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 中东民族国家建构中的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

  摘 要 本文认为,从政治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民族主义作为一个“现代性”概念和意识形态,构成了建构中东民族国家并启动其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识形态因素,从而强烈地冲击了伊斯兰政治传统;而有着深厚传统根基的伊斯兰教则在中东政治现代化进程陷入挫折之际,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方式构成了对中东民族主义的严峻挑战。中东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矛盾既有深层的历史文化原因,也有诸多复杂的现实因素。
  关键词 中东 民族主义 伊斯兰教 民族国家
  中图分类号:D8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8)05-0037-44
  
  从中东政治意识形态的演变来看,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的意识形态根源之一就是回应民族主义的挑战。因此,考察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对于深化认识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根源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此,笔者曾从宏观的角度探讨过中东民族主义对伊斯兰教的冲击以及伊斯兰教做出的反应;[1] 曾经专文探讨过埃及和叙利亚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2] 曾撰文分析过萨提・胡斯里以及纳赛尔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3] 也曾专文研究过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对民族主义的思想挑战,[4] 并从宏观层面研究过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政治文化机理及其对中东政治发展的影响。[5] 而本文则试图从民族国家建构层面分析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关系对中东伊斯兰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
  
  一、民族主义与中东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及其对伊斯兰教的冲击
  
  在国内外的政治现代化理论中,几乎都把民族国家的建构作为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民族国家建构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一就是民族主义。美国学者卢西恩・派伊曾经指出:“发展和现代化方面的问题,都渊源于能否建立起更有效、更灵活、更复杂和更合理的组织……鉴别发展的最终试金石在于一个民族是否有能力建立和维系庞大、复杂、灵活的组织形式。”[6] 他所说的“庞大、复杂、灵活的组织形式”就是民族国家。塞缪尔・P・亨廷顿则将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和大众参政化作为政治现代化的三个标准,权威的合理化意味着“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他进一步指出,“政治现代化的含义还包括,民族国家享有的对外主权不受他国干扰,中央政府享有的对内主权不被地方或区域性权力所左右。它意味着国家的完整,并将国家的权力集中或积聚在举国公认的全国性立法机关手里。”[7]
  我国学者罗荣渠认为,中央集权、法治精神、官僚制度、民族主义的普及或民族国家的建立、福利国家、政治结构的分化、政治文化的世俗化、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八项指标构成了政治现代化的主要内容。[8] 我国另一学者也指出:“一个社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冲动,要求国家具备有效的社会资源和动员能力,并要求现代国家在结构和功能上包括科层制组织,贤能政治的意识形态,文化的一致性,以及居民的政治认同。民族主义历史性地承担了这样的社会政治动员。”[9]
  民族主义作为一种以民族认同为价值取向,以维护本民族利益和建立民族国家为终极目标的心理情感、思想体系和社会实践运动,对于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有西方学者指出,民族主义通过民族国家的建立完成了三大社会变革: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第二,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国内经济一体化;第三,推广世俗教育和世俗文化,加强社会成员对新的国家的认同。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在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民族主义具有三方面的功能:第一,加强对民族起源和民族家园的历史认同;第二,表达民族的集体身份并以此为基础证明国家政权的合法性;第三,为本民族提供维系民族价值体系的文化符号体系。[10]
