘一个如此庞大的新华都基金会时,暴露出了他的准备不足和青涩。”一位慈善专业记者如此评论唐骏。这位记者回忆当时新华都举办新闻发布会时出现的一幕:唐骏在新闻发布会上屡次把“新华都基金会”称呼为“新华都基金”。在面对“您是否知道‘基金’与‘基金会’的区别?”的问题时,虽然唐骏很聪明地进行了回答,但是这不能掩饰唐骏对慈善的理解像“钱大爷”一样仓促和模糊。
  从《捐助》折射出的种种慈善现象,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目前慈善界面临着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经连续多年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这个法律正式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法》,并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
  最新的进展是,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2009年9月出席中国社科院慈善蓝皮书发布会后向记者透露,备受外界关注的《慈善法》已起草完毕,并在去年8月前被递交至国务院,目前进入到立法程序。
  慈善事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为了避免更多类似“钱大爷”的尴尬,期待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能对慈善立法给予更多的关注。
  
   链接:
  1.募捐资格的界定
  我国2007年10月26日颁布实施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可以开展募捐活动。该《办法》中规定的救灾募捐主体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如红十字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中,同级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可以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其他个人、单位都没有资格举办募捐活动。
  即将实施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将原本慈善主体局限于慈善组织,扩大至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慈善条例》明确慈善募捐主体共三类,一是慈善组织,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组织,三是为帮助特定对象,在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等特定范围内开展互助性募捐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该条例实施后,江苏省的企业家等个人将无权进行募捐,他们只能通过慈善组织实施募款。
  2.公益慈善品牌的商标保护
  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将某一项目进行商标注册。以“希望工程”为例,这个品牌已于1997年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进行了商标注册,希望小学的援建必须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或它所授权的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当地政府签署授建协议书。没有经过授权擅自使用“希望工程”、“希望小学”,就属于侵权行为。

推荐访问:大爷 说明了什么 尴尬 “钱大爷”们的尴尬说明了什么 钱大爷的自白 钱大爷事件第二次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