  中东民族国家的构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有着历史相似性,即中东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是通过民族解放运动,摆脱外来殖民统治而得以完成的。中东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阿拉伯民族主义、土耳其民族主义、伊朗民族主义,对于唤醒中东各民族的民族意识,确立民族认同,发挥了重要的历史进步作用;对中东完成非殖民化进程,建构现代民族国家,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中东国家以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进行的世俗化和现代化改革也都促进了这些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变革。因此,对于民族主义在中东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因为20世纪整个中东历史进步的画卷与民族主义的兴起有着重要的联系,正如有的学者把现代中东民族独立国家体系的形成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中东的觉醒”、“中东的抗争”和“中东的巨变”。[11]
  第一,民族主义促进了“中东的觉醒”,揭开了中东民族解放运动的序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东地区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自觉意识,在上世纪启蒙运动和立宪运动的基础上逐渐产生的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在20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新的政治文化思潮。”[12] 在20世纪初,1908-1909年的青年土耳其党革命,1905-1911年的伊朗立宪革命,阿拉伯民族主义在思想和组织上的成熟都构成了中东觉醒的重要标志。其历史意义在于它“结束了中东社会自列强入侵以来一国又一国轮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揭开了一国又一国起来革命,为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而斗争的历史。”[13]
  第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中东地区出现了两次民族民主运动的高潮,一系列民族国家相继诞生。第一次高潮由土耳其的凯末尔革命(1919-1922)、阿富汗的反英斗争(1919-1921)、伊朗的反英民族运动(1919-1921)、埃及的反英独立运动(1919-1924),以及阿拉伯地区的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发生的反对英法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构成,促进了中东民族解放运动的深化和一批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第二次高潮突出地体现为土耳其凯末尔改革、阿富汗的阿马努拉改革和伊朗的礼萨・汗改革,现代化和世俗化构成了主体内容。
  第三,二战结束到60年代末,民族民主运动的深入发展最终形成了中东民族国家体系。1952年埃及的“七月革命”、1954年叙利亚的“三月革命”、1958年伊拉克的“七月革命”、1962年也门的“九月革命”标志着阿拉伯民族主义在这些国家取得了政权。在北非地区利比亚(1951)、摩洛哥(1956)、突尼斯(1956)、苏丹(1956)先后取得独立。约旦和黎巴嫩在1956年迫使英美撤军,海湾国家也相继走向独立,到20世纪70年代初,除巴勒斯坦外,中东穆斯林各国均获得民族独立,民族独立国家体系初步形成。
  伊斯兰教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和精神信仰,广泛地参与了中东的民族解放运动。但是同近代的民族解放运动相比,伊斯兰教的作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按照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国家民族解放运动中的作用,有学者将中东的民族解放运动划分为三种类型:伊斯兰力量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由伊斯兰向世俗主义过渡的民族运动;世俗主义主导的民族运动。[14]
  民族主义在中东的萌芽肇始于奥斯曼帝国的衰落和西方殖民入侵以后。[15] 中东“民族主义是对西方帝国主义和欧洲殖民统治的回应。……与依赖于对建立在共同信仰基础上的穆斯林共同体(乌玛)的政治忠诚和团结的传统的伊斯兰政治理想不同,现代民族主义所体现的民族国家的观念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基础,而是立足于共同的语言、地域、种族和历史。”[16] 因此,蕴藏在中东历史中的宗教忠诚与民族忠诚的联系与矛盾开始以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的复杂关系为表现形式凸显于中东政治之中。
  阿拉伯民族主义、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土耳其民族主义和伊朗民族主义构成了中东民族主义的主要类型。它们对待伊斯兰教的态度有一定的共性但又有各自的特性。阿拉伯民族主义,是在加马尔丁・阿富汗尼、穆罕默德・阿布杜、拉希德・里达等人的伊斯兰改革主义影响下分化产生的,而伊斯兰改革主义分化产生的另一个分支则是以哈桑・班纳、赛义德・库特布等为代表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20世纪上半叶,阿拉伯民族主义虽然在本质上具有贬抑伊斯兰教的思想倾向,但力图通过强调阿拉伯民族在伊斯兰教中的作用,把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融入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思想体系之内,以协调伊斯兰教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以埃及民族主义、叙利亚民族主义为代表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则更加强调本民族文化,而否定伊斯兰教,但是由于考虑到伊斯兰文化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在民族主义中反映出了伊斯兰思想的痕迹。而土耳其民族主义,经过青年奥斯曼党人和青年土耳其党人的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经过民族主义思想家齐亚・古卡尔普对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关系的梳理,最终转变为凯末尔的世俗民族主义,并最终缔造了伊斯兰世界第一个最为彻底的世俗化和现代化的民族国家。伊朗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什叶派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而在巴列维王朝建立后,世俗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矛盾关系逐渐展开,并埋下了伊朗伊斯兰革命的历史伏笔。
  进入当代以来,以埃及纳赛尔主义和叙利亚、伊拉克复兴社会党为代表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迅速崛起,并与阿拉伯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成为当代中东政治的主导意识形态。土耳其的世俗民族主义政权得以进一步巩固,而伊朗巴列维王朝也奉行世俗民族主义,开始了以“白色革命”为形式的剧烈现代化改革。在民族主义的推动下,中东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及其现代化探索,严重冲击了伊斯兰教作为传统意识形态的根基,伊斯兰教传统政治文化在民族主义的挤压下而处于“政治边缘化”的地位:首先,民族主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促进了中东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并成为世界民族国家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次,中东国家的政教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世俗化成为许多中东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目标,宗教被置于从属于国家政治的次要地位,伊斯兰教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第三,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国家政治体制、政党组织、议会制度等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架构都是以世俗化为基本方向的,伊斯兰教的建设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它作为民族主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一种补充,为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传统的依据和神圣的象征。同时,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教育体系也都发生了趋向世俗化的变革。最后,中东的伊斯兰国家大都开始了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经济体系,实现民族经济现代化的探索、改革与尝试,经济现代化改革使伊斯兰社会的经济结构、经济关系和生活方式等经济生活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地变革,而传统的伊斯兰经济伦理和经济原则都遭到了强烈地冲击,中东社会的世俗化程度不断加深。
  
  二、原教旨主义重建“伊斯兰国家” [17] 的政治主张
  
  重建伊斯兰国家的思想在近代的伊斯兰改革主义思想中开始萌生。伊斯兰改革主义包含了主张变革和反对外来侵略的民族主义思想成分,但它又由于对传统的重视和强调而具有复古主义的色彩。从阿富汗尼开始,宗教认同与民族认同的矛盾就已初露端倪,如他虽然承认穆斯林世界各民族的存在和民族主义在反对欧洲殖民主义方面的作用,但“阿富汗尼政治方案的核心是泛伊斯兰主义或者说是穆斯林国家的统一。”[18] 阿布杜把伊斯兰复兴的希望寄托在乌玛的重建,强调乌玛的重建是伊斯兰世界复兴的必要的前提条件。而拉希德・里达则“拒绝同民族主义者合作”,[19] 并成为“伊斯兰国家理论的奠基人”。[20]
  在中东民族解放运动时期,由于伊斯兰教与民族主义在反对殖民侵略、实现民族独立方面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即使是在世俗主义主导的民族解放运动中,二者也能够进行合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在价值理念方面的矛盾已经得以弥合,而是在追求民族解放的共同使命的掩盖下处于潜伏状态,这在穆斯林兄弟会与埃及民族解放运动的关系中得到了最生动地体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政治认同和政治理想上与世俗民族主义有着天壤之别,这也正是哈桑・班纳、赛义德・库特布等原教旨主义思想家最终与纳赛尔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走向彻底决裂的根源所在。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看来,“伊斯兰国家”有着严格的政治含义,其基本内涵是反对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现代民族国家,主张重建政教合一、贯彻沙里亚法,体现“真主主权”的国家。原教旨主义对世俗民族主义的挑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认同挑战民族认同:民族主义体认的是以语言、地域、民族文化为基础的民族认同,其逻辑延伸必然是建立体现民族认同,以民族为基本主体的现代民族国家;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体认的是超越种族、民族、地理疆域的普世性的信仰共同体――乌玛,并把存在短暂的伊斯兰教初创时期的穆斯林社团作为政治组织形式的理想原型。
  第二,真主主权挑战国家主权:现代民族主义所认同的国家主权具有至高无上性,其理论基础是近代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的“人民主权”思想。原教旨主义的国家观可以概括为四点内容:(1)“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真主主权论,即真主为唯一主权者,无视真主的“绝对主权”均为“非法主权”;(2)先知权威论,任何违背先知穆罕默�言行的国家均为“非法政权”;(3)代行主权论,国家及其统治者只能代行真主主权,按自己意志自行其是的国家为非法政权机关 ;(4)政治协商论,根据公议和协商原则产生民选协商机构并由其推选国家元首,充分实现“伊斯兰民主”。[21]
  第三,伊斯兰化挑战世俗化:世俗民族主义坚持走国家与宗教分离、法律与宗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的世俗化道路;而原教旨主义坚持走国家与宗教统一,即政治与宗教、法律与宗教、文化教育与宗教相结合的伊斯兰化道路,全面推行伊斯兰化的社会发展观直接构成了原教旨主义的政治追求之一。在宗教与世俗的关系上,原教旨主义主张社会的全面伊斯兰化,坚持政教合一并以此建构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体制和社会文化教育体系,而民族主义主张社会的世俗化,并以此来建立国家的政治与社会架构;在社会发展观上,原教旨主义反对效法东西方世俗道路的发展模式,主张通过具有不谬真理性的伊斯兰改变伊斯兰社会目前由于西方化和现代化导致混乱与无序的“蒙昧状态”,以伊斯兰教重新反思和认识现代化的得失,走独特的“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道路或伊斯兰的“世界第三道路”。
  由此可见,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政治追求之一就是以伊斯兰教贬损和取代作为泊来品,并在中东发育不足的世俗民族主义,其最终趋向就是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即“伊斯兰国家是国家统治必须与沙里亚法保持一致的国家”,是“行政和立法的功能和权威必须服从并辅助沙里亚法的国家。”[22]
  
  三、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复杂矛盾的根源分析
  
  瑞士学者伊夫・贝松在《从民族认同危机看中东冲突》一文中指出,“中东地区是一幅由不同社区组成的镶嵌图案,是由简单或复合群体交织而成的错综复杂的网,它们忠于哪一方往往是由真正的或推定的宗族关系决定的。这些群体认为,这些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他们个人或社区在一个国家、在该区域、甚至更大实体内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这些关系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形式:宗教的、民族的、语言的、文化的,有时还有社会经济的,而且常常重叠交错。”[23] 的确如此,在中东地区穆斯林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由于民族认同与宗教认同的复杂关系所产生的历史难题。埃及学者萨阿德・埃丁・易卜拉欣认为这对矛盾一直是困扰阿拉伯民族国家建构的主要因素,而在“纯粹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看来,文化和语言是国家、社会和公民资格政治认同的支柱。从这个意义来说,阿拉伯民族主义是一种世俗的意识形态”。“阿拉伯世界中两种不同的认同范式各自对政治共同体的定义,排斥那些恰恰为另一种认同范式所包容的民族群体。”[24] 中东国家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所面临的宗教认同和民族认同的困扰在表层上取决于两种不同的政治认同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根源。
  第一,伊斯兰政治文化对早期宗教政治共同体“乌玛”深刻的历史认同,构成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以宗教认同挑战民族认同的深层原因。
  “乌玛”作为早期伊斯兰教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基础是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而没有语言、地域和种族的限定,凡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就是乌玛的一员。乌玛概念在伊斯兰的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伊斯兰教教历元年选定在公元622年,即穆罕默德率麦加穆斯林迁移到麦地那并创建乌玛那一年,而非定在610年,即穆罕默德首次接受安拉启示之年,从中亦可窥见乌玛在伊斯兰教历史上的重要性。”[25]“按伊斯兰教的教义,乌玛的存在是为了执行安拉的旨意,传播他的声音,以使全人类都成为穆斯林。因此,伊斯兰教认为,它自身是一种超民族、超地域和超国家的宗教,乌玛是整个穆斯林社团存在的唯一完美的形式;它不承认民族和国家的地域、边界,也不承认穆斯林中存在种族、语言的区别。”[26]
  穆罕默德主张建立的“乌玛”是超民族、超地域、超国家的信仰共同体,即统一的、公正的、虔诚顺从安拉的宗教社团。穆罕默德和四大哈里发时代的穆斯林社团,是乌玛理想的原型,并成为当代原教旨主义所追求的理想社会的参照。因此,从穆罕默德创立乌玛即穆斯林公社之际,乌玛就是对部落血缘关系或民族关系的一种超越,是一种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政治共同体。而民族主义强调建立在语言、文化和地域之上的民族性,强调各民族的独立性。因此当民族主义在伊斯兰世界传播时,就不可避免地在价值理念上与伊斯兰传统发生冲突。
  第二,中东地区民族发育欠成熟,群体认同复杂多样,交错重叠,制约了作为民族主义合法性基础的民族认同的形成发育。
  伊斯兰文化在中东主要表现为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突厥伊斯兰文化、波斯伊斯兰文化,它对于阿拉伯、土耳其、波斯民族的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产生了重要的塑造作用,但它并无法改变民族本身的独立性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性。而民族主义所认同的恰恰是民族的独立性和差异性,并以此作为政治认同的基础。因此伴随民族主义的兴起和传播,“泛民族主义与民族主义、泛宗教认同与民族特性认同成为两种相互对立和排拒的政治理念。”[27]
  历史上,中东的政治版图在帝国争夺中多次变更而处于变动不居之中,因而其民族发育存在着欠成熟的缺陷。而种族、教派的多样性都造成了中东群体认同的多样性,这使得中东地区的民族认同时至今日仍然具有非常脆弱而又多元的特征,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中东民族主义的发育。对于中东许多民族祖先的闪族人,美国阿拉伯史专家希提曾经指出,他们在存有艰苦耐劳美德的同时,“个人主义,是他的另一种明显特性,这种特性是根深蒂固的,因此,贝杜因人不能把自己提高到一个国际型的社会成员的地位,他只关心本部族的福利,要它关心各部族共同的福利,那是很困难的。纪律、秩序、权威都不是沙漠生活的崇拜对象。”即使后来穆罕默德依靠伊斯兰教完成了对阿拉伯半岛的统一,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也并没有随之而消失,宗派主义仍然构成了伊斯兰教教派分裂的重要历史基因,“伊斯兰教兴起后,随着阿拉伯人性格的发展,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这两个非社会的特征,没有被消灭,反而暴露出来,终于成为伊斯兰教各国分裂和灭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28]
  国外有学者认为阿拉伯民族一直没有发育成一个稳定的民族,它“仍然是种族(enthnic)的混合物。”国内也有学者认为,阿拉伯民族至今仍然是一个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定型的民族,方言林立、一些古老民族的特征犹存、民族自我意识的不稳定性都是其具体体现。[29] 在伊朗和土耳其,地方主义和部族主义也十分严重,并一直构成了统一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形成的障碍性因素。[30] 在现今中东各国的民族构成中,民族少数派和宗教少数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也势必造成复杂多样乃至相互矛盾的群体认同,并对中东国家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统一的民族认同和政治认同的形成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
  第三,中东民族国家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失败,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崛起提供了历史空间。
  根据一些学者的划分,中东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31](1)以现代法律体系为最高权威的国家;(2)以“克里斯玛式(Charisma)领袖”为最高权威代表的国家;(3)以君主、国王等世袭权威为合法性来源的国家。但是,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政治合法性的建构都是不成功的。“在建构政治合法性和创造民族团结的意识形态方面,穆斯林国家的政府似乎既没有兴趣也不成功,他们更衷情于维持长久的专制统治。王朝统治、军人或准军人政权依然主导着穆斯林世界。”尤其是部分国家盲目效仿和不加鉴别的西方化和世俗化使“殖民主义遗产得以延续和长存”,“导致了危及穆斯林认同的文化依赖”,患上了“西方毒化症”(disease of westoxification)。[32]中东国家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失败直接导致了政治合法性的危机,并突出表现为穆斯林民众个体身份认同的危机。“复归伊斯兰运动显然是对伊斯兰国家政治精英在政治共同体内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失败的一种反应。”“伊斯兰国家合法性危机植根于政治和知识精英用世俗化的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及其社会动员取代传统伊斯兰合法性的失败。”这种世俗化的意识形态突出地表现为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造成中东国家政治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在于统治领袖的暴政与专制、社会不公正导致的阶级冲突的加剧、阿拉伯民族主义在阿以冲突中的屡战屡败、现代化与世俗化造成的文化危机等一系列原因。[33]
  从中东伊斯兰国家传统的政治合法性来看,伊斯兰政治传统构成了政治合法性来源的中枢神经,政治制度的建构、国家领导人即哈里发或伊玛目(什叶派的称谓)的产生、权力的更迭、政治价值的体认无不以伊斯兰教作为框架。近代以来,在外部压力下走上后发型现代化道路探索的伊斯兰国家,不管它们在政治合法性的确立和建构方面作何选择,伊斯兰政治传统的主导地位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地冲击,外来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都使伊斯兰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主导地位丧失殆尽。而政治发展的挫折尤其是广泛存在于伊斯兰国家的专制暴政、军人政变、家族统治不但没有建立起新的立足于“理性基础”政治合法性,反而引起了传统伊斯兰合法性的幻灭,“传统的价值观也丧失殆尽,被抛入异化和边缘化的汪洋之中的民众把宗教当成了安全港。”[34] 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也正是在传统政治合法性陷于困顿的处境中,将“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作为重建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路径。从某种程度上说,在传统政治权威失落越深重的国家,在政治发展挫折越深刻的国家,现行统治者所面临的政治合法性危机越深重,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浪潮越高涨,未来的政治发展也将越艰难。
  第四,从中东民族主义本身的发育和演变来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之所以能够向民族主义发难,与中东民族主义本身的发育不良有重要关系。
  首先,中东民族主义具有先天不足的劣根性。中东民族主义的主要内涵是在民族解放运动中从西方“舶来”的“政治民族主义”,而作为本民族文化认同的“文化民族主义”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尤其是没有与作为中东主体文化框架的伊斯兰进行足够的价值整合,因此民族主义在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并没有通过文化整合消弭伊斯兰教与民族主义的内在矛盾,无论是凯末尔式的“割断”,还是纳赛尔式的“融合”,都未能实现民族主义对伊斯兰教的包容和取代。而伊朗巴列维王朝的世俗民族主义则充斥着独裁与专制特征,在需要时对伊斯兰教加以利用,在不需要时则打击迫害,并最终导致了伊斯兰教与伊朗巴列维民族主义政权的势不两立。因此,伊斯兰教作为具有深刻社会与政治根基的价值选择和意识形态,必定在合适的气候条件下向世俗民族主义发起挑战。
  其次,中东民族主义具有典型的功利性。中东民族主义的功利性既表现为实现民族独立的功利性,也表现为许多民族国家在伊斯兰世界对自我利益的考虑,甚至还体现为政治领袖塑造自己政治魅力的私欲,源于西方的古典的自由民族主义远没有在中东找到其社会文化和精神机制。
  最后,中东民族主义因缺乏足够的传统支持和赫赫执政业绩佐证而具有脆弱性的特点。中东民族主义的文化依托不仅因民族本身的发育落后而缺乏足够的民族文化根基,同时中东民族主义进行的现代化也缺乏成功模式的印证,没有实现穆斯林民众对现代化的心理预期。从中东民族主义所推行的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来看,民族主义本身的发育欠成熟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崛起提供了一定的政治空间。
  综前文所述,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之间的矛盾导致了中东民族国家建构的严重挫折,同时也迟滞和延缓了中东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缓解和消除中东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之间的紧张关系无疑仍将是中东穆斯林国家政治现代化所面临的一项长期课题。
  
  注释:
  [1] 参见拙作“中东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关系评析”,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7年第3期。
  [2] 参见拙作“埃及的地方阿拉伯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载《世界民族》2001年第1期;“安东・萨阿德的民族主义思想宗教观”,载《西亚非洲》2001年第2期。
  [3] 参见拙作“萨提・胡斯里的阿拉伯民族主义思想与伊斯兰教”,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7年第3期;“纳赛尔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载《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4] 参见拙作“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对民族主义的思想挑战”,载《世界民族》2001年第6期。
  [5] 参见拙作“伊斯兰复兴运动与当代中东政治发展”,载《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当代中东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政治文化机理”,载《宁夏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6] [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9页。
  [7] 同上,第29页。
  [8] 罗荣渠、牛大勇:《中国现代化历程的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2-73页。
  [9] 徐迅:《民族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页。
  [10] E. Hobsbawm and T. Ranger, eds.,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11] 王铁铮:“试论现代中东民族独立国家体系的形成”,载《西亚非洲》1991年第6期。
  [12] 同上,第41页。
  [13] 彭树智:“巨变的世纪和变革的中东”,载《西亚非洲》1990年第4期。
  [14] 黄民兴:“论伊斯兰教在阿拉伯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中的作用”,载《西亚非洲》1996年第3期。
  [15] John L. Esposito, Islam and Politics, New York: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59.
  [16] [美] J. L. 埃斯波西托著,张晓东等译:《伊斯兰威胁:神话还是现实?》,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17] 在我国的大众传媒乃至学术界,一般意义上的“伊斯兰国家”通常是指大部分居民以伊斯兰教为宗教信仰的国家,并非一种严谨的政治、法律概念,而只表示一种同历史、现实相关联的事实,其内容是:第一,居民的主体是穆斯林;第二,国家元首由穆斯林担任;第三,国家尊重、保护和弘扬伊斯兰文化传统。此外,习惯上还有一个标准,凡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成员国,都是伊斯兰国家。这里的伊斯兰国家有特定的含义,专门指原教旨主义所主张的奉行政教合一、贯彻沙里亚法,体现“真主主权”的国家。
  [18] Sylvia G. Haim, Arab Nationalism, An Anthology, Berkeley &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4, Introduction, p.9.
  [19] 吴云贵、周燮藩:《近现代伊斯兰教思潮与运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
  [20] Hamid Enayat, Modern Islamic Political Thought, The Response of the Shi’i and Sunni to the Twentieth Century, New York: Macmillan, 1982, p.69.
  [21] Hugh Roberts, “Radical Islamism and the dilemma of Algerian Nationalism: The embattled Arians of Algiers”, Third World Quarterly, Vol.10, No.2, 1988, p.557.
  [22] Ibid.
  [23] [瑞士] 伊夫・贝松:“从民族认同危机看中东冲突”,载《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2年第1期。
  [24] [埃及]萨阿德・埃丁・易卜拉欣:“阿拉伯世界的民族冲突与建国”,载《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2年第2期。
  [25] John L. Esposito, Islam and Politics, p.4.
  [26] 金宜久主编:《当代伊斯兰教》,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165页。
  [27] 曲红:《当代中东政治伊斯兰:观察与思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28] [美]希提著,马坚译:《阿拉伯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6、30页。
  [29] 参见杨灏城:“阿拉伯人的团结和分裂”,载杨灏城、朱克柔主编:《民族冲突与宗教争端》,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30] 参见林颂叶、王铁铮:“库尔德问题与中东政治探析”,载《西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
  [31] 参见王京烈主编:《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7页。
  [32] [美] J. L. 埃斯波西托著,张晓东等译:《伊斯兰威胁:神话还是现实?》,第16-17页。
  [33] R. Hrair Dekmejian, “The Anatomy of Islamic Revival: Legitimacy Crisis, Ethnic Conflict and the Search for Islamic Alternatives”, The Middle East Journal, Vol.34, No.1, 1980, pp.3-4.
  [34] [美] J. L. 埃斯波西托著,张晓东等译:《伊斯兰威胁:神话还是现实?》,第18页。
  (作者简介: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教授,博士,上海,200083)
  收稿日期: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